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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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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对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两罪都规定了罚金刑,同时,规定单位犯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和自然人犯两罪的处罚没有任何区别,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中只有一个犯罪主体,刑法对此设置双重罚金刑是值得商榷的.应当取消单位犯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金规定,同时规定对单位直接责...  相似文献   

2.
浅析单位犯罪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下,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主要由单位和单位内部责任人员共同承担。文章通过对责任人员的范围进行界定,并对现行立法实现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方式及其适用的刑罚体系进行评析,提出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实现的应然方式。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对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单罚制的理论基础及单罚制中犯罪单位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对单罚制中犯罪单位自首的认定与处罚;单罚制中犯罪单位追诉期限的认定;单罚制中犯罪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变更以及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单位犯罪的历史沿革,单位犯罪的定义和特征,单位犯罪的刑罚原则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界定等方面进行了探讨。针对理论与实践中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直接责任人员认定问题阐述了作者的拙见。  相似文献   

6.
单位犯罪存在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单位犯罪自首的主体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其他主管人员以及经单位授权委托投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犯罪后,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和本人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单位自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和本人的犯罪事实的,单位是否成立自首不能一概而论。单位犯罪自首是否成立,应根据犯罪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其他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后的不同表现分别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7.
在实然层面,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累犯,在应然层面,我国刑法应当规定单位累犯。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应跳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这一大前提的思维,单位与单位成员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犯罪主体,其各自的刑事责任应相互分离,单位成立累犯和单位成员成立累犯应相互分离,单位初次犯罪后再次犯罪可以构成单位累犯的主体,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然人累犯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设立初衷在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本罪罪状表述中“国家规定”的理解要结合立法的目的进行,只要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单位内部规定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且这些规定又反映了保护、管理国有资产的本质,都可以将其解读为对“国家规定”的具体贯彻.对本罪“私分”的认定,要从行为方式的相对公开性入手,与贪污罪妁共同犯罪区分开来.本罪是单位犯罪,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范围不能扩大.  相似文献   

9.
单位商业受贿犯罪无须整体证明单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须局部证明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利用了商贸经济活动的运作性、管理性、交易性权力。直接责任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意志及由此产生的定罪与量刑,不能脱离所属单位的特征、性质而存在。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如何界定单位犯罪中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承担责任时的区别,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目前,单位自首制度已成为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新问题。基于单位犯罪法典化和实现刑罚目的的要求,单位应能成为自首主体。单位自首有单位一般自首、单位准自首以及单位特别自首三种类型,其成立条件具有特殊性。由于单位自首与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首是相对独立的,前者成立自首并不意味后者亦是自首,反之亦然。因此,对犯罪单位、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分别决定刑罚。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 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 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科学配 置刑种,重视罚金刑的适用,实行单位和直接人员双罚制,适度加重处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单位如果实施了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行为时,即使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例外。但是对于单位内部责任人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则存在争议。文章通过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例外的现状和现有司法对策进行分析,认为在目前的刑法体系之下,处罚责任人员没有理论和法律依据。基于此,本章最后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14.
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代罚制作为单罚制的一种,规定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承认代罚制下存在单位犯罪,会造成理论体系的不统一,也会使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逃避刑事责任,无法实现刑罚目的。由果溯因,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采用代罚制的犯罪其实是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5.
一、关于法人犯罪的处罚制度 关于法人犯罪的处罚制度,我国已有部分法律采用了“两罚制”,即既处罚法人犯罪中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又处罚法人组织本身,而其它还有许多有关法人犯罪的法律则采用了“代罚制”,只规定法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法人组织本身并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方面造  相似文献   

16.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主体是单位而不是直接责任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不包括单位的财产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括没有装备任何劳动安全设施的情形;法条强调“仍”不采取措施表明立法者更为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行。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紧急避险被规定为是一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但是现阶段我们不能绝对地否定特定责任人员紧急避险的权利。同时为了避免特定责任人员借紧急避险来规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职责,应对特定责任人员的紧急避险权利作出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从自然人一元主体到自然人与法人二元主体的刑法嬗变,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论准备不充分,致使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缺乏理论的指导.在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上,刑事责任分担论较为可取.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上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具体认定,在处罚上也应与自然人犯罪相区别.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典对单位犯罪适用自首制度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导致实践中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基于自身对法律的理解而对同一案件作出了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判决,在对犯罪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上出现了差异。从刑法理论、法律制度和社会现实需要等方面进行考察,确立单位犯罪自首制度,既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内在精神。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需求。  相似文献   

20.
国家机关单位受贿罪刑事归责面临诸多困境,亟待消解。国家机关及其内设机构、部门能够成为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毋庸置疑。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自身的犯罪行为,该行为通过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并予以相应归责。当前,我国对国家机关单位受贿罪刑事归责乏力与虚置的现象并存,刑法立法上亟需对罚金刑的适用予以完善,同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国家机关单位受贿罪刑事归责予以不断优化,才能充分实现个案公平正义,逐步提升国家机关单位受贿罪刑事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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