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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1 毫秒
1.
民事立案制度应该具有确认诉权、保障诉权行使和案件分流的功能。我国实行立案审查制,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但在权力本位的立法之下,当事人不能参与立案审查程序,两便原则被演绎为审判利益取代诉权成为是否立案的决定性标准。立案制度出现功能梗阻。重构立案审查制的核心在于维护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立案程序中应该建立对于审判权的诉权和检察权的双重制约机制,并通过立法鼓励、规范立案调解的适用,实现程序分流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在环境纠纷的诸多解决方式中,行政调解以其独有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行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立法不完善、程序不明确、缺乏专门的调解机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等。为了更好地建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就必须尽快解决上述问题,让行政调解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解决环境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环境纠纷的诸多解决方式中,行政调解以其独有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行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立法不完善、程序不明确、缺乏专门的调解机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等。为了更好地建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就必须尽快解决上述问题,让行政调解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解决环境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环境纠纷的诸多解决方式中,行政调解以其独有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行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立法不完善、程序不明确、缺乏专门的调解机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等.为了更好地建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就必须尽快解决上述问题,让行政调解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解决环境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治安调解属于行政调解,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具有诉讼等纠纷解决手段所不具备的优势。在功能上,行政治安调解具有密切警民关系和加强社会控制的功能。在规范上,行政治安调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法律依据,并以公安部颁布的其他文件为依托。行政治安调解在性质上为行政相关行为,不具备可诉性和可复议性。行政治安调解制度本身的内在悖论使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和实施上存在着诸多缺陷,在分析此问题基础上对行政治安调解的受案范围、调解程度及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应改革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工作的效果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政府权威,也关系着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在治安调解的实践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调解异化和调解弱化的现象,而规范化是应对的最佳选择。规范化的具体路径包括严控调解范围、遵守调解程序、引入其他社会调解主体、完善调解卷宗、深入开展回访制度这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立案调解,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应用。其附加的诉前送达程序、繁简分流功能和心理疏导功能及庭前准备功能逐渐凸显,大大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因此,在立法中应对立案调解阶段送达程序进行必要的确认,对立案调整期限进行法律规制,保证其运行的合法性,以更好地发挥其功效,促进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8.
调解的机密性是美国调解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除非各方同意,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所披露的信息以及形成的调解协议,都不能在接下来的程序(包括诉讼)中被强制开示,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调解员也不能披露在调解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我国立法中,零星体现了对调解机密性的关注,但不成系,应从引入特权形式、明确调解机密性保护的对象和设置调解与审判分离的诉讼机制等方面着手,重构我国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完善诸多配套制度,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便是急需解决的重要制度,本文以和谐社会建立的需要出发,认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应建立调解制度,并在借鉴国外诉讼调解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社区调解制度生长于我国传统的“和合文化”背景下,对于我国转型期发展民主法治、构建和谐社区具有重大意义,它是社会主义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又具有独特的功能与特点,当中多方面的不足亟须完善以促进其发展。完善我国的社区调解制度应加强队伍的建设,提升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社区调解与法院调解、诉讼制度的衔接,推动调解的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刑事诉讼领域要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在公诉环节引入和实施刑事调解制度,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检察刑事调解模式的构建应在调解的参与者、适用范围、程序设计、配套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立案调解,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法院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的审判实务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它不仅有效地把很多争议解决在了审判程序之外,降低了法院的收案数量,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对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激烈对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真正做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然而,随着立案调解实践的发展,它的一个附加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即立案调解可以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通过某法庭在实行立案调解程序前后各项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从实证角度可揭示出立案调解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从立案调解的四个附加功能的角度,即诉前送达程序、繁简分流功能、心理疏导功能、庭前准备功能,可知立案调解能够促进审判效率提高的原因所在。在立法中应对立案调解进行必要的确认和规制,以保证其运行的合法性,更好地发挥其功效,促进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院主持下的民事调解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同时也掺杂着法官的审判权,对其必须由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检查监督的障碍较多,监督范围不明确,立法不完善,监督的方式具有封闭性,程序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等都制约着检察院监督权的有效履行。文章针对这些问题,具体分析了我国目前法院民事调解检查监督的现状,同时建议扩大监督范围,将法条中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合理定义,提出了完善法院民事检查监督的具体操作程序,从多方面完善法院民事调解检查监督。  相似文献   

14.
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促使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从而加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社会化的法院调解通过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相互协作能够提高法院工作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法律社会,其在效果上比法院调解更有优势。法院调解社会化是以调动多元社会控制方式为其价值取向,委托调解是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制度载体。因此,基于我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情,我们需要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不同情况,充分激活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资源并培养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解纷队伍来实现法院调解社会化的价值。这不仅能赋予当事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化解当地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可以节省其司法资源、促进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5.
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先行调解"制度。先行调解的设立,体现了"调解优先"这一司法政策向立法的转化。但是,由于立法的原则性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匮乏,先行调解制度在适用中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有必要对先行调解的制度属性、适用范围、程序规则和调解效力等几个方面予以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16.
从诉讼法学与社会法学角度,对商会调解机制的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包括商会调解的演进与价值基础,商会调解程序、效力,商会调解的完善措施等,对商会调解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与解释,期在完善我国商会调解制度,解决商会调解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促进我国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及商会职能的转型。  相似文献   

17.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应以我国社会生活方式与婚姻家庭观念变化为背景,在现有诉讼方式和调解方式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基础上,了解调查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探讨如何加强与完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特别是基层社区调解。为促进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重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和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出完善诉讼模式和调解模式的建议和对策,如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和附设家事调解委员会及制定特殊程序与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家事诉讼程序,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家事诉讼法;应完善与细化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流程与规则;应将人民调解作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等,以期为相关立法及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法理依据和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困惑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低成本 ,高效率著称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消除诉讼迟延、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公平正义的一剂良方。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 ,它都有着广阔的生长空间。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入手 ,综合比较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相关制度 ,指出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 ,并针对症结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20.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础的方式,具有快捷、便利和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劳动争议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解决劳动争议、平息劳动纠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存在的立法定位偏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缺乏独立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劳动争议调解能力欠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还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等缺陷和问题日渐突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思路是:加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取消劳动争议的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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