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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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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应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兼谈沉默权的理性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律师在场权与沉默权 从广义上看,律师在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当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或审讯时,辩护律师有权在场为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从狭义上看,律师在场权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其当事人的要求有权在场。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律师在场权是从狭义上看的。 从国外立法看,英、美、法、意、荷、澳(大利亚)等国  相似文献   

2.
黄敏 《天津律师》2003,(3):50-51
“律师在场权”,任何一位熟悉国外及香港影视的人可能对此并不陌生。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面对国家追诉人员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狭义而言,它是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权  相似文献   

3.
詹欣鸿 《法制与社会》2010,(30):44-44,48
近年来,学界对沉默权展开了更加激烈的讨论。沉默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被告人的防御权、人格权,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它具有体现刑事诉讼价值、丰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刑事诉讼结构公正、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权利体系"。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诉讼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沉默权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立法环境进行分析,最后对于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陈富 《法制与经济》2010,(14):35-36
当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特别是关于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确立的可能性给反贪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本文在对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检察机关应摆脱消极应对的思想,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通过引进证据推定规则、刑事免责、强制作证、辩诉交易等制度,以缓解沉默权与律师在场权的确立给反贪工作带来的压力,促进反贪工作更好开展。  相似文献   

5.
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有的会接触到被告人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它犯罪事实,即通常所说的漏罪。一般认为,辩护律师应检举揭发被告人的漏罪。对此,笔者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律师在接触到被告人未被司法机关事握的其它犯罪事实时,不宜检举揭发,而有权保持沉默O我们暂且将这种权利称之为律师的沉默权。笔者建议,(律师法)应确立律师享有沉默权,并由其自行决定该权利的行使。一、带护律师享有沉以权的实践意义辩护律师对被告人的温罪享有沉默权,这不仅有利于我国辩护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而且还将推进我国律师制度迈上一个新的具有历…  相似文献   

6.
黄士轩 《法制与社会》2010,(30):122-124
虽然刑讯逼供已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在实践中这种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已是当务之急。应当分析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参照国外相关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等一系列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体制及证据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7.
侦查讯问是侦查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侦查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法定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因而在审讯阶段侵犯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存在的缺陷,分析了赋予律师的讯问在场权的利弊,提出了建立律师讯问在场权的构想。  相似文献   

8.
沉默权与用高科技手段取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根菊 《现代法学》2000,22(4):74-76
沉默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的提问享有沉默不语的权利。本文阐明何为沉默权、沉默权的模式 ,认为我国法律宜在起诉阶段赋予沉默权 ;若从侦查阶段赋予沉默权 ,必须采用高科技手段取证。  相似文献   

9.
《法治研究》2006,(5):68-68
《刑事诉讼法》是刑罚不被滥用和错用的程序保障。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享有沉默权,律师在自己当事人被讯问时也享有在场权,律师、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三方角力,构成了案件在侦查阶段的权力制衡体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中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应当理解为“在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不得通过任何电子设备获取或者派员在场旁听其谈话内容。”“会见不被监听”在赋予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秘密自由交流权利的同时,对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提出了挑战。为保证辩护律师不滥用会见权,我国可以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驻看守所监督律师会见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场权的功能主要有遏制刑讯、保障口供自愿性、提高嫌疑人防御能力和律师辩护能力、防止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等。现阶段的在场权试验及将来确立的在场权,能起的作用可能只是防止翻供,这将与改革初衷背离。现阶段及将来长时间内,确立在场权产生的消极影响可能更多。制约在场权功能发挥的因素有:刑事程序和组织上的行政治罪式设计、社会控制和刑事政策要求、官本位、办案激励与办案压力及物质科技限制。下一步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应当置于条件建设和权力配置方面,而不是扩张在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等权利。  相似文献   

12.
在场权的功能预测与制约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场权的功能主要有遏制刑讯、保障口供自愿性、提高嫌疑人防御能力和律师辩护能力、防止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等。现阶段的在场权试验及将来确立的在场权,能起的作用可能只是防止翻供,这将与改革初衷背离。现阶段及将来长时间内,确立在场权产生的消极影响可能更多。制约在场权功能发挥的因素有:刑事程序和组织上的行政治罪式设计、社会控制和刑事政策要求、官本位、办案激励与办案压力及物质科技限制。下一步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应当置于条件建设和权力配置方面,而不是扩张在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等权利。  相似文献   

13.
刑事调查取证是辩护资源的主要来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防御权的保证和人权保证机能的体现。调查取证权是律师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指律师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调取、收集、核实,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以及免除其刑事责任等相关证据进行收集以及核实。这是律师具备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保证律师顺利执业的基础。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法治国家构建过程中的一个前提,没有律师制度以及律师的国家不能算是法治国家。完善和健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使得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得到保障,也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另外,还能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使得司法公正性以及正义性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4.
关于我国建立“律师在场权”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佘祥林案件之后,法律界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开始大量讨论律师在场权、沉默权、由律师进行的调查权等关系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法律制度。本文针对目前侦查讯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建立律师在场权的设想,对律师在场权的背景、价值、障碍等内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5.
同属人权范畴的话语权和沉默权应是司法过程中两种具博弈性质的权利,但实践中,警察、法官等强势主体常凭借其享有的特定话语权压制、甚至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弱势主体的沉默权,从而使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遭到无情践踏。司法语境下的语言策略认为,沉默权是确立话语适切条件的语言反应,亦是对强势主体话语权的必要制约,二者是平等的对抗关系。明晰司法语境下强势主体话语权和弱势主体沉默权的关系,有助于厘清权力边界,均衡双方的语言权利地位,保障弱势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从而在司法过程中实现人权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6.
沉默权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已被许多法治国家立法确认和认可。本文重点探析了如何构建我国有限沉默权制度制度。  相似文献   

17.
死刑作为惩治犯罪、保护社会的最严厉刑罚方法,确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但因其不可逆转性,我们不得不对此持慎之又慎的态度.笔者认为,必须对照即将加入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修改、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尤其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申请对其人身进行刑讯伤情检查、鉴定权和在法庭上展示刑讯伤情权、全面而有效的辩护权(尤其是阅卷权)、会见亲属请求权和体面受刑权等必要的权利,以权利制约权力,增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针对国家控诉权力的对抗性,避免权利与权力对决中的不对称性.加强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力度,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征.  相似文献   

18.
余祥林案件之后,法律界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开始大量讨论“律师在场权、沉默权、由律师进行的调查权”等关系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法律制度。本文针对目前侦查讯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建立律师在场权的设想,对律师在场权的背景、价值、障碍等内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9.
律师在场权源于律师辩护权,是刑事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人权保障的理念。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或判例都承认了律师在场权的正当性,在我国,如何构建侦查讯问程序律师在场制度,具体应针对律师在场权的内容、适用范围、行使程序、保障措施等一整套规则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20.
浅谈律师介入侦查的限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律师介入侦查程序,打破了侦查的封闭性,进一步平衡了侦查阶段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但是,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权利的行使作了很多限制,仅赋予侦查阶段律师一定的会见交流权,没有赋予律师讯问在场权、查阅侦查案卷材料权、调查取证权,使律师难以真正介入侦查程序,难以发挥辩护作用,导致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虚化。为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执业权利的实现,笔者就律师介入侦查的限度作一些初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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