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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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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指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此项权利作出了具体的立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关系到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律师缺乏刑事辩护豁免权,致使刑事辩护事业受到严重影响。鉴于此,在立法中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现实之需、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2.
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均不同程度地赋予了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否应当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针对我国律师刑事辩护前景堪忧的状况,我国律师界和法学理论界早已提出这一问题,且大多持肯定意见.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其有明确的法理依据和现实依据,我国是否应当赋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已经成为立法与司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306条对律师伪证罪行为作了规定,但由于法律用词的模糊性,以及理论界对于相关概念的内涵存在争论,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律师伪证的认定还存在一定困难.其中,律师威胁、引诱当事人是否可以构成伪证罪、证人消极作证是否可以构成律师伪证罪以及律师传授辩护技巧与教唆伪证罪的关联等问题,亟待从理论上予以论证和厘清.  相似文献   

4.
律师执业豁免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的权利,可以保障当事人的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律师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也有利于审判方式的改革。修订后的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享有庭审言论豁免权,意义十分重大,应该完善相关立法,扩大律师执业豁免权的内容,并强化律师管理、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防止律师滥用执业豁免权。  相似文献   

5.
论律师刑事豁免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刑事豁免权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表的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言论不受国家刑事追究的权利。律师刑事豁免权的依据是人权保障理论、程序主体性理论、特殊行业保护理论、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及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刑事豁免权在实现实体真实、程序正义、诉讼效率诸层面均具有很高的价值。律师刑事豁免权亦应受到法律限制 ,对律师滥用刑事豁免权的行为的追诉 ,应有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引起的争议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律师认为该条款是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限制了律师的正当执业,强烈要求取消该规定。但经过对有关刑事司法实践和刑法思想的分析可以发现,刑法“306条”的规定不是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更不是单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粗疏、对正当程序的忽视以及司法专断思想的存在,才是一些司法人员屡屡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应当通过对该条款的完善及有关制度的健全来确保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相似文献   

7.
“亲亲得相首匿”是我国古代的司法传统,这一传统也为现代世界刑事司法潮流所认同。而我国当代刑事司法却忽略了特殊证人———近亲属证人的权利,即拒绝作证权。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建立近亲属作证豁免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律师通过在个案中的执业活动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然而在当前法制环境下律师的执业活动面临困境,律师的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受到很多侵害。要切实提高对律师权利的保护,应该从宪法层面规定律师的言论豁免权、人身安全保障权、保守执业秘密权、作证豁免权以及其他基本执业权利。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改后,增设了“律师伪证罪”,中国律师有了执业风险,有些律师也因涉嫌伪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文章通过分析“律师伪证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取消刑法中“律师伪证罪”这一罪名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亲亲得相首匿”是我国古代的司法传统,这一传统也为现代世界刑事司法潮流所认同。而我国当代刑事司法却忽略了特殊证人——近亲属证人的权利,即拒绝作证权。法律应当规定近亲属作证豁免权;近亲属作证豁免权应先定为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直系姻亲;享有亲属拒证权的证人,对于不利于其近亲属的证言可拒证。  相似文献   

11.
简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律师这一新生群体正以崭新的职业形象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在社会整体法治水平尚不尽如人意的当前,律师执业的实际状况不容乐观,尤其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执业更是如履薄冰,举步维艰。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依法执业权屡受侵犯,仍然存在着会见难、取保难、阅卷难、调查难及维权难等问题。法律的不完善、司法机关的歧视以及有关部门的偏见是造成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诸多难题的原因。建议通过尽快赋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认真落实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规范工作制度,防止司法腐败等措施来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12.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极为有限。律师在场权是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侦讯行为,实现律师有效辩护的切实可行之措施。本文在分析律师在场权的基本理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缺失和原因以及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的规定,提出确立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3.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刑事诉讼所追求的程序正义价值目标能否达到。辩护律师在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承忍了巨大的风险。而辩护律师豁免权则能够使辩护律师免受不当法律责任的困扰,并因此切实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尽职尽责。为了避免辩护律师滥用其豁免权,危害诉讼秩序和司法秩序,对辩护律师豁免权也应当进行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4.
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纷繁复杂 ,需要律师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受轻视、冷落的我国律师制度现状不符合中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重视解决律师阶层的司法定位 ,加强律师在司法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 ,提高律师素质 ,实行律师职业行业管理等是新时代中国律师制度、法治民主的内容和途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自1997年修改之后,刑法第306条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规定就备受法律界尤其是律师界的关注,取消刑法第306条的议案屡次被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人认为刑法第306条属于职业歧视,导致职业报复现象的发生和法律的重置,使律师不愿代理刑事案件,造成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影响律师权益的保障。笔者通过对上述观点的分析,提出如何正确对待和完善该条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在律师权利体系中,具体执业权与执业保障权是律师权利的基本分类方式;具体执业权利就其来源,又可细化为固有权和代理权。固有性辩护权包括证据调查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和在场权。基于此,在立法规制方面,《律师法》规范律师权利的重点在于执业保障权;《刑事诉讼法》则侧重于具体执业权,一方面增加规定概括性的代理权,另一方面完善辩护律师的固有性辩护权。  相似文献   

17.
目前法律对律师执业回避的规定尚有不足之处 :关于禁止双方代理的规定没有审级上的限制 ;对法官、检察官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改做律师的执业活动 ,地域限制过严 ,时间限制过短 ;与审判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律师回避范围过窄。建议律师法修正案或者全国律协在对《协会规范》进行修改时 ,保留原来法律规定中的合理部分 ,修改不足之处 ,增加新的规定 ,以完善我国律师执业回避制度。  相似文献   

18.
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法律上已不是问题,但是律师们基于潜在的职业风险在实践中却不敢使用,这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具有民间调查的性质,不具有强制性,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无向律师提供证据和作证的义务,因此律师调查取证仍需经过被调查人的配合或同意,否则难以实施;律师的申请取证权如要得到落实,必须赋予律师取证申请以法律效力,明确法院拥有强制取证的权力,给予律师必要的权利救济等;为了强化辩方的取证能力,化解律师职业风险,应当允许律师聘请私人侦探代为刑事调查取证。  相似文献   

19.
律师伪证罪自诞生之日起就引起了学界巨大的争论,律师伪证罪罪名本身的不明确和存在的诸多缺陷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以中立角度研究司法实践,会发现律师的职业不当行为与律师伪证罪的异化才是问题的关键。因而,对律师伪证罪的完善应以刑事追诉程序的完善和律师惩戒制度的建设为解决问题的两条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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