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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网络诽谤的构成及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对网络诽谤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实践中在认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节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网络诽谤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诽谤具有传播快、影响广、低成本等特点,导致这种犯罪容易实施,而由于网络诽谤的高匿名性,被害人往往难以自行起诉.要有效追究网络诽谤的刑事责任,首冼要正确认定网络诽谤,准确区别罪与非罪,并明确其犯罪主体、犯罪对象与犯罪客观方面的范围,再进一步研究采用公诉解决应符合的条件.  相似文献   

3.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厘清诽谤行为的罪与非罪、诽谤罪的自诉与公诉的界限,有利于进一步对网络诽谤行为准确的定罪量刑,从而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涉网诽谤案件越来越多,而在涉网诽谤案件中,网络服务商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其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本文将通过分析美国与英国关于网络服务商责任承担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提出我国关于涉网诽谤案件中网络服务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网络诽谤作为一种法律行为 ,其基本构成要素如行为主体、行为对象和行为内容在本质上仍然根植于人类物质社会而非依存于网络虚拟空间。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传播诽谤内容的媒介不同。就网络诽谤行为而言 ,在现阶段完全抛弃传统管辖制度的论点并不现实。为实施网络诽谤案件的管辖 ,传统国际民商事管辖制度应在两个方面发展完善 :首先应适应网络行为的特点纳入新的管辖依据 ;其次应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各种管辖依据与法律关系的紧密程度 ,采用一种灵活而非僵硬的包容各方利益需求的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6.
近期,诽谤再次成为各大媒体争议的焦点.这并非是说老百姓一夜之间对自身的名誉权突然特别关注起来,也不是说法院对于老百姓的名誉权突然给予了特别的保障,一切源于"诽谤"一词被官员、政府生搬硬套地拉攮配,官员、政府频频动用公权力对付那些告状、举报的公民.近期发生的"王帅案"、"吴保全案"等等一系列案件,再次将所谓的诽谤官员、政府的问题突兀在公众面前.  相似文献   

7.
网络诽谤已经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网络现象,尤其是"网络水军"的兴起更使得网络诽谤日益呈现出职业化、隐蔽化和扩大化的趋势,严重破坏了网络健康秩序和社会道德秩序。司法实践对此已经开始予以关注,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但仍存在作为与不作为、如何作为的司法困惑。对此有必要在考察和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网络诽谤案件中一系列司法困惑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构建严密的网络诽谤犯罪防控体系,着力思考应对网络诽谤的刑事司法对策。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及由此产生的对公众生活的冲击,网络基于其开放、即时传播等特性,日益成为公众便捷地表达利益诉求和赢取支持的途径。与此同时,因婚恋家庭矛盾、民商事纠纷、职务竞争等引发的网络诽谤案件大幅度攀升,公民名誉权保护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传统诽谤案件相比,网络诽谤信息发布者身份隐秘,信息传播迅速、广泛,且易叠  相似文献   

9.
张静  孔令歆 《法制与社会》2013,(34):276-277
网络诽谤罪对于我们来讲并不陌生,它以网络为载体,是近几年开始在网络上涌起的新名词,其特点是传播的速度快,波及的范围广,具有不可控性等.由于网络诽谤犯罪的形式变化多端,网络载体形式多样化,我国目前对于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尚不健全,这也就决定了单纯依靠事后司法处置并不能完全消除网络诽谤犯罪的恶劣影响,还应该加强预防措施,完善各种干预机制.  相似文献   

