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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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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经营者集中活动无疑给参与者和整个市场带来了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给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持带来了挑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广泛借鉴了他国优秀的立法与实践成果,满足了反垄断法内在的价值追求,但在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仍有不完整、不完善和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2.
周谊 《时代法学》2014,(1):66-71
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经营者集中活动无疑给参与者和整个市场带来了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给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持带来了挑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广泛借鉴了他国优秀的立法与实践成果,满足了反垄断法内在的价值追求,但在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仍有不完整、不完善和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3.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但是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企业营业额往往较低,加之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态度不明、审查标准模糊、综合审查要素宽泛、审查程序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反垄断法》已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导致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从以下方面予以回应:明确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的立法态度,修改《反垄断法》中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禁止性规定,细化综合审查要素,完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4.
过去十余年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在经营者集中的法定范畴、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附加条件、执法公开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问题。这在客观上已经直接影响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竞争审查以及企业并购交易的有效开展,因此应当根据我国已经积累的成熟经验并合理借鉴他国的科学做法及时采取措施完善我国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  相似文献   

5.
邱春霖 《法治研究》2009,(10):96-100
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制度,既可消除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的不利后果,又充分发挥了集中带来的经济效益。西方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对这一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配套的实施指南.而且在执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论文探讨了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制度的概念、历史湛革及其在反垄断审查中的作用,并分析了附限制性条件的种类及各自的利弊,通过比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完善这一制度的立法规定和适用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刘丹 《法制与社会》2012,(22):92-93
本文通过对经营者集中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进而对反垄断法在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审查的法律规制上进行论证,发现其中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从而使法律规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市场竞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四章确立了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确定科学的申报标准和控制标准。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法律应当根据销售额指标来合理确定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同时应当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体控制标准修正为实质性减少标准,并予以具体的量化。  相似文献   

8.
张晨颖 《当代法学》2021,35(4):104-115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预防性制度,是涉案数最高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它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而后续可能引发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相比于其他垄断行为,涉及的执法环节多、裁量类型广、幅度大,因此执法机关遵守比例原则至关重要.从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反垄断法理论机制和执法实践情况进行反思,应当对现行《反垄断法》中有关经营者集中的限制性条件规则和违法责任制度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9.
在审理《反垄断法》所指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时,抗辩制度是对统一的实质审查标准的合理补充,以避免实质审查过于僵化的弊端。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先进的抗辩制度,其中以效率抗辩和破产企业抗辩最为通行。相较于国际上企业并购实质审查中的抗辩事由和具体内容,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抗辩体系的规定显得过于简单和原则。建议以法律形式正式引进效率抗辩和破产企业抗辩,同时完善我国经营者集中实质审查的抗辩体系。  相似文献   

10.
当前正蓬勃展开的新一轮央企合并,对一些行业的市场竞争产生巨大影响,并使反垄断主管机构的竞争审查面临着如何协调政府意愿与促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挑战。为应对挑战,集中审查工作需坚守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辩证看待企业规模与国际竞争力的关系,同时通过与当前正在探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分工合作、竞争执法权与政策协调权分立配置、经营者集中豁免规则完善等,平衡维护市场有效竞争与实现政府产业政策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的评析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反垄断法》在其以"经营者集中"为题的第四章对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做出了规定。这个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市场上发生的所有企业并购,也包括在境外发生但对中国市场竞争具有限制性影响的企业并购活动。本文主要评析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两阶段审查程序、禁止的实质性要件、豁免的条件和救济措施等6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论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中国对一定门槛规模以上的“经营者集中”采用了事前强制申报的制度,并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直接处理的实质性权力,但许多细节和具体操作问题仍待补充。本文从审查原则、门槛设置、事前申报程序、审查标准、救济措施五方面,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提出了细化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下,一般观点认为,并购重组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升级产业结构、 避免同业恶性竞争、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提升规模经济水平的有效途径,于是这成为政府产业政策的偏 好。但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并购这种大规模经营者集中会对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背离党的十八 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反垄断法》作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的“经济宪法”,理应适用于包括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性国企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涉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 性国企的经营者审查集中适用《反垄断法》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时,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当产 业政策与反垄断规制冲突时,应该坚持竞争执法优先。国企并购适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当前的法律障碍主 要在于缺乏灵活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清晰的经营者集中实体分析框架和类型化的经营者集中豁免条件。  相似文献   

14.
经营者集中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在现阶段的我国至关重要。本文将对经营者集中就形式、类型、申报、审查制度和外资并购几方面结合中外各国立法进行详细的论述。  相似文献   

15.
潘志成 《中外法学》2010,(3):439-454
@@ 程序从法律学的角度来看主要体现为按照一定顺序、方式和手续来作出决定的相互关系.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则是与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作出相关的顺序、方式、手续和步骤.中美两国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均开始于参与集中企业的申报,终止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的作出,但两国的执法程序构造却存在着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16.
叶瑞意 《法制与社会》2014,(5):37-38,44
经营者集中(并购)作为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正在越来越多的被企业所运用。但由于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历来是各国反垄断审查的重点。我国反垄断法及配套规定的颁布实施,为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在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的理论研究较为缺乏、立法经验不足,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发达国家、地区和经济组织先进的理论研究、立法及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17.
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过程中,经营者效率抗辩的行使及反垄断执法机构恰当的审查,既有利于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又可以防止可能具有限制竞争效果的非效率的经营者集中。我国应合理设置反垄断审查标准和各项具体规则,权衡维护竞争的效率和经营者集中的效率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科学合理地审查经营者集中,有利于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消费者的福利,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在广告中采用欺诈性的手段,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品产生高期望值,从而作出错误判断。本文指出广告审查作为杜绝虚假广告最为重要的一环,应做到明确广告审查内容、集中广告审查主体,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遏制虚假广告的发布。  相似文献   

19.
在市场经济的如今,追求利益是经营者的最终目标。作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提高效率和保护竞争中取得平衡,使得经营者集中尽最大程度的发挥其优势,因此针对经营者集中必须提出相应的限制性条件才能争取实现提高经济效率与保护市场竞争的双赢。资产剥离制度就是附限制性条件的经营者集中重要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20.
陈科羽  吴庆华 《法制与社会》2015,(5):118-119,121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押到底”等现象,这些现象既违背了刑事羁押制度的自身目的,同时也不利于对被羁押对象的人权保护.《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解决“一押到底”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遇到的案件情况不明、评估机制不完善、审查建议缺乏刚性力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际效果.为了使得监所部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更具实效性,本文以监所检察工作为视角,从建立部门协调机裁、明确证明责任、加强与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互换以及加强审查建议刚性力四个方面论述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使其真正成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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