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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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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者:刘律师,我有一位亲戚因病去世了,他生前未说明是否捐献自己的遗体。我想问问您,他的父母可以做主捐献他的遗体吗?刘志民律师:《民法典》第1006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自1982年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至今已有十八年了。为了规范本市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人大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根据5年立法规划和2000年立法计划,制定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0年12月15日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大陆地区第一部规范遗体捐献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他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本市遗体捐献工作纳人了  相似文献   

3.
自然人对自己的遗体享有处分权,怛其遗体捐献权的最终实现则依赖于其近亲属等其他义务主体的积极履行。因我国遗存死者入土为安的民俗、捐献遗体常常表现为捐献者的单方意思表示等原因,致使部分捐献者的遗体实际被、火化等其他方式处置。为此,法官必须在准确界定遗体捐献权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全面衡量侵权行为的程度、现存丧葬习惯与各地遗体捐献规定,作出委当的裁判,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语录     
《方圆》2020,(2):7-7
“把我孩子的遗体和器官捐给别的孩子,就像我的孩子活着一样,救不了自己的孩子,就救别人的孩子。我也希望别的孩子快快乐乐成长,没有病魔再折磨他们。希望这样家庭的孩子一定要坚强。”2020年1月7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年仅6岁的小圆突发疾病离世,他的父母决定捐献他的器官以帮助其他患病孩子更好地生活。小圆的父亲说,小圆的哥哥在2017年的时候因交通事故去世,他们也捐献了孩子的遗体和器官,让多人获得重生,他们希望也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小圆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延续。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规范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  相似文献   

6.
<正>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满足遗体捐献者的良好愿望,上海红十字会于1983年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接受捐献遗体工作。随后,自愿要求办理登记捐献遗体手续者日趋增多。鉴于此,本文拟就我国进行遗体捐献立法谈点肤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一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不过,我国已有不少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镇江、扬州、郑州、天津等开展了遗体捐献工作。  相似文献   

8.
●一位病逝的女干部的眼球被偷了●倡导捐献遗体走在最前面的是上海市●邓小平曾留下遗嘱:逝世后捐献角膜,解剖遗体●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公证》2010,(9):59-59
99岁的他为何想要捐遗体?他是海南首批公证捐献遗体器官者,他很“前卫”,他说:能做最后的贡献,何乐而不为。虽然已99岁高龄,张烈老人依然坚持看书,5点起床,在家做健身,  相似文献   

11.
遗体捐献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近年来 ,捐献遗体工作的意义和难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些地方在开展立法调研 ,以期规范和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本人曾经参加过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联合开展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①的研究、讨论和修改等工作。现就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 ,以抛砖引玉 ,对我国的遗体捐献立法工作有所裨益。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1.必要性。通过立法将遗体捐献的立法过程建立在开放民主科学的基础上 ,促使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捐献遗体看似小事 ,似乎容易 ,实际上关系到…  相似文献   

12.
本文探讨了当前国情下捐献遗体的行为与认为除死者本人外,其家属也具有捐献死者遗体的决定权。  相似文献   

13.
朱应平 《证据科学》2001,8(2):66-68
近年来,捐献遗体工作的意义和难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些地方在开展立法调研,以期规范和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本人曾经参加过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联合开展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研究、讨论和修改等工作。现就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以抛砖引玉,对我国的遗体捐献立法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证》2005,(12):62-62
东北网 10月30日电27日,今年65岁的杨金芝老人因病去世,此前,她承诺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疗部门,并办好一切捐献手续。临终时,她对家人说.终于完成了心愿,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疗机构,可以安心地走了。  相似文献   

15.
一、无偿捐献遗体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1.遗体是一种特殊的物关于遗体是不是物,法学界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多数法学家并不否认遗体是物,但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物;它属于禁止流通的特殊的物,虽然不具有人身权,但具有某些与人身权相关的约束,如不受侮辱等。根据我国1998年前发布的2500余种法律、法规的光盘检索,没有一种法规是专门规范"遗体捐献"的;法规中提到"捐献遗体"这一概念的只有二种,一种《上海红十字会条例》(1995年6月16日),其第十条第四项提到,"开展自愿无偿捐献遗体的工作……"。另一种是《解剖尸体规则》(1979年5月21日,卫生部),其第二条提到:"尸体解剖分为下列三种.一、普通解剖……下列尸体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1.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自愿供解剖者……","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相似文献   

16.
人物点评     
嘉义 《法律与生活》2014,(13):29-29
正梁耀艺:自愿捐赠器官彰显人性纯美2014年6月6日,因患脑瘤,年仅11岁的深圳小学生梁耀艺在临走前决定捐献器官,他捐出的器官在8小时内挽救了他人生命。当医生将小耀艺的遗体推出手术室后,医生向小耀艺和他的母亲鞠了三次躬。一个11岁的孩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提出要捐献器官,要做一个"伟大的小孩",彰显了人性的纯美。在器官捐献的问题上,愿捐者是伟大的,不愿捐  相似文献   

17.
10日.记者接到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请求帮助办理遗体捐献。”这个电话是捐献者的邻居宋云英打来的,她约记者到捐献者孙秀英家详细谈。记者挂断电话就马上赶往哈市香坊区的约见地点,如约见面后,孙先生和记者聊起他们想捐献遗体的心愿。  相似文献   

18.
一个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4年的原大型国企法人代表,在大墙内不幸患上了脑梗塞、高血压,并且身体瘫痪,成了决心一死了之的重病犯。然而,社会没有抛弃他。如今,他不但站起来走向新生,而且积极忏悔,表示愿意以捐献遗体来回报社会。  相似文献   

19.
马进 《法治与社会》2005,(12):45-47
一位热爱医学的捐献遗体的志愿者在通过现代科技手段立体地“复活”在可视世界中,成为中国第一位数字男人,并将服务、造福于人类。在数字世界中,他的躯体不仅得以复活,他那为人类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更得以复活,因为他将在数字世界中永不疲惫为现实中的人们不停地工作……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人体活体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突显出以下问题:活体器官捐献人范围过窄且缺乏适当补偿机制、器官交叉移植合法性仍未得到法律明确认可以及人体活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主体不明等。基于活体器官捐献人自主意愿,为拓宽人体活体器官捐献渠道、保障受捐人生命健康权益,应当适度扩大活体器官捐献人范围,结合公平原则与道德风险防范理念,给予活体器官捐献人适当经济性或权益性补偿,同时明确赋予并合理设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对活体器官捐献的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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