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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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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为主体的侦查权制约体系改革势在必行。在基础理念上,重构我国侦查权制约体系应该坚持权力制衡与权利救济两大原则,在制度配给上应追求检警一体化与审判中心化,在具体制约模式上应该通过设计以权力制衡和权利制约为基础的严格、完备、科学的程序,通过程序规制侦查权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2.
我国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为主体的侦查权制约体系积弊重重,改革势在必行。重构我国侦查权制约体系在基础理念上应该坚持权力制衡与权利救济两大原则,在制度配给上应追求检警一体化与审判中心化,在具体制约模式上应该通过设计以权力制衡和权利制约为基础的严格、完备、科学的程序,通过程序规制侦查权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3.
侦查权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侦查权的主体 ,就世界各国的整体情况看 ,将刑事案件的侦查部门设置于警察机构之中几乎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模式 ;笔者对“检、警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心存疑惑。关于侦查权的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列举的侦查权遗漏了询问被害人、侦查实验、辨认、查询冻结、秘密侦查等项 ;强制措施具有侦查的性质 ,预审也同样具有侦查的性质。关于侦查权的制约 ,应包括内部、外部制约两方面 ,当前更应从以权力制约权力 ,以权利制约权力 ,设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实行拘留、逮捕权与羁押权的分离 ,设立司法救济制度等方面加强外部制约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4.
侦审合一体制改革在机构合并、功能调整等方面均未能实现理想目标。深化预审制度改革需在现行审核型预审运行机制基础上,以强化案件质量控制和侦查行为控制功能为重点,逐渐形成制度化的侦查权内部监督、制约、引导机制。这对我国国家治理目标及人权保障理念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侦查权的合法、高效运行离不开完善的监督体系。侦查的事中监督可以将侦查程序中出现的具体不当侦查行为遏止于萌芽,使其可能酿成的危害后果不至于在此后的诉讼阶段产生消极影响。我国侦查事中监督划分为司法监督、权利监督和预审监督三个维度,由于既存制度的不足和司法实践中现实因素的掣肘,侦查事中监督尚难取得理想的监督效果。而陆续曝光的冤假错案和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呼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侦查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6.
侦查决定了刑事诉讼的内容,起诉决定了刑事诉讼的走向。为有效制约和控制二者,预审应运而生。在德、法两国刑事诉讼中,预审法官都曾是这一制约手段的关键。后因价值取向的不同,德国走上了与法国式预审法官不同的道路。其分别设置了侦查法官和中间程序,但对侦查和起诉的制约和控制仍是德法两国的共同追求。为了更好地制约我国公安机关庞大的侦查权,同时对检察机关的起诉进行监督,实现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在我国设立预审法官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4):111-119
当前,我国预审机构呈现多元化设置的状态,刑事预审制度核实证据、侦查监督核心功能流于形式,分流案件的基本功能缺失,承续侦查、深挖犯罪的功能逐渐退化。产生存续危机的原因在于:立法未及时顺应侦查体制的变化对预审制度的规范体系做出调整,未能构建起适应预审制度良性运行的组织系统,预审主体的履职能力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应基于现行刑事诉讼构造,构思改良方案,立足于刑事预审制度的本原功能,进行改良设计,加强预审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实现预审功效职能的本位回归。  相似文献   

8.
各个国家对侦查权进行的控制方式大致包括司法授权、司法救济和权利制约等。在我国,对侦查杈缺乏有效的控制,主要的控权方式是侦查机关的内部控制和检察机关的外部制约,对权力的制约基本不具有效用。鉴于此,应完善我国的侦查权控制方式。司法授权目前不具可行性.理性的做法是,建立司法救济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加强检察监督、赋予犯罪嫌疑人更多对抗侦查行为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为回应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检察机关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检察职能。在审查逮捕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施捕前诉讼和解制度、运行轻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中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契合点,树立监督制约观、程序监督观、人权保障观以及全面监督观等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侦查监督新理念;完善侦查监督制度立法,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制度与司法审查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行为的法律控制权,赋予检察机关刑事侦查引导权、有限代位侦查权、监督实效保障权,以促进侦查监督实质化。  相似文献   

