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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经济领域出现的一股地方保护主义暗流,悄悄地渗透到了国家审判机关。在经济纠纷案件的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过程中,某些法院置案件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争案件管辖权,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仅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  相似文献   

2.
当前法院对两地都有管辖权的经济案件执行不一,出现了当事人告状无门的现象.法院不受理的经济案件大致有四种情况:(一)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都在本地,而被告在外地。(二)合同履行地在本地,合同签订地在外地。(三)合同签订地在本地,合同履行地在外地。(四)合同履行地和签订地均在  相似文献   

3.
记者近日在山东、陕西、浙江、广东等地采访时发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由此造成的“法治割据”现象严重。法院成了地方保护的一道槛采访中,大多数法院向记者反映,凡是跨区域的案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一般都很难执结。有的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企业,甚至规定本地法院不能受理本地欠外地债款的案件,也不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本地财产。2000年4月,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珠海机场拖欠天津航道局3200万元工程款一案,判决珠海机场还款。就在海事法院将要查封机场账户之前,珠海市中院即对机场账户进行了保护性查封,查封后既未实行资金划转,也未进…  相似文献   

4.
《法学》1991,(1)
公安机关的职责之一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在有的公安部门、公安人民,运用手中的特权,保护不正当的利益,经济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其严重表现。公安经济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公安机关或公安干警在办理案件中,遇有国家和地方利益、外地和本地利益冲突时,不严格依法办事,甚至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国家或外地经济利益,保护本地经济利益,想方设法袒护本地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有:  相似文献   

5.
在民行检察工作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或因超过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诉的期限无法申请再审、申诉,造成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就到处告状或逐级上访,给法院造成很大负面的影响,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如果在民事判书中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就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一)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八十五条分别规定…  相似文献   

6.
人民法院赴外地办理经济纠纷案件可否由当事人承担差旅费,这在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是个较敏感的问题。有同志曾专门著文主张应坚决制止这一“不正常现象”;实践中有的法院虽进行了尝试,但恐给人“不廉”之嫌,以至缩手缩脚,似乎理不直气不壮。笔者以为从有关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看,人民法院外出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依法由当事人承担必要的差旅费,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而且客观上也能缓解当前法院因办案经费极度紧缺造成案件大量积压的局面,及时审结大批经济纠纷案件,从根本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如何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是当前我国法院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在对我国现行协议管辖和案件分配制度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一种全新的当事人合意选定法院、法官制度模式,把司法服务竞争机制引入法院自身建设,以此形成对法院、法官科学客观的评价监督机制,在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推进法官个体和团队的精英化,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与增强法院自身建设的良性互动,以此达到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稳定性,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8.
<正> 在国际资金融通过程中,由于大量的贷款项目有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商业银行参与,加之贷款合同准据法的适用往往涉及两个以上国家法律的选择,因而,贷款合同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就需要确定合同由哪一国法院管辖,贷款合同的法院管辖权归向何国,直接影响着合同准据法的适用及借贷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取得和保护。所以,在国际融资中,当事人争夺法院管辖权的斗争异常激烈。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对于保护我国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吸引外资和进一步开辟新的国际融资市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8,(2):55-56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总结“黑律师”存在的四大危害并提出建议;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沙河人民法庭推出六告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帮助未成年当事人联络申请“小额爱心”基金资助;北京市顺义区法院采取5项措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北京市通州区法院采取措施加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  相似文献   

10.
《人民调解》2007,(6):36-36
去年9月份以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几宗涉及外地务工人员的矛盾纠纷,及时保护了外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赏,他们一致说:司法所是外地务工人员的“娘家”。  相似文献   

11.
20.什么是诉、诉的要素?诉有哪几种?什么是诉权?行使诉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它有三个特点: ①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 ②诉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手段; ③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和起点。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司法界普遍认为:裁决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就是对败诉人的一种惩罚,对胜诉人的一种支持及合法权益的良好保护.因此,在财产案件中,诉讼费用如何负担,就成为谁胜谁败的一个标准(调解结案的除外).法院对当事人一方诉讼请求的支持及诉讼费用承担的裁决,就理所当然地制裁了败诉方侵犯胜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从而全面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殊不知:正是司法实践中以此观点所形成的习惯做法,使得一些案件的裁决,忽视了有关诉讼损失的保护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的长期被忽视,导致产生了诸多弊端和危害.笔者为此略陈管见,以期与同仁商榷一  相似文献   

13.
一、区别的意义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尽管有其相似之处,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把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等同起来,当非海事请求权的债权发生时,竟将债务人的船舶或船载货物作为财产保全的标的,向受案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受案法院也不加区别地采取了保全措施,强制扣压了债务人的船舶或货物。因此,区别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不仅是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法院依法正确采取保全措施,公正合法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二、区别的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晖于财产保全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随着城市离婚案件的逐年增加,法院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往往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离婚后的房屋居住问题。这一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而且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声誉。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法院作为守护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院的信任,尤其是对基层法院的信任并不像预想得那般乐观。基层法院的工作是和最一线的社会公众打交道,其工作中的任何瑕疵都将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持法院的中立地位,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鉴定由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本文对宁海法院2009年至今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了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性,并从加强管理、推行认证认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提高外委托司法鉴定质量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抚顺市两级法院在经济审判工作中,眺出地方圈子,坚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执法;并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为外地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排难解忧。据不完全统计,自1987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外地当事人投诉案件530件,诉讼争议额达2146.23万元。现审结498件,为外地当事人追回货  相似文献   

18.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抗辩权制度,对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法院如何确认当事人是否行使了不安抗辩权,仍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家强 《中国司法》2001,(10):52-54
一、删除《民事诉讼法》第85条“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规定笔者认为,“事实清楚、分清是非”是作出公正判决的前提,而不应作为法院调解的前置条件。因为:(1)调解和判决是法院审结民事案件的两种基本方式。确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不仅需要而且必须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而法院调解则是以权利人放弃部分权利来实现的。既然经过了庭审调查甚至法庭辩论,事实已经查清,责任划分已经明确,那么就应及时适用实体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的公正判决,而不…  相似文献   

20.
楼戬 《中外法学》1990,(6):70-71
<正> 一、在案件的管辖方面表现之一,把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划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有的案件,依《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管辖范围,本地法院无权管辖,却拒不移送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擅自收案。表现之二,两地或多地有管辖权的,本地抢先立案受理,有的甚至形成一个案子两地受理的奇怪现象。如湖南省某地一起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合同的当事人分属甲、乙