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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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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监管: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之最优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将间接融资直接化,打通了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但其系统性风险的放大功能对流行的功能性金融监管模式也提出了严重挑战,美国次贷危机即彰显了现有监管模式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缺陷和失败。反思次贷危机的根源,本质上可以归咎于金融信息披露的严重失范。比较美国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立足中国实践,重构金融监管体系必须以信息监管为中心,以此构建一个统合的金融信息平台,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和监管者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全程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成 《法制与社会》2010,(13):105-105
2008年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这一次危机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它给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敲响了警钟。本文主要论述了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基本知识,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完善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  相似文献   

3.
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金融创新不仅可以促进金融自由化,而且也能促进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在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各国出现了一场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的浪潮。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表现为金融监管法律理念的创新、主体创新、监管模式创新以及金融监管运行方式的创新。而金融监管法律价值目标的重新定位、机构的创建、审慎监管立法的完善以及监管执行的国内国际的协调与合作,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新型审慎金融监管模式,同时也使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应对和促进了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  相似文献   

4.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双线多头"监管为最大特色的伞形金融监管模式.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教训,在联邦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设置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美联储的权力,特别是由其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并表监管;由现有和增设的职能监管机构对各自职能领域实行职能监管;增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定向保护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协调和监督.美国这次金融改革的一些方面,特别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实质并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5.
金融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趋势,我国金融业2006年将全面放开,面临跨国金融公司的挑战。分析、借鉴西方典型的混业经营模式和混业金融监管体制,已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法律界热点话题。本人认为采用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伞型模式监管体制符合我国的国情,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2009年6月18日,美国政府发布题为金融规制改革:新基石的金融改革方案,并于7月22日向国会递交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议案,对前者进行补充和完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  相似文献   

7.
杨雪 《法制与社会》2012,(2):184-185
金融行政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随着我国金融业全球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对我国现行金融行政监管体制进行相应的变革已势在必行.考量金融行政监管的功能目标以及其对金融业乃至国民经济待续发展的价值蕴涵,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从完善立法、调整模式、转变理念、丰富方式、健全制度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8.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是从传统金融市场中衍生而来的新兴市场,其产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20世纪70年代后,在规避市场风险,促进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同时,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几乎与金融衍生工具有着直接的联系.有鉴于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衍生工具经营机构都把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作为一项崭新的研究课题.研究各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法律监管体系,并对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为确保金融活动的健康有序的开展,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这场金融危机也让我们对金融行业的金融监管制度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对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应该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以确保金融环境的健康和金融秩序的稳定。金融监管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及规制金融活动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最基本的含义旨在维护金融机构安全及稳健经营,从而在整体上确保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0.
在次贷危机的背景下,要确保碳金融市场的本质及功能不发生异化,必须反思次贷危机的致因,检视美国的金融改革,避免碳金融资产蜕变为有毒资产进而诱发“次碳危机”。次贷危机发生的深层诱因包括由过度投机导致经济泡沫规模过大、由次级资产集合构成系统性风险、由过度创新金融资产证券化隐藏并传播风险,这些应成为构建碳金融监管制度框架防范的重点.同时,次贷危机暴露的金融监管缺陷应成为完善碳金融监管权配置的警示。碳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既应将碳排放权作为一般商品或衍生工具进行规制.也应对碳排放权进行特别规制,实施诸如持仓限额、执行价格、阻止过度杠杆投资等措施,防范碳资产过度投机化和泡沫化。  相似文献   

11.
现代财政分配关系的财政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际 《法治研究》2010,(10):9-14
财政法研究的深入,可以使得研究者对财政关系进行不同角度的切入,实际上由于学科研究的多元性,针对财政分配关系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理论方法。即使是以法学分析财政关系,也可以产生不同方法,财政法分析只是其中的一种基本研究。财政法可以从调整对象的特征性出发,对于财政关系的具体内容主导财政分配关系的社会关系进行归结。最重要的是,就方法表现,财政法对财政分配保证具有直接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关于我国金融法治重构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欣  黄皓 《中国法学》2002,(4):74-81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金融法治框架;金融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态势可以概括为金融服务现代化,其基本特征有金融政策自由化、金融服务网络化、金融企业巨型化和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等;我国金融法治的重构,应以“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化”为根本任务,并应遵循“法治先行、服务为本。整体设计、重点推进”的方针。  相似文献   

13.
李慈强 《法学论坛》2016,(3):138-145
与普通的民事纠纷相比,金融纠纷具有内容的专业性、目标的明确性等特点,传统的解决途径对此应对不足.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认知偏差、羊群效应等原因,金融消费者在金融纠纷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为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多元的、通畅的、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必不可少.作为ADR之一的调解制度,在化解金融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大有可为.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香港地区的经验,建议我国构建统一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为高效、快捷地化解金融纠纷扩宽渠道,从而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  相似文献   

14.
金融自由化条件下的金融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金融自由化不但没有否定金融监管的基础,还强化了金融监管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但金融自由化却使传统金融监管手段陷入了困境,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监管在监管技术,监管经验,监管模式,监管机制及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5.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一向具有"危机指向"的历史特征,同样地,在金融危机仍未结束之时,美国已经开始酝酿包含金融衍生品市场法律制度在内的变革.这些变革立足于金融衍生品的扩张与监管不足对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主张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进入交易所交易或通过集中的交易对手进行清算,设立统一的监管体系规制具有类似经济性质的金融衍生品和证券.同时,对于对冲基金等市场参与者,也提出增强约束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金融风险是影响金融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当金融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并发生恶性连锁反应时就会爆发金融危机,因此,建立抵御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尤为重要,而金融刑法作为金融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制度屏障,在抵御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有必要从金融风险防范的角度审视我国金融刑事立法在抵御金融风险方面的诸多缺陷,从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功能出发,创新我国金融刑事立法,充分发挥金融刑法在创新金融体制和防范金融风险中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17.
财政立宪主义论纲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李龙  朱孔武 《法学家》2003,88(6):96-105
财政立宪主义是一种关于国家和人民之间公法上财产关系的理念与原则,涉及赋税、财产征收以及预决算等政府的一切财政行为.财政权问题既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又是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宪政体制运行的重要保障.财政立宪主义在我国历史上有其萌芽形态,并对我国现行宪法体制产生了很大影响.财政立宪主义对我国现阶段法治建设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财政预算具有何种法律效力,此为当今财政宪法上重要问题之一。在德国,财政预算主要是一种“授权性规范”,虽具有“限制支出最高金额”之“拘束效力”,但人民不得据此主张权利。而在美国,参众两院的“拨款委员会”依据国会的预算方案举行听证,并由其下设委员会通过具体的拨款法案,该法案具有强制支出之法律效力。在制度形式上,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美国颇为接近;但是因其缺乏充分的保障机制,故而难以遏制违反财政预算的行为。今后,我国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等方式来强化财政预算的法律效力,亦可通过建立“纳税人诉讼”等制度适当扩张财政预算的外部效力。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立法与监管变得愈加重要。在不断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微观合规监管、竞争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同时,需要逐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这需要在法律上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纳入以及如何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这一问题关系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以及法律制度创新等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难点,亟需从理论上开展深入研究。目前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全面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还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和现实基础,通过创新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将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特征的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的框架,实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全覆盖,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法律治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是当前金融法治建设必须尽快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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