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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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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立法解释权的产生和发展,导致这一权力同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产生了冲突,使得刑法解释权力体制产生了新变化。现实中,刑法立法解释权同立法权之间产生了混淆,进而因为这一权力的混淆,类推性立法解释的溯及既往造成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侵犯。同时,由于解释对象和方式的混同,刑法立法解释权又同司法解释权发生运用的重合,深刻地影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司法解释权的格局。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内法治建设的逐渐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刑法司法解释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也得以提升.刑法司法解释权能够有效维护刑法的安定性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同时还能够避免刑事司法裁量权的滥用,保证法制统一,在有力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尊重人权.但是因为各个主体之间必然的利益冲突和权力的扩张性特征,刑法司法解释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实际研究,分析了刑法司法解释权运作过程中的三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3.
刑事司法中的罪刑法定与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论刑事立法或有权刑事司法解释的规定怎样详尽,仍然难以弥补刑事立法漏洞.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让基层法官拥有适用刑法的合理解释权,这是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基本刑法机制的要求,也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当然,确立基层法官刑法解释权的保障机制也势在必行,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程序性要求.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刑法解释权的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主体的争议根源于刑法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依据对刑法解释权的规范性定位,本文考察了我国刑法解释权的实然归属状况并分别予以分析和评判,指出应将本属于法官的刑法解释权还给法官,更倡导和尊重法官的刑法解释权,如此才能使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独立、促进法官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5.
司法解释对于法制的建立与完善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司法解释权却逐步走向扩大化的道路,这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也侵犯了立法权威。致使司法解释权扩大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立足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对其予以分析,以期还原司法解释权的真实面目,为控制司法解释权探寻路径。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权应当保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6月 10日通过 了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赋予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权,确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司法解释体制。近来,对此出现了一些不同 意见,如认为高检院不应享有司法解释权,也有人 认为刑法只能由最高法院解释等。笔者认为,我国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国家机构设置特点和立法、 司法实践具体情况决定了我国当前的司法解释体 制,应当依据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从检察工作、司 法实践的实际和需要出发,客观、慎重地看待这一 问题。 据初步统计, 1981年至 …  相似文献   

7.
刑法解释权配置模式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在对比分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国古代、近代和现行刑法解释权配置模式的基础上,就刑法解释权配置模式的影响因素、性质和评判标准等问题得出了几点认识,以期对我国刑法解释权配置模式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司法化是近年来刑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如何让罪刑法定从纸上的法条变为现实中真正贯彻的一个原则 ?本文认为 ,赋予法官一定的刑法解释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论法律解释权的构成要素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法律解释权是法律解释学的重要问题,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对此问题却鲜有研究,这既可能会影响法律解释学与规范法学的结合,也可能会影响"法律解释法"的建设.本文是在传统法律关系原理的基础上,从规范法学的角度论述了法律解释权的概念以及作为构成要素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相似文献   

10.
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创造性地解释和适用法律,这是现代法学理论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主导观念。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立法上赋予法院或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解释构成了司法过程中的一项基本作业。作为特定制度结构下的集体智慧化的产物,司法解释权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具有正当性和现实合理性。建国后沿袭下来的我国司法解释权制度存在着一系列明显的缺憾。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当代中国,正日益面临着发展和创新司法解释权制度的历史重任。重构我国司法解释权制度的总体思路是:在正确界定不同审级法院职能分工的基础上,促进最高人民法院功能由司法审判向法律统一适用转变;按照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树立司法解释在法律适用上的应有权威;从法律解释的内在规律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解释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1.
西方法学界所指称的刑法解释目标,实质上是指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的目标,而我国刑法解释体制仅包括刑法立法解释和带有普适性的刑法司法解释两类,并不承认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在探讨我国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时,大多是针对刑法司法解释而言,忽视了刑法立法解释自身的特殊性。依照各自的性质、特点及法治现状,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应采取以主观解释为主、客观解释为辅的折衷说,而刑法立法解释目标应当采取客观说,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现实对法律的期盼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刑法解释方法位阶性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14,36(5):159-174
文义解释有诸多局限,需要其他解释方法来印证和检验,因此其并不具有优位性。客观目的解释的功能具有多面性,其仅在目的性缩限时具有绝对优先性,因此不能一概认为其有决定性;主观目的解释仅在提供不处罚的立法资料时具有特殊价值。在刑法解释的商谈、试错过程中,方法的采用有"各取所需"的特点,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取决于对处罚必要性的判断;解释是一种结果,通常是在结论确定之后再选择解释方法,为法官定罪与否提供"事后注脚";由于司法裁判必须考虑国民的认同感,且要接受后果考察,刑法适用就必须兼顾大量解释方法自身难以涵括的各种复杂因素。因此,如何立足于法条用语的通常含义,将犯罪论体系、规范保护目的、国民的规范认同、处罚必要性等内容一并考虑,并且坚持实践理性,选择对个案最为合适的解释方法,将实质解释的结论限定在特定时代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平衡好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比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更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是社会公众对刑法解释及其结论的认可和接受。它更多和更主要地是与司法活动特别是与根据刑法解释作出的刑事判决发生联系。转型时期的公众认同对于刑法解释极具价值。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主要包括刑法解释的常识化和刑法解释的合理性两个方面。在当前我国,其具体样态一方面表现为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定性的罪名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变更。刑法解释公众认同的实现路径有赖于刑法解释的主体、结果导向主义的刑法解释方法以及公众意见的反映机制。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 1 7条第 2款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本身存在不周延性 ,结合刑事立法解释和刑事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其中法律适用问题更加突出。应运用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原则探讨其协调作用 ,并由此协调晚近刑事立法和刑法解释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李金玉 《政法学刊》2006,23(2):51-56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有其特定的存在依据和特殊的涵义,与刑法立法、刑法修正、刑法司法解释等概念有着各自的内容和特征;其具备严格的形式特征要求,刑法中的解释性条款、刑法(修改)草案说明、刑法补充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刑法问题的有关答复等,都不属于刑法立法解释。  相似文献   

16.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an application interpretation to individual cases that is guided by judges and participated by the prosecutor and the accused, for which the judicial judgment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law of specific cases, and the criminal precedents should be as a carrier.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should change from the previous practices of issuing normative and abstract interpretation to the dual approaches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application through direct creation and indirect acknowledgement. Liang Genlin, Professor and Vice Dean of Law School of Peking University and as a visiting professor of University of Tuebingen (2001–2002). His main research focuses on 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policy, and his important publications include “On the Structure of Punishment”, “Liang Genlin’s Review on Criminal Policy, Volume I, Criminal Policy: Standpoint and Category”, “Liang Genlin’s Review on Criminal Policy, Volume II, the Arm of the Law: Expand and Limit”, “Liang Genlin’s Review on Criminal Policy, Volume III, Criminal Sanction: Manner and Choice”. Besides, he has also published over 40 discourses on 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policy since 1996.  相似文献   

17.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及主体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吴丙新 《现代法学》2001,23(3):86-91
在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上 ,学术界存在主观说、客观说与折衷说的论争 ,本文通过对其主要观点的述评 ,从法律文本与立法原意的关系 ,客观说与罪刑法定的关系 ,刑法的安全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利益比较三方面论证了客观说的合理性 ,同时也对传统的客观说进行了修正。关于刑法解释的主体 ,本文从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入手 ,结合现代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 ,指出刑法解释的主体仅限于可作出规范性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和作出个案解释的各级审判委员会和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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