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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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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规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法治监督体系的丰富和监督行政法律制度的拓展。各级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新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积极主动"发现‘致使公益受侵害’违法行政行为"、"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释放检察监督新活力。行政公益诉讼规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促进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和效率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守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违法行为要件与公益损害要件应有机衔接,如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检察机关就依据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空间比较广阔,但基于遵循权力谦抑原则,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较严重侵害或存在现实紧迫的重大危险,才存在启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区别于传统违法行为受害人特定的特点,广告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扩散性,更多的侵害了公共利益。在现行诉讼模式中,刑事诉讼着重对刑事犯罪的处罚,民事诉讼着重特定诉讼主体民事权益的司法救济,行政诉讼着重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因此,现行三大诉讼均在公共利益的保护层面上存在缺陷。公益诉讼以公共利益保护为目的,既可以由国家授权的检察机关或政府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也可以由公民或社会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扩大了司法程序中原告资格和受案范围以及诉讼请求,为公共利益保护提供了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漏洞保护以及自贸试验区的特殊性直接要求行政公益诉讼在区内开展须遵循特殊的路径,其中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就是契合其探索性与改革性的出路。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实际侵害的结果发生之前,经科学化与民主化的综合判断,损害结果必然会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极大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出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制度。通过立法授权或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将有助于新时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也将为当前全国各自贸试验区的有序发展、高效运行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一重大改革任务的出台有什么时代背景?与国外公益诉讼制度相比,我国探索建立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究竟有什么特点?我们的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什么问题?以下分述之。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公共利益的损害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也日趋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环境公害等危害公益的事件频繁发生,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懈怠性,公共利益常处于诉讼保护的盲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应运而生。然而,由于检察机关自身的属性,不能以原告身份参与到诉讼中,因此,支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中,诉前程序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行政公益诉讼由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构成。诉前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检察机关能积极灵活高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发挥显著司法效益。诉前程序司法化,有利于规范保障促进诉前程序检察权行使,更好发挥诉前程序的督促保障功能。要从构建完善诉前程序的调查核实、检察审查、检察建议督促、诉前程序转入提起诉讼程序等重要职权、重要环节、重要程序的体制机制入手,实现检察监督权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定化。激发诉前程序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办案质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行政高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应、更好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地方检察机关所进行的民事公益诉讼的尝试频频见诸报端,社会反响良好。但是在行政诉讼中却鲜有检察机关提起或者参与公益诉讼的尝试。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而且目前检察机关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司法实践为其提起和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因此,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对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的深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是否设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这一问题大体上取得一致的看法,但对立法应否及如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职权的问题,则见解不一.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我国的立法现状及行政公益诉讼实践的分析可以看出,立法赋予我国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与现实必要性.对于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职能设置,应以遵循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律和契合检察权本身的法律性质为原则,同时兼顾保障行政权的正当行使(依法行政)和保证行政机关的效率两种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10.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理论和实务界对于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调查核实权具有较大分歧。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功能,平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功能秩序",发挥维护行政公法秩序和救济公共利益最大制度绩效的重要手段,理应得到法律确认。为弥补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法律依据之缺失,部分规范性文件尝试作出规定,但在适用中因违背功能适当原则而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检察调查核实权在实践中展开。为解决这一难题,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围绕功能适当原则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逻辑,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立法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确立检察调查核实权,并根据权力确立—运行—保障的程序机制,从权力结构、核实标准和强制性三个方面系统建构检察调查核实权体系。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及内部办案规范对此都没有明确且具体的规定,尤其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各地检察机关都处于探索阶段,方式多样,监督效果参差不齐。目前主要的监督方式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行政抗诉、督促起诉、移送审查。为更好开展这项工作,可以借鉴刑事立案监督说明理由制度。而且行政公益诉讼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后,行政公益诉讼也将成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2.
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是可行的。建立行政公诉制度,需要明确行政公诉的对象,并对程序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与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着深刻变化,与此同时,侵害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设立明确可行的环境公共利益司法救济制度,于是大量关乎侵害环境的案件得不到有效解决,损害环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遏制。为了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中不断探索并不断发展壮大。学术界对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探索研究呈现热潮。尽管当前现行法律关于检察机关能否参与及如何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尚不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比如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和直接起诉。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发展,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有待规范。  相似文献   

14.
行政公益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公益诉讼,还普遍存在着相关法律缺失、原告资格范围狭窄等问题。笔者作为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的举报材料,但往往在初查或侦查的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而不予立案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检察机关及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应当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这是理论和实务中都值得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法治对政府的要求是依法行政。行政主体的行为经常侵害公共利益,但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尚未规定公益诉讼,导致大量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应当扩大对原告资格和受案范围的限制,允许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且在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实践探索经历了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责任主体提起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个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长期司法实践探索的进化版,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独特选择.这项制度在当下具有本土成长条件和现实需求.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新阶段的探索已经建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监督对象的认定标准、起诉条件与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与判决类型、诉讼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但仍需完善行政公益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类特殊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原告适格、费用负担等方面都与通常的行政诉讼不同。行政公益诉讼有利于加强国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途径之一,有利于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由于我匡目前法院的地位不高、法官素质还有待提高,因此,应当控制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18.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哪些机关和组织具有民事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而公共利益领域的多样性决定了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界定.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规定检察机关之原告资格可适用于各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须处理好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民事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和行政公益诉讼之被告地位的关系,并对“有关组织”的范围和条件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是其法律职责的体现,二是与其他机关、社会团体相比,检察机关启动环境公益诉讼有着先天的优势。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提起诉讼三种方式参与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20.
督促起诉是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治理方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长效性工作机制,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着适用范围有限、案源渠道不畅、缺乏法律强制性等制约发展的问题。应建立信息共享、惩戒衔接等配套机制,并赋予检察机关直接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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