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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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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威  杨纾 《中国检察官》2007,12(9):32-34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的前提是被害人获得赔偿,结果是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形成检察机关追诉犯罪公权力与当事人和解私权利的冲突。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权衡司法利益,立足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当事人的和解私权,履行追诉犯罪的职责和保护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双重职责。  相似文献   

2.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它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合法依据也是庭审中的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的核心。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条的规定,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和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四个方面。司法实践中,只在案件事实部分对被害人的姓名有所提及,没有被害人的其他方面信息。笔者认为,为了体现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害人利益的精神,检察机关在制作起诉书时,应载明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  相似文献   

3.
论依法取证     
论依法取证蒋历证据是认定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核心,取证即成为追诉犯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追诉犯罪的观念也在不断地更新,现代国家不仅将犯罪视为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而且将追诉犯罪看成是与政权稳定息息相关的活动。执法机关的职责是追诉犯罪,并且必...  相似文献   

4.
吴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1,(13):132-133
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承担着国家追诉职责,了解被害人被害状况,由检察机关负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将成为检察机关围绕民生、保障人权的重要工作制度,也是检察实践的迫切要求和彰显司法人文精神的重要方面。随着我国被害人权利保护的趋势不断增强,我国各地的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救助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加之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为检察机关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正万 《中外法学》2007,(2):210-223
<正> 一、引言最近关于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研究出现了一些新的探索,颇具创意。有学者从诉权角度论述了被害人在国家追诉主义结构中的独特地位,深化了对被害人参与刑事公诉案件追诉活动根据的认识,揭示了被害人所享有的程序基本权,提出了被害人利益是独立于法官利益、检察官利益和辩护方利益的刑事诉讼中的第四极利益的主张。还有学者从犯罪的私人侵权性切入,论述了刑事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与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关系,为了实现被害人权利保  相似文献   

6.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客观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从公诉制度产生以来,在刑事诉讼中,主要由国家专门机关取代私人以国家的名义或人民的名义行使追诉犯罪的职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由控诉、辩护、审判三项诉讼职能构成的现代刑事诉讼结构。其中控诉职能具体由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予以承担并行使。在这种诉讼格局下,不论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上,不少人都把检察官看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天然的对立者,并且在工作中本能地抵触、排斥听取、接受、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主张和意见。这种认识和做法显然是片面的,是把公诉制度与私诉制度混为一谈的必然逻辑。其根源在于对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客观义务缺乏清醒、充分的认识。笔者撰写本文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认识偏差。  相似文献   

7.
张红霞 《内蒙古检察》2007,(3):25-26,1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对犯罪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在职权主义的诉讼体制下,对自诉案件作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所谓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8.
公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公诉职能的机关,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代表国家主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的一种请求权。自诉是指被害人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时,除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外,还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监督制约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如《法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因重罪或者轻罪遭受损害的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预审法官提出申诉书,再由预审法官将申诉书转交检察官,以便检察官提出起诉书。这种由自诉启动公诉的制约机制可以有效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防止检察机关滥用不起诉权。  相似文献   

9.
公诉人在新的审判方式条件下出庭公诉,与过去相比将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完成好出庭任务,必须处理好与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合议庭、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的关系,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寻求相互协调的方法,以便推动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完成公诉任务。一、正确处理与辩护人的关系尽管在新的审判方式条件下,公诉人与辩护人在法庭上的抗辩性增强了,但两行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并没有改变。公诉人作为国家的代表,是站在追诉犯罪的立场上的,这是由检察机关承担的诉讼职能决定的。与此相对的,辩护人作为被告…  相似文献   

