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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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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新明 《法治研究》2013,(11):41-52
著作权领域有一项基本定律:作品载体所有权与作品著作权是相互独立的两种权利。前者法律状态的改变对后者不产生直接影响,反之亦然。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作品载体的事实处分对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或作品的利用可能产生阻碍效果,因此,著作权法针对作品原件的事实处分有必要作出规定。从权利角度规定作者享有接触作品原件的权利;从义务角度规定作品原件所有人以毁损性方式处分作品原件时应负有告知义务。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建议稿第三稿第20条第4款就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告知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本文在充分肯定该项规定之积极意义的前提下,详细检讨了其弊端,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
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在创作完成时,如果是以物质形式固定下来的,通常会产生两类民事权利。一类是以智力创作成果这种无体物为客体的著作权;一类是以该智力创作成果附着于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而形成的有体物——作品原件(如手稿)为客体的所有权。有些种类的作品主要通过复制品(如图书)的发行来传播,这类作品的复制品也是所有权的客体。作品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是两类不同的权利,彼此可以独立存在。有的作品没有原件(如口述作品),因而也不存在作品原件所有权,却可能有著作权;有的作品存在原件(古人的墨迹  相似文献   

3.
书信作品中的物权、著作权和隐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果书信具有独创性,便成为书信作品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享有书信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将其书信投邮,使得书信的物权发生转移,收信人成为书信的所有人。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可能会与著作权人的权利发生一定冲突,如展览权,应将之赋予著作权人。同时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应基于诚信原则或约定,注意对著作权人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接触权是在无形物作品与作为载体的有形物不可分离地结合后,当作为载体的有形物(著作物,或作品原件、稀有复制件)转移占有后,作者仍然是无形物作品的权利主体,基于其对无形物享有的人格利益,其仍享有在一定条件下,接触和控制作为载体的有形物的权利。作者行使接触权的条件包括:作品的原件或稀有复制件由作者以外的主体所有;作者不持有符合其利用目的的作品复制件;作者必须具有合理行使著作权之目的。作者行使接触权时,应主动接触,而不得要求原件所有人提供作品,接触作品后应采取无伤复制的方式;作品原件所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5.
美术作品(Fine Arts),狭义仅指绘画,而作为“造型艺术作品”的另一种说法,还可以包括雕塑、建筑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由于美术作品的智力成果集中体现在原件上,权利与载体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产生了关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与作品的有形物(载体)——原件的所有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不履行、不恰当履行著作权合同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什么是侵权行为,发生侵权和违约的情况如何处理,著作权法第五章作了规定,现分述如下: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与侵犯有形财产权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但由于著作权是无形财产,因此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与一般侵权有所不同,侵犯著作权不是侵犯作品载体的所有权,而是侵犯作者对其作品的“专有权利”,即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比如,毁坏一张珍贵的画稿为一般的物权侵害,但如果把这张画擅自拿去印刷出版获得非法利益,就是侵犯著作权了。  相似文献   

7.
杨正宇 《知识产权》2024,(2):87-106
数字藏品持有人能否展览相应作品的论证,面临展览权与“展示权”内容差异大、数字藏品难谓作品原件、展览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冲突等诸多困境。从立法进程考察,我国不仅赋予展览权独立地位,还将载体转移引发的限制权利条款设计为分割权利条款。因此,对数字藏品持有人展览行为正当性的解读应在纠正展览权制度移植偏差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著作权法》第20条第1款展览权“专门条款”,依据默示许可理论拟制免责事由条款,同时以“销售目的”限制线上展示行为过度豁免,从而实现限制权利的逻辑归位,完成因应数字交易特点的修正。  相似文献   

8.
季风 《中国律师》2013,(10):63-64
追续权,是指作者及其继承人或法律指定的组织.在保护期限内,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每一次再出售要求分享一定份额的权利。这一权利也可适用于手稿的再出售。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14条规定了追续权的内容,即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文字、音乐作品的手稿首次转让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对原件或者手稿的所有人通过拍卖方式转售该原件或者手稿所获得的增值部分,享有分享收益的权利.该权利专属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9.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所采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模式最有利于维护合作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适用,在合作作者违法单独行使权利的对外效力、“不能协商一致”的内涵是否可作目的性扩张、如何具体化不确定概念“正当理由”、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界定、除外的是否仅限于“转让”等方面存在疑义,文章对其从法律解释学上进行了分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17条规定了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其关于合作作者在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受侵害时得单独行使诉权的规定值得肯定应予保留,而其关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的规定,则应吸收前述法律解释成果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应规定该规范可类推适用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0.
(二)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在网上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那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又享有什么权利呢。笔者认为,著作权人在网上同样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5项权利。关于对作品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对它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作用作品的权利,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那么,作品在…  相似文献   

