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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是世界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本文通过对行政收费概念的辨析,从而进一步的分析出我国行政收费的缺陷: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行政收费主体混乱;程序不完善;缺乏监督等。目前,行政收费的法治化已经提上日程,必须从制定统一的《行政收费法》入手,积极转变行政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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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收费的可诉性及合法性审查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行政收费制度虽然由来已久,但是有关行政收费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不完善,行政收费的可诉性及其合法性审查标准至今没有定论。本文从区分构成行政收费的设立行为和执行行为的可诉性进行分析,试图对行政收费的可诉范围进行界定。并且从设立行为、执法主体、设立和执行程序等方面归纳对行政收费的合法性审查标准。最后就完善行政收费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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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行政审批收费存在收费项目的设定依据位阶较低、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翔实的数据显示,经过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也在制度层面形成了具体的共识。行政审批收费改革的发展方向在于明确基本原则、确立设定标准、明确新的清理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立法保障和实施配套改革等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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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收费的设定和监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些年来“乱收费”现象愈演愈烈,使行政收费引起了社会重视。因为,虽然乱收费中不排除某些非行政性的收费,但行政收费的“乱”首当其冲。要治理行政收费上的乱,必须从规范行政收费设定上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行政收费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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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目前通说认为:行政收费是国家机关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强制收取相应费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收费也可称为政府收费。在我国,与行政收费相关且已被立法确认的概念是行政性及事业性收费。行政收费至今还没有相应的比较高层次的法律出台,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泛滥,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利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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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行政收费不合理现象屡禁不止,其中大多数的公共收费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基础,也没纳入政府预算,形成法外收支的格局。行政乱收费有着多方面原因,制定行政收费法,从法律上进行多方面严格规制,已日益凸显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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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行政乱收费现象严重,为此,必须理清行政收费与税收、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在"费改价"和"费改税"的基础上,从立法的层面上以受益的直接性、受益者范围的特定性、受益程度的明显性、资源的使用效率、征收成本等为标准,界定行政收费的范围。在将来制定的行政收费法中,应当采用"列举肯定式+概括排除式"的立法方式,列举可以设定行政收费项目的事项,具体包括成本性行政收费和效率性行政收费,并规定除此之外的领域都不得设定行政收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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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完善非税收入体制的重要内容.本文针对目前收费项目过多,收费不规范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指出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以加快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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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山东省临沭县对涉企行政事业性规费实行“一费制”管理。县里成立专门涉企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专人从部门涉企收费、企业缴费两个方面人手,对全县1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3年的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筛选合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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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是一种非税收入,属于国家公共收入的一部分。实践中,行政事业收费较复杂,尚没有专门的行政收费法予以统一规范。近年来,对企业减费降费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收费主体对企业乱收费、企业逃缴合法收费的情况仍存在。检察机关通过对行政生效裁判结果以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涉案企业自动履行缴费义务,同时监督收费主体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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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在经济上和行政管理上都具有毋庸置疑的存在合理性,但由于国家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和控制,直接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泛滥,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相对人的利益。因此,从法治的视角解读行政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而为行政收费找出一条法治路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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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定时期内,行政收费总收入接近甚至超过税收总收入,其中又有大量行政收费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收费法律,收费规定散见于单行法律及国家文件中,且抽象不易执行,给部门和地方以过大的收费裁量权,造成收费主体众多、收费项目繁杂、收费标准随意等乱收费现象。行政收费行为亟待规范。行政收费在德国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的一种,主要在地方层面收取,且收费主体、项目、标准、程序等均由议会立法明确,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其准确的收费分类和定位、层级分明规定完善的收费立法、通过差别化收费成本覆盖比例实现政府调控目的等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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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2019,(3)
行政收费乱象的根源不仅仅是法律依据的不统一,更在于收费理由和标准的不明确。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中一方面混淆了行政收费与公用事业或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性基金、罚款、税的区别,另一方面又将代履行费排除在行政收费之外。尤为严重的是,税费不分导致收费成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的来源,因此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厘清。税与费的区分关键在于国家给付的"可归因于个人性",具体表现为额外成本、个别受益和经济诱导性,其中行政规费的理由主要是额外成本原则,特许规费、需要使用许可的使用规费、受益费的理由是个别受益原则,社会抚养费和拥挤性公共物品的使用规费则更多表现为经济诱导性。行政收费的标准包括对等原则和成本覆盖原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收费理由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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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促进行政收费制度的规范化是重新审视行政收费的理论基础.行政收费实质上就是由行政机关提供特定的服务,由行政相对方支付费用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在此意义上说,行政收费法律关系体现了政府柔性管理方式"行政契约"精神内核的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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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收费行为极不规范,收费规模过度膨胀,收费资金胡支乱花,无约束的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并存,集体腐败与个人腐败并举,超越了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违规收费屡禁不止,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