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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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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案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却对此心存疑虑,担心会妨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笔者以为.问题不在于人大能否对司法工作及具体案件进行监督,而在于如何通过法律规定国家权力机关进行司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实现人大监督方式的法治化。 一、个案监督的法律依据及其限制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到与个案监督权相关的…  相似文献   

2.
对地方人大开展个案监督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要实行依法治国 ,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的监督作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 ,接受人大监督 ,是确保正确司法、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 ,这是无可置疑的。但在强调人大监督作用的同时 ,却出现了一种与宪法与法律不相符的“监督”行为———个案监督。所谓个案监督 ,是指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案件的司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已在不少地方性立法中得到了肯定。我们认为 ,这种个案监督将会带来许多弊端。(一)个案…  相似文献   

3.
浅议地方人大的个案监督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浅议地方人大的个案监督●中山大学法律系王凡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均由同级人大产生,并受其监督。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多种多样,各种方式在性...  相似文献   

4.
个案监督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可以看出,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职权,根据宪法的规定精神,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权理应包容于监督权之中。这是因为: 第一,上述宪法规定所确认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  相似文献   

5.
“司法监督”在此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近年来,这一问题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一方面,《宪法》第67条和第10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宪法、法律和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有七项监督权,即:评议并表决法院工作报告、对法院审判人员的任免权、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对法院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质询权、对涉及法院特定问题的调查及决定权、特赦权以及对法院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人大代…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单位及部门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不断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必要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要实行依法治国 ,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 ,接受人大监督是确保正确司法、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 ,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但在强调人大监督作用的同时 ,我们也应看到 ,人大的监督活动既是宪法与法律所规定的一种合法活动 ,也就应当在宪法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进行。遗憾的是 ,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一种超越此范围的“监督行为”———个案监督。笔者认为 ,个案监督存在一些弊端。理由如下 :一、个案监督缺乏宪法依据宪法…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督本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任免本级人民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的权力,简称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上述有关规定,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法院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强化监督机制是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的重要保障。通过人大的依法监督,可以提高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改善执法活动,促进审判工作。从本市地方各级人民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享有立法权、监督权。地方人大相对全国人大而言,立法工作要少很多,基层人大很少能实际的独立使用立法权,那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因此,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问题就显露出来,并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此后,有些地方人大在财政监督、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历经多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终于正式出台了。《监督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开创了人大监督的新途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改革举措,其中有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权的设置,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王大敏 《法学杂志》2003,24(3):51-53
在我国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具有宪法根据 ,与司法独立原则并不矛盾。人大监督应当包括对个案的监督 ,但应当坚持事后监督原则、程序监督原则、集体行使监督权原则  相似文献   

11.
目前,不少地方权力机关纷纷出台“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实施办法”,给人大个案监督权造成了“既定事实”的局面。应当承认,人大个案监督权的存废不仅是一个事关人大能否进行个案监督的问题,更是一个事关司法独立制度设计的问题,在现行宪法对人大个案监督权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对相关宪法条文的解读来寻求人大个案监督的宪法依据,并籍此对人大个案监督权进行宪法定位确实应当慎之又慎。人大是否有个案监督权,在学界一直颇有争议。持肯定意见者认为,人大的个案监督在我国是有宪法依据的,现在没有必要取消,在将来也没有必要取消,这个依据就是…  相似文献   

12.
论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及方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目前的司法改革理论是以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为背景展开的 ,其所提出的方案不能解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司法”公正问题。建立宪法审判制度 ,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 ,把人大的个案监督变成宪法诉讼 ,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地方立法权即是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这一权力的行使有利于国家法律在各个地方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各地的政治、经济发展,对于提高整个国家的法制工作水平,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一九七九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前,我国曾实行一级立法体制,立法权集中  相似文献   

14.
《法学》1991,(2)
我国现行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符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人大)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种撤销权,是地方人大监督政府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无疑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在实际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试就该撤销权  相似文献   

15.
陈建平 《法学》2020,(4):90-102
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立法监督体制不适应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其立法事项范围扩展为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和司法行政等事项,既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也符合设区的市社会治理的需要,同时也契合《宪法》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保留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法规批准权的情况下,建立省级人大对其批准的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实行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  相似文献   

16.
强化人大对司法权监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监督具有权力来源的权威性、监督对象的广泛性、监督层次的至上性和监督方式的间接性等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司法监督权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目前,人大监督的主要缺陷表现在:监督条款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监督权难以行使;监督刚性不足,监督权虚置;被监督者法律责任不明,监督权威缺失。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权的监督完全可以从个案入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为了提升人大对司法权的实际监督水平,应当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制度:转变观念,打破监督权"休眠"状态;建立专门的人大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立法,实现人大监督司法权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人大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7.
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做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论宪政制度下的个案监督——《监督法》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作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国家与地方民事立法权限划分初探田建华在我国,立法包括国家立法和地方性立法。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省、自治区的...  相似文献   

20.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重大案件的监督魏晓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办理的重大案件的监督,是改革15余年来深化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项卓有建树的政治体制改革成果。《宪法》、《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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