11.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锦川 《人民司法》2012,(5):98-104
著作权的特点之一在于它的法定性,即其著作权的权利范围为法律所明确规定。这种法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项权利,其权利范围的大小由法律规定。基于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不同,各国法律所规定的著作权的权利大小不同,比如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享有收回作品权、追续权,但我国著作权法却没有赋予著作权人这项权利;二是著作权中的每项具体权利的边界也为法律所明确限定。比如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不属于发行权控制的范围。广播权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12.
对著作权法中权利穷竭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穷竭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权利人权利限制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制度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有相应的体现,在专利法中有专利权穷竭,在商标法中有商标权穷竭,在著作权法中则有版权穷竭。其中,版权穷竭是最为复杂的一种。本文将重点研究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穷竭制度。一、权利穷竭制度的含义纵观国际社会,著作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制度已为许多国家所承认、接受并对其含义给予了相应界定。例如,英国的《安娜法令》开创了版权穷竭制度的先河,规定著作权所有人在印刷、出版和出售方面享有有限的权利(即著作权所有人对作品的…  相似文献   

13.
论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成为著作权领域的特殊问题——美术作品著作权必须面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我国目前相关著作权理论与实践存在严重误区,由此导致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发达国家立法例提供了如下启示:我国著作权领域应树立以著作权限制物权的规范意识,为美术作品著作权提供更为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作品原件所有权与作品著作权之间的法律冲突,是以作品原件为焦点,以争夺对作品的实际控制为内涵的权利冲突.在进行充分的利益衡量的前提下,谋求权利间的相互限制与让步,不仅是解决这类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而且是协调现代法治社会中众多法律冲突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未对著作权转让作出规定。本文将就确立著作权转让制度的现实必要性以及著作权转让的特点、内容、方式等问题作初步研究。一、《著作权法》确立著作权转让制度的必要性在建国以后长时间内我国法律不把著作权看作一种“私有权利”,作者创作作品除获得一些象征性的稿酬外,对其作品不享有更多的财产权利;作品的使用处分亦带有浓烈的行政色彩。随着《民法通则》首次提出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对于著作权的民事权利性质的认识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并于1990年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但在当时对著作权的私有财产…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技与法律》2005,(1):i007-i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9号)《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4年1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  相似文献   

17.
梁作民  曹波 《知识产权》2002,12(2):38-4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其中涉及的诸多问题值得思考,比如怎样看待摄影作品的艺术性、委托作品的性质以及著作权人是否滥用权利等问题。在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中,关于委托作品的案件占一定的比例,而我国著作权法对委托  相似文献   

18.
<正> 台湾著作权法于1928年公布施行,共40条。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台湾著作权法公布于1992年6月10日,共117条,有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与1985年著作权法相比较,主要的修改或补充有以下方面:一、体例安排台湾现行著作权法在体例安排上,除保持85年著作权法总则、罚则、附则等分章外,新增制版权、著作权中介团体与著作权审议与调解委员会,并且在第2、3章下设节;第3章第3节下设款。第6章权利侵害之救济和85年著作权法第3章著作权之侵害虽都属保护著作人著作权的内容,但92年著作权法侧重侵权诉讼,给予著作人司法救济。第3章规定著作权安排了  相似文献   

19.
标准属于作品,具有规范性和规范效力。但是标准的规范性与法律的规范性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标准的规范效力并非来自标准本身而是来自法律,因此标准作为一种规范,本质上属于技术规范,而不属于法律规范。标准本身不具有法规性质,不宜将标准归入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的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法规类作品范畴,从而将标准排除在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外。  相似文献   

20.
1991年6月,我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此条例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颁布的,它是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实施法律保护的具体规定。根据著作权法原理,所谓著作权,是指关于作品的表达(expression)方面的权利。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都是,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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