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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安机关应当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网络,把复杂的矛盾纠纷分流到调处中心处理."公调对接"以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为依托,有利于减轻公安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有利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规范民事纠纷的调解主体,有利于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率."公调对接"应该朝着实质对接、规范对接、和谐对接的方向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目前民间纠纷层出不穷,呈现出多元性、利益性、复杂性和调解难度大等特点,传统的公安调解方式已经无法完全化解纠纷。为适应时代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推出了“公调对接”调解模式,即将公安110接处警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接,整合社会纠纷调解资源,主动发现,积极化解,超前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治安平稳、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3.
派出所对辖区发生的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关系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的稳定,尤其是每天110接警面对的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如果调处得当就能及时化解,保障辖区治安秩序的良性发展,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矛盾激化,使辖区不安定因素增多。因此,研究总结调解方法,提升调解技能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4.
行政调解作为调解制度中的一种,在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调解民事纠纷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5.
治安调解实践的几个疑难问题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调解时,有以下问题应明确:治安调解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应当有调解笔录或治安调解书;治安调解中的“告知”应当履行告知程序;民间纠纷与民事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不能调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打架斗殴,只造成一方有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不能调解处理。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由民警主持调解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其中既包括治安调解也包括一些纯粹的民事调解。而对于这些纯粹的民事调解民警经常面临两难境地。本文通过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民事调解的产生原因,以及民事调解的法律性质及程序要求之分析与构建,力图在新时期社会转型,各种利益矛盾冲突的大环境下,对民警民事调解提出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调解治安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乃至民事纠纷案件系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当下,公安机关对该职权的行使存在认识不清、权利滥用、怠于行使甚至违法调解的情形,正确行使调解职权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纠纷调解权的范围及程序,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公安机关在具体的执法中应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调解解决纠纷的职责,同时公安民警应加强民商法和诉讼法知识的学习,提高调解解决纠纷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适应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新的期待。  相似文献   

8.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与高速发展期,由此引发的社会纠纷更富专业性、复杂性与多元性。传统的以司法为核心的纠纷解决机制已不再适应多元化社会发展的要求,化解社会纠纷、构建科学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每一个国家必须面对的课题。相较于大陆,台湾地区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行政解纷机制体系,客观、细致地梳理与分析台湾地区行政调解制度、行政调处制度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运用,汲取其有益经验并予以借鉴和发展,以期构建与完善大陆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9.
作为传统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制度,在熟人社会的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受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形成的陌生人社会影响,非专职化的人民调解运行机制日渐式微。与此同时,有困难找警察的矛盾处理思维方式,让有限的警力陷入烦琐的纠纷个案调处之中。由于部分基层警务人员年龄过大、民事法律知识欠缺和案多人少等问题叠加,导致非警务警情处置环节涉警舆情频发,亟须通过制度性创新予以化解。广东D市通过政府采购实现驻所调解员的专职化运作,辅以多元调解机制的同步双轨运行,达到压减警情和防范矛盾纠纷刑事转化的效果,为人民调解的顺畅实施提供了实践样本。但驻所调解运行中仍存在调解员流动性过强、调解经验及警务知识储备不足、相关机构联动性不足等问题。在新型纠纷偶发与传统矛盾多发的交织下,优化驻所调解机制运行,仍需在纠纷调解技巧提炼、调解案件分类分级、社会治理深度协同推进等方面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诉讼调解制度,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定纷止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存废、优劣颇有争议。文章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经验出发,主张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社会变革、法律滞后的过渡时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转变司法观念,以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为司法的目标,强化诉讼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公正,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1.
治安调解是我国法定的纠纷矛盾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与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具有独特优势,因其符合我国"和谐"文化的传统理念,具备特殊的人文、教育、迅捷、低成本等优势,成为新时期人民警察解决治安纠纷争议的常用方式,也是公安机关建构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治安调解的社会效果直接取决于有效的调解工作模式,公安机关在依法调解的前提下,还应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模式,最大限度地化解治安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2.
将"纠纷调解中心"搬进派出所(公安分局),是公安调解工作的新尝试.此举措,可以使派出所从繁杂琐碎的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又能使群众的纠纷矛盾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并能树立公安机关热情服务、绝不推诿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13.
调解治安矛盾纠纷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心理疏导的过程,什么时候对纠纷当事人心理疏导成功了,什么时候矛盾也就化解了。因此,作为派出所的调解人员,学会和掌握心理疏导技能,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对于做好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巩固调节效果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率和激化率急剧上升,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群体化、复杂化的特点。复杂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决定了纠纷解决不能仅仅依靠诉讼机制,而应当充分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特点。因此,构建科学、系统的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和谐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构建和谐农村需要持续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和谐社会是后法治社会,调解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良好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宗族调解资源是构建和谐农村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6.
治安调解是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解决治安纠纷的一种方式,属于行政调解,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相关行为,准确讲是一种准行政司法行为,但强制调解行为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调解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行为调解、损害赔偿调解和民间纠纷调解.治安调解的作用主要体现为:通过调解的方式既解决治安纠纷,同时又能够使当事人和睦相处;可以预防恶性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是一种成本低、效益高的解决治安纠纷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治安调解方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治安调解是一种执法活动,更是一门艺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存在大量矛盾纠纷,其中绝大多数是基层群众之间的纠纷。帮助群众调解纠纷是公安民警的法定义务。对于不同的调解对象、不同的事件,公安民警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以保证治安调解的质量。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都是民事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和审判法官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日益提高的法制意识,法院调解制度一方面在法院结案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另一方面,显露出制度本身的不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委托行业协会训解制厦是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角竿决机制背景下出现的一柙新型委托调解方式,该制度是一项借助行业智识对金融纠纷进行调处的纠纷处理模式。然而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自觉适用率低、适用范围过窄、成功率不高等障碍,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可归结为审理范围与委托范围之间存在冲突等问题,必须通过厘定可委托调解案件范围的界限、适用辩清事实和司法审查相结合的辅助制度、加强培训及增加激励等举措完善该项制度,以凸显人民法院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制度本身所具备的正当性价值。  相似文献   

20.
治安调解合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存在排斥型、应付型、包揽型三种基本类型,此种状态不利于民间纠纷的有效解决。为此,公安机关应当整合治安调解的内部资源及外部资源,建构公安机关内部的以及内外联合的纠纷解决有效机制,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克服解决纠纷的社会需求与警力不足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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