10.
我国构建预审法官制度的否定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不宜引进预审法官制度。预审法官制度本身存在着定位模糊的问题;预审法官权力在内容上不明确;预审法官与审判法官在主体上存在交叉可能;我国缺乏预审法官制度存在的土壤;西方部分国家限制甚至取消了预审法官制度。我国侦查程序中的制约模式应当加强检察审查和(自我)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1.
预审法官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当今欧洲一些国家的预审法官制度都起源于法国,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它们之间在介入案件的范围、职权、介入侦查活动的方式、预审的程序、与检察官及警察的关系、人事制度等方面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预审法官兼侦查权与司法权于一身,这种职权的多重性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分权与制衡的法治思想相悖,使它成为各国长期以来司法改革论争的焦点。  相似文献   

12.
论澳门检察机关的检察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澳门刑事诉讼制度因脱胎于葡萄牙的法律制度 ,深受大陆法系影响 ,形成了特有的检察制度。其检察权的行使遵循职权、正当性、“检察一体化”、预审法官介入侦查权的行使、公诉权的监督行使、检察权整体行使、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原则。刑事预审制度的存在 ,构成了对检察权的分割、限制和约束。  相似文献   

13.
侦查监督是指对刑事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监督,主要包括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和侦查活动监督等内容。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侦查监督制度的实践考察可知,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发展与刑事诉讼法立法、司法改革主题和检察工作重点紧密相关。当前,侦查监督制度的主要症结表现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功能定位、监督制度结构的线性化以及相关配套机制的欠缺性等方面。对此,基于法治及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未来侦查监督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实现其功能定位的人权保障化、监督制度结构的适度司法化和相关配套机制的健全及匹配。  相似文献   

14.
清末民初的刑事诉讼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国组建各级警察机构、检察机构和审判机构,并开始建构现代侦查程序,在侦查程序中逐渐建构起审判权与侦查权的制衡机制。虽然侦查程序中的审检、检警关系一度失衡,甚至法官被排除出侦查程序,但整体来看,清末民初的侦查权制衡机制仍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审判机构介入侦查程序,对检察官主导的侦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而检察官则对司法警察的侦查活动行使指挥权和监督权,司法警察则享有灵活的自行侦查权。这对于时下侦查权制衡机制改革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可通过构建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整合检警侦查权制度,从而建构侦查权的内外制衡机制。  相似文献   

15.
超职权主义的侦查模式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功效显著,但在追求控制犯罪这一侦查目标时却忽视了保障人权。我国的侦查权职权主义色彩浓重,现行的侦查权体制在司法实践中积弊重重,改革势在必行。侦查权体制资源的重新配置,加强司法权和辩护权对侦查权的制约及监督,消除法外侦查现象,对推进我国刑事司法法治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学术界对侦查权权力属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它是属于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或司法行政权。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因此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类方法只具有纯学术研究意义。以这种三权分类来划分侦查权,必须注意中国不同的国情和司法制度。侦查权力属性争议其实意义不大,我国当前更需要解决的是侦查权权力内容的法定、如何对侦查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侦查权行使中的人权保障和救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分别规定了侦查、预审的任务 ,确认了侦审分立。刑侦体制改革中实行侦审合一 (又称“侦审一体化”) ,与法律规定相悖 ,没有认真借鉴历史经验 ,影响了办案质量 ,弱化了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仍应实行侦查与预审分立制度。  相似文献   

18.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改革的目标无一不与我国预审制度的职能高度重合。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格局下,应重新审视并引导预审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使预审的应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应加快制度顶层设计并出台相关规定、设置"主办预审员"、由"侦查中心主义"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化,这是完善预审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公安部第十三局将于一九八五年四月联合召开全国预审学术讨论会。会议目的在于交流预审工作经验,活跃学术讨论气氛,提高预审学研究水平,并为筹建预审学研究会和出版《预审论文集》做准备。这次会议的征文参考课题有:预审学的学科体系及理论基础;我国现行预审制度和预审工作的改革;世界各国预审制度的比较;预审工作方针、任务、原则的研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预审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之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施行了多年。随着刑侦体制的改革,“侦审一体化”的实行,要不要设置预审程序,如何设置预审程序,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我国预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外预审程序的设置情况看,预审程序设置在审判阶段并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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