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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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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减刑假释程序存在结构性缺陷,它是一种典型的单向度的行政程序,不是一种诉讼程序。建构合理的减刑假释程序的前提是需承认与确立罪犯主体地位,澄清减刑假释程序中各方利益与职责。我国减刑假释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在承认罪犯诉讼主体地位的确基础上转向“诉讼化”。  相似文献   

2.
论减刑的根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论减刑的根据陈明华,钊作俊研究减刑的根据,旨在明确减刑的合法来源和正当依据。减刑的根据决定着国家运用减刑权的有无、因此,减刑的根据是减刑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这一问题在我国刑法学界还是个“空白’:迄今还没有一篇专门研究减刑根...  相似文献   

3.
减刑假释案件抗诉问题宁诗敏,周建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的抗诉,我国法律仅作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司法解释。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为处理减刑假释抗诉案件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理论指导,应当对减刑假释抗诉问题加以认真研究。一、关于减刑假释抗诉的性质。减刑假释的抗诉是指...  相似文献   

4.
几种特殊情况的减刑李岩,周瑛减刑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减刑制度,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中作了规定,但是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减刑,如服刑罪犯没有被关押,或是关押的场所与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不同,以...  相似文献   

5.
黄兴瑞 《中国司法》2011,(11):31-35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以及人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制度既包括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减刑幅度,减刑的时间间隔等实体性内容,也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监督、裁决等程序性内容。《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后,减刑、假释制度中最受关注的是其程序的改革完善问题。而减刑、假释程序改革的核心是减刑、假释程序的性质。  相似文献   

6.
减刑,就广义而言,是指对受刑人执行刑罚期间,由于悔罪等法律规定的原因,将原判处的刑罚予以减轻、缩短的制度。在我国,它包括《刑法》第4章第6节、第7节规定的减刑、假释,《刑法》第50条对“死缓犯”的减刑,以及当主刑被减刑变更时,其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改轻,特赦减刑等。就狭义而言,则仅指《刑法》第4章第6节所列的减刑制度。我国《刑法》第4章第6节规定的减刑制度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当其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时,可将原判刑罚予以减轻的制度。我国的减刑制…  相似文献   

7.
对罪犯执行刑罚期间的减刑,是我国司法机关自开展劳动改造工作以来一贯坚持的一项制度。把减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规定在刑法中,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个创举。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刑法,都没有规定减刑制度。  相似文献   

8.
李海滢 《行政与法》2004,(4):112-114
减刑制度的范围是指减刑适用于哪些刑罚,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判决已经确定的刑罚,哪些可以适用减刑。依据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我国减刑制度的范围应包括一般减刑和特殊减刑两类。其中自由刑的减刑是我国减刑制度的主体,称作一般减刑,而死缓、资格刑、财产刑的减刑称为特殊减刑。另外,在研究减刑制度的范围时,缓刑犯和假释犯的减刑也是应予注意的问题,它们对于科学界定减刑制度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减刑制度中,对减刑的条件以及减刑的具体操作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减刑作用的正常发挥。建议废除“应当减刑制”,只规定“可以减刑制”,给刑罚执行机关和减刑的裁量机关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设立减刑期后置制度,完善减刑的激励机制;理顺减刑条件和减刑力度之间的关系;设立可以变更的死刑缓刑考验期,弥补法律的漏洞;对在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间的“故意犯罪”进行科学、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在减刑、假释程序中应当享有特定的法律地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程序中的监督职能很不健全。应当努力通过立法完善,重新设计我国刑罚执行中的减刑、假释程序,拓宽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程序中的参与权,赋予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进行监督的必要措施和手段。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减刑、假释适用已有很长时间,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减刑、假释的适用不尽如人意。为更好发挥减刑、假释作用,针对减刑、假释弊端,需进行制度改革、程序改革和环境改革,设立虚拟减刑制、预定假释制、统一考核制等。  相似文献   

12.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重要的行刑制度,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如何有效发挥这两项制度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减刑、假释制度的要求入手,深入分析了这两项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认为要完善减刑制度必须要严格减刑的前提条件、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制度、设立减刑考验期和减刑撤销制度,对于假释制度则应当修改“假释禁止性规定”、完善假释的实质条件、设置专门的假释运作机构,同时要注重考察内容管束与保护的统一,由此方能建立高效的减刑、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13.
只要是犯罪时未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的标准就应当放宽。我国刑法的减刑假释制度,没有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予以特别规定,不利于对这些人的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立法上应当做出区别于成年罪犯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减刑假释案件抗诉问题初探宁诗敏,周建新监狱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这是我国法律对减刑假释案件抗诉的规定。由于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定不同...  相似文献   

15.
试论减刑假释监督宋汝贵目前,我国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进行减刑、假释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这一规定将人民检察院排斥在外,值得研究与探讨。一、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实行监督是有法律依据的。对减刑、假释实行监督...  相似文献   

16.
关于刑法修改中死缓减刑制度刘海萍对死缓犯的减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减刑制度。对此,我国刑法中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许多问题无法可依,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下发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似文献   

17.
限制减刑,扩大假释,是降低刑事奖励执法风险、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顺应国际行刑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完善我国刑事奖励制度立法的重要内容。适当限制减刑,扩大假释,可以克服现行刑事奖励制度存在的弊端。消除罪犯投机改造的心理和行为、科学地发挥减刑、假释制度的作用,体现我国刑事法的立法精神,为司法制度改革和刑罚制度改革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8.
法国信用减刑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减刑是法国减刑制度中最基本的减刑种类,根据这种减刑,任何被判处剥夺自由刑的犯罪人,在刑罚交付执行之时,即自动获得减刑,如果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一定时间内有不良表现或者又再犯罪的,则撤回相应的信用减刑.为了保证减刑的公正性,减刑过程引入司法化程序.我国可以借鉴法国的信用减刑,先减刑后有条件撤回,这对完善我国减刑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被司法程序遗忘的角落——对减刑程序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减刑在性质上属于刑罚的变更而非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其是对终审判决的修改,应归属于审判权的范畴,按照司法的程序进行运作。在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减刑的适用是按照一种近似于行政报批程序来运作的,存在诸多缺陷。完善减刑程序,就必须使之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以建构三角形的诉讼构造模式为目标,按照司法程序的要求对减刑程序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减刑标准的建构与其功能定位之间尚存在不契合之处,减刑标准的制定仍以矫正罪犯为主要内容,未将犯罪预防和罪犯的再社会化纳入核心考量,导致罪犯改造效果欠佳,减刑工作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研究减刑制度的功能定位,并据此建立减刑考察的标准体系,乃是现代刑罚理念下减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目前形势下我国减刑制度变革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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