10.
融合传统大众传媒信息传播的单向性以及类似人际传播的双向交流特点的网络诽谤犯罪撼动了传统诽谤犯罪立案管辖的理论和规则。公诉案件的网络诽谤立案管辖存在对公安部解释的适用效力、标准、度的问题;自诉案件的网络诽谤案立案管辖涉及证据的收集、证明标准问题。由于网络空间具有的种种特殊性,现有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遏制和惩处日益增长的网络诽谤犯罪立案管辖的需要,根据目前我国立案管辖的立法现状,结合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应明确公共言论与一般言论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和审慎运用刑罚原则。法律或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应予以明确列举,增设网络诽谤不处罚的例外规定,建立网络诽谤自诉转公诉的合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11.
陈磊 《法制与社会》2010,(16):89-89
网络诽谤的刑法规制蕴含着网络表达权与名誉权保护的价值冲撞。本文指出与传统的诽谤罪相比,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具有鲜明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利用互联网全新媒体实施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较具有新的特点,寻求网络言论自由与保护名誉权、隐私权的平衡成为了网络时代更为突出的问题.网络诽谤责任主体具有多元性。网络诽谤法律规制应从适度区分公众人物与非公众人物,赋予新闻媒体的合理报道权,适度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应责任,实际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相结合等角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诽谤罪原则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转为公诉案件。网络诽谤犯罪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在网络空间肆意传播,已经从传统的线下模式逐渐发展为新型线上模式,当网络诽谤犯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陌生人”时,已经不仅只是侵犯被害人的人格权与名誉,而且给网络空间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当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时,检察机关有必要依职权提起国家公诉,不仅维护被害人人格尊严,更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诽谤行为提起公诉,可以解决自诉案件当事人取证困难的问题,强化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治理,净化网络空间。  相似文献   

14.
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是一个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与价值.但言论自由并不是一项绝对化权利,而是一种可克减权利,其行使受到名誉权的限制.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中“诽谤”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民的名誉权,但与此同时, “诽谤”的滥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究其根源,即是在对“诽谤”的认定中,言论自由是否应当被纳入考量范围.据此本文基于言论自由的视角,从法理上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需要,法律上言论自由条款的神圣地位,事实上顺应国际潮流的趋势三个层面论证了“诽谤”的认定离不开言论自由的考量.  相似文献   

15.
言论自由和网上诽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表达意见带来了更为广泛的自由空间 ,同时也增大了非法的、有害的言论的传播机会 ,后者就包括诽谤。我拟就网上的言论自由 (表达自由 )和诽谤的关系作一简要的探讨。诽谤法并不只是一味制裁诽谤 ,而是要寻求言论自由和保护名誉权的平衡。在新闻诽谤纠纷出现之初 ,我国最高法院院长就提出“审理名誉权纠纷 ,既要依法保护公民名誉权 ,又要依法支持舆论监督”的原则 ,作为审判的指导思想 ,与上述精神是一致的。按照“两权”平衡的精神 ,就应当妥善处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引起的诽谤争议。在我国法制中 ,主要有两类言论受…  相似文献   

16.
“情节严重”作为诽谤行为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恰当确定其认定标准无疑十分重要。而网络诽谤因其实施域境等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简单地以“点击”、“浏览”、“转发”之“数量标准”作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不仅有司法“偷懒”之虞,更是凸显其实质上的不合理性;应当代之以“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或者名誉严重贬损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7.
商业诽谤及其在网络条件下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诽谤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条件下,其呈现出新的特点。例如,许多经营者利用电子公告板(BBS)、博客(BLOG)等新的网络平台对竞争对手进行贬低和诋毁。在此类行为中,网络服务商不仅起到间接侵权的作用,有时还扮演了直接侵权的角色。因此,对这些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认定就成为规制此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点。  相似文献   

18.
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当前,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目前网络盗窃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界和学术界对网络盗窃的定性常常发生争议.从网络盗窃罪的概念问题、网络盗窃的犯罪构成问题、网络盗窃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其中特别对电子资金或电子货币能否成为盗窃罪对象问题、盗窃计算机网络信息经营单位的有价信息服务问题、虚拟财产的认定问题、网络盗窃的数额认定问题、利用ATM自动取款机出错恶意取款的定性问题等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司法解释关于"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的规定,属于平义解释而非类推解释。作为诽谤罪对象的"他人"并不排斥公众人物,但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刑法必须适当降低对公众人物名誉的保护规格。司法解释关于网络诽谤"情节严重"规定的缺陷,不在于客观归罪与扩大处罚范围,而在于不当缩小了网络诽谤的处罚范围。"告诉的才处理"并不意味着必须由被害人自诉,而是指不得违反被害人的意愿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20.
最近审结的"秦火火"网络犯罪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涉及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都存在着相当的争议。就诽谤罪而言,"秦火火"的网络造谣行为的主观心理是出于故意,其有着捏造事实的行为,且属于网络诽谤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从寻衅滋事罪而论,本案中的网络环境应被定义为公共场所,且"秦火火"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立法应当完善,将网络诽谤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归入公诉罪较为妥当。对"虚假信息"应做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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