10.
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控诉形式。根据自诉进行的诉讼程序,称为自诉程序。在国家追诉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刑事诉讼中,自诉是着眼于保护被害人利益的必要补充,是刑事诉讼实行国家追诉主义兼采私人追诉主义的产物。与公诉相比,由于控诉主体和控诉形式不同,自诉有其独特之处。建立刑事自诉制度的意义在于:(1)在权衡国家利益与被害人个人利益后,对于一些轻微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利益的犯罪,将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权力交由被害人行使,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与社会的稳定。(2)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节约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1.
由于我国对犯罪实行以国家专门机关追诉为主,如何制约国家专门机关的追诉权、保障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实现刑事诉讼任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修订过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刑事起诉方式以国家公诉为主,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采取扩大自诉案件范围,在国家专门机关不予追诉的情况下,赋予被害人对某些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以起诉权,以求得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双重目的。这个制约措施有实际针对性,符合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民主与法制国家的要求。但通过被害人的起诉权把上述某些公诉案件纳入自诉程序,构成…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之程序。该程序为1996年修改刑诉法时新增程序。该程序确立与中国式庭审模式的制度背景有紧密联系,对加强被告人、被害人的当事人主体地位、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地位平衡、法庭审理结果正义的实现等问题产生重大意义。但该程序特性、内容、性质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司法操作上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法律的这一规定是基于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分配中的定位即法律监督,“检察官的职责不单单是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这一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是实现审判监督方式多元化的一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公诉意见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指控犯罪、阐明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演讲辞,是对《起诉书》的进一步完善。其作用是阐明将被告人提起公诉,交付审判的正确性、合法性、必要性;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依法对被告人提出量刑意见;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宣传法律,教育群众。公诉意见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法庭辩论的局面。那么如何更好的发挥公诉意见的作用,掌握庭审辩论的主动呢?笔者认为,应从公诉意见的预见性、针对性、战斗性、鼓动性、公正性上入手,以精心准备为前提,以取得庭审辩论主动权为着眼点,以法庭全部采信和胜诉为目标,扎实工作,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5.
宽严相济     
被害人与被告人在法庭握手言和、过失犯罪的嫌疑人回家陪老人过年、当事人拎着鸡蛋感谢检察官,一幕幕生动的场景勾画出和谐司法的生动画卷,一个个矛盾在检察官手中巧妙化解,彰显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旺盛生命力,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娴熟的司法技巧一起,形成拦截由涓涓“纷争”细流演变成滔滔“冲突”洪水的堤坝。  相似文献   

16.
刘强 《研究生法学》2009,24(3):90-104
刑事被追诉人称谓的科学程度,往往可以反映出一国刑事程序的法治化进程以及权利保障的力度。故我国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在刑事被追诉人的称谓方面,改变了以往统称为“被告人”或“人犯”的做法,将刑事诉讼中的被追诉人按诉讼阶段区分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即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正式起诉之前称为“犯罪嫌疑人”,之后称为“被告人”。这种改变体现了我国在贯彻无罪推定原则与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当然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问题。本文正是以这一区分为背景,通过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称谓体例,提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称谓应当具有科学性,这一命题包括两个内涵:一是被追诉人的称谓应显示出层次性、渐进性,二是称谓应与背后的各阶段权利实现对等。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九六年《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作了简单区分,但修改后的称谓并不具备上述两个要素,故依然欠缺科学性。为此,笔者从分析与解释问题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目前被追诉人的称谓进行了重新建构:通过设置由低到高、不同层次的证明标准以及规定确认被追诉人的专门程序,来实现被追诉人称谓应有的层次性、渐进性;通过将被追诉人的基础性权利上升为宪法权利以及逐渐增补阶段性权利,来实现被追诉人称谓与权利的大致对等,保证称谓的“名副其实”。  相似文献   

17.
审查起诉阶段的检辩关系具有其特殊性。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指出:(1)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中立性,决定了检辩关系是一种辩裁关系。与外国有些国家的做法不一样,我国的检察机关并不领导警察的侦查。这就决定了我国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侦查的审查.应该具有一定中立性和客观性.而不应只着重考虑其追诉功能的实现。审查起诉阶段中.检察官与辩护方、侦查机关的关系是一种三角关系。  相似文献   

18.
提问是公诉人当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鉴定人要对公诉人、辩护人等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也就是说,证人当庭出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以及鉴定人向法庭所作的口头陈述等都是通过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的形式向法庭展示的c所以,提出什么问题以及发问的方式、技巧直接影响这些言词证据的形成,并进而影响法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因此,公诉人必须重视发问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因发问不受而导致举证失败。具体说在庭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围绕证据相关性进行发问,…  相似文献   

19.
按照中国的传统法律理论,犯罪是孤立的个人侵犯社会整体利益的违法行为,国家依据职权发动的刑事追诉活动是不受被告人、被害人意志影响的。这种刑事司法的运作模式在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们对犯罪和刑事司法问题认识的深化,会发现许多传统刑事司法的弊端。  相似文献   

20.
自新《刑诉法》和新《刑法》实施以来,律师在执业办案中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遭到检察机关追诉、最终被宣告无罪的案件已发生多起。笔者且称这类案件为“律师执业案件”。山东临沂信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兆伟、孙景丽被检察机关追诉就是典型的一例。1996年3月18日,张兆伟、孙景丽(临沂信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接受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张君爱受贿案”被告人张君爱(原临沂沭县经委主任兼临沭县二轻集体联社主任,已判刑)的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张君爱时,张君爱说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逼迫他承认了许多没有做的事。从维护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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