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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晖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5):16-2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一项解决与犯罪行为相关联的民事责任的诉讼制度。因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审判实践中往往出现诉讼主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法律适用及其原则等方面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坚持最大限度补偿被害人原则、适当考虑被告人赔偿能力原则、追究共同致害人以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原则和先刑后民原则,从保护被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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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万鸿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55-57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77条存在三方面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问题(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以外的人,为被害人承担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问题(应当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限问题(应当加以适当的限制)。本文对以上问题探求其规范上的解决,并形成科学的法律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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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化成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2):57-61
刑事法律制度缺乏对刑事被害人的充分关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并未充分发挥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虽然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刑事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问题,但囿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遭受严重伤害的刑事被害人的赔偿仍存在较大困难。且在媒体报道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侧重关注犯罪人,忽略被害人,从而加大了社会大众对被害人救助的不确定性。故此,应当探索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形成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以为将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认刑事被害人的求偿权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5.
曾如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56-158
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存在许多问题,如赔偿范围过窄、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时出现判决"白条"、民事侵权之诉与刑事被害之诉的选择僵局。刑事被害人损害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就需要扩大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保障被害人诉讼程序选择权,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我国有必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较为狭窄,止于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并且一般也不予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与我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相左。在赔偿范围狭窄的前提之下,部分法院还根据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裁剪赔偿数额,全然不能体现民事责任恢复性司法的功能,难于重建被破坏的民事社会关系。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直接看齐《民法典》,扩大赔偿范围,将精神损害赔偿、"两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之列。 相似文献
7.
<正>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主要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依法赔偿。但在现实中,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大量存在,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抵触情绪大,赔偿要求高,矛盾容易激化。近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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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实现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的具体程序,其目的就是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附带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物质损失”概念从整体上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它不但制约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而且制约着被告人民事责任的范围。本文从实务分析出发,对“物质损失”的概念作规范性的学理解释,以求在司法实务中有一个可以明确把握的界限,便于更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 相似文献
9.
应添富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15(5):100-1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兼涉刑事、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人民法院有义务告知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都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可适用调解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作出足额判决。 相似文献
10.
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与赔偿请求权原权人的关系,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的范围等作了深入的阐述。 相似文献
11.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民事救济.同时,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的行为,是被告人悔罪的表现之一,可以作为定罪量刑时考虑的酌定情节.本文主要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宽恕等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2.
李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8(1):30-3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民和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现行立法的缺失导致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诸多问题,被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实现。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应进一步规范民事赔偿范围,也应将精神损害纳入进来。 相似文献
13.
李强国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3):94-98
现阶段 ,我国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只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和财物被犯罪行为损毁的物质损失。这与设立刑事附带诉讼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限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立论根据站不住脚 ,其最大危害是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犯罪者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 ,用追缴、责令退赔的方式有程序上难以克服的弊端。人民法院应严格依法办事 ,并在法律原则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 ,不断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刑后,往往不愿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致使被害人的权益成为一纸空文。如今,一些司法机关经过摸索,开出了“刑事和解制度”的药方,提倡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并作出对经济赔偿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这也是民间所传的“赔钱减刑”。 相似文献
15.
设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旨在程序上方便当事人诉讼,使其免遭讼累,同时在实体上及时弥补刑事被害人因不法侵害所遭受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从刑事诉讼优先、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加以完善。从长远考虑,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模式,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得到较多扩充,但是死亡赔偿金却没有得到立法确认。因此,厘清死亡赔偿金的由来与性质,提出解决死亡赔偿金问题的建议,就显得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7.
谢军同志的《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刊载于《法学杂志》2000年第二期,下称谢文),读后颇有启发,感受很深。但仍有地方值得商榷。首先,谢文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那么,照此定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主体只能是被害人,其他机关、团体等就无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这一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含义应该“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 相似文献
18.
刑事被害人求偿制度变革的伦理分析与立法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规范总是随着制度正义观的嬗进而嬗进。刑事被害人求偿制度的变革概莫能外地表征矫正正义的进化:从报应性正义走向修复性正义。报应性正义驱使下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弊端重重。修复性正义的勃兴使得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悄然诞生。我国应确立全国性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彻底代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尽快制定单行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 相似文献
19.
一、关于刑事犯罪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这是因为凡是刑事案件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一概予以否定。刑事诉讼法第77条明确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说明只有物质损失才能提出诉讼,才能要求赔偿。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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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实践适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致使有些被害人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阻碍了被害人权利的行使,这是与立法原意相违背的。追究其中原因既有立法不完善导致的法律冲突,也有制度本身存在的内部问题。作者从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求更好的解决法律冲突和协调制度内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