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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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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的赵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的一名现年58岁的普通农村老汉。文化程度不高但为人忠厚老实的他,1999年因与之有隙的同村村民赵振晌失踪且警方在村口发现一具无头男尸而被拘留,  相似文献   

2.
平反赵作海案,切勿造成新的冤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佘祥林"、"赵作海",已经成为中国冤案的代名词,而被写入当代法制史. "赵作海"与"佘祥林"蒙冤,具有惊人相似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陈卫东 《中国法律》2010,(4):6-8,61-64
连日来,河南赵作海冤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随着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并获得65万元的国家赔偿,遣起冤案才逐渐落下帷幕。冤假错案,这个刑事司法界最棘手的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上演着。从此前的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到佘祥林“杀妻”案,再到至今还未讨到说法的河北聂树彬案,诸多的冤假错案轮番登场,  相似文献   

4.
宏剑 《江淮法治》2010,(12):11-13
10多年前,河南两村民赵振晌和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认为就是赵振晌,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谁想到,就在“杀人犯”赵作海服刑11年后,“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相似文献   

5.
佘祥林被无罪释放了,法律终于给了佘祥林一个迟到的公正。当我们纷纷把目光投向无辜的佘祥林,拷问滥用刑罚对佘祥林造成的伤害时,还应看到一个死不瞑目的被害人——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堰塘里的那名“女尸”。随着佘祥林妻子的出现,那名女尸已不再是被佘祥林“杀死”的“张在玉”。她到底是谁?杀害她的凶手又是谁呢?想必大家和我同样有这样的疑问。  相似文献   

6.
宏剑 《公民与法治》2010,(13):15-17
十多年前,河南两村民赵振晌和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认为就是赵振晌,警方遂将赵作海帯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谁想到,就在“杀人犯”赵作海服刑11年后,“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相似文献   

7.
1994年1月,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其家人怀疑张被佘祥林杀害,4月,在附近一水塘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9个月后,佘祥林被一审判处死型,后因证据不足,湖北高院发回重审,1998年,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张在玉突然“复活”回到京山,至此,一桩惊天冤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相似文献   

8.
银玉芝 《检察风云》2010,(11):33-33
又是沉冤得雪的报道。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十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5月8日,赵作海前妻赵小齐(音)表示,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在乡里一个酒厂关押一个月,受到很多折磨,但一直否认丈夫作案。(5月9日《新京报》)  相似文献   

9.
博弈刑诉法     
叶飞 《法治纵横》2011,(20):17-19
十余年间,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等一系列冤假错案相继曝光,不断拷问着中国刑事司法的痼疾。《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一再被审视。  相似文献   

10.
《法制与经济》2005,(5):5-5
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法律终于还佘祥林清白。  相似文献   

11.
2005年4月,震惊中国的湖北农民佘祥林“十一年杀妻冤案”被改判,让含冤的佘祥林终于洗尽沉冤;而当初余祥林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要不是一位大字不识的农妇,出于良知和道义出据了一份“良心证明”,佘祥林也许就已经含冤九泉了。这位大义的农妇就是湖北天门市的聂麦清,因为那份救了佘祥林一命的“证明”,她原本幸福平静的一家却命运陡转直下,从此而陷入悲惨境地……  相似文献   

12.
张成茂律师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执业的资深律师。他没有科班学历,没有显赫的社会头衔,却以佘祥林案、赵忠祥案、刘志义案、辽宁的疑似“佘祥林案”——张福忠案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成就了一个“英雄不问出处”的传奇,显示了自己的后发功力和社会责任感。  相似文献   

13.
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1年前,湖北省京山县青年佘祥林的妻子失踪,佘祥林被当地执法机关认定有“杀妻”嫌疑,遂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后因证据不足二审改判15年有期徒刑。11年后,“被杀”的妻子再现人间,冤情大白于天下,“凶手”丈夫终于洗清了不白之冤。而这时的佘祥林已经在监狱服刑了11年  相似文献   

14.
艾静 《中国律师》2013,(12):78-79
随着网络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于司法的关注日益高涨。这种监督几乎变得无处不在。近年来,通过陆续曝光的佘祥林杀妻案、赵作海杀人案、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要么被杀死之人突然复活,要么真凶落网真相大白,这些当年大快人心的“破案”俨然变成千夫所指的“错案”,极大地削弱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5.
权利与权力的碰撞交织几乎无所不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激烈。2005年被媒体曝光经法院确认的“佘祥林杀妻冤案”即是最好的证明。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权利与权力”之争中,佘祥林侥幸存活了下来。回忆佘案的整个审理过程,京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正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几乎每个环节都是合法的、公正的。  相似文献   

16.
“疑罪从无”这一司法界特别是刑事司法界早已熟知的词组,在佘祥林杀妻错案被纠正前后,几乎成为被人们嚼烂了的字眼。人们从佘祥林杀妻错案中反思:假如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对死者和张在玉进行DNA鉴定并加以比较,决不会错误地认定死者就是张在玉;假如我们的政法委不对各案进行“领导”,不会发生错判十五年:假如我们的公、检、法三机关中有任何一家坚持“疑罪从无”,不可能发生错判;假如上级法院发现不能确认犯罪后直接改判无罪而不是裁定发回重审,佘祥林错案至少能提前纠正十一年;假如法院能认真地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假如……也许有太多的沉痛假如。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06,(3):79-80
1、佘祥林案关键词:刑讯逼供,司法保障人权案情: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村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1994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辩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的突然归来证明佘祥林当年被冤枉了。2005年4月13日,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2005年9月2…  相似文献   

18.
这是一起“河北版”的“佘祥林杀妻案”;幸运的是这位“佘祥林”由死刑改无期,又从无期获无罪,从而被媒体推为“疑罪从无”司法理念的“典范”和“标本”。这是一起从始至终都受到媒体关注的案件,所不同的是,这一“始”一“终”的报道内容却大相径庭,结果迥异。  相似文献   

19.
随着佘祥林、赵作海、张氏叔侄等一系列案件的出现,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规定的出台,非法证据的认定及排除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20.
1986年,20出头的佘祥林经人介绍,与相距不过2公里的邻村姑娘张在玉相爱并结为夫妻。1988年,两人的女儿出生了,他们给女儿取名叫佘华容。孩子的出生增添了快乐,也增加了许多负担,两人决定外出寻找工作。经过努力,不久两人都找到了一份工作:佘祥林因练过武术,曾在县武术比赛中获得过第三名,被马店镇派出所聘为治安巡逻员;张在玉在镇机械厂打工。1993年,女儿已经5岁了,但正是在这年,佘祥林却突然发现妻子精神失常了。8月13日早上,当佘祥林出去买早点回来时,突然看见妻子正用手掌在女儿头上猛打。佘大声喊了两声,但妻子没有任何反应。佘祥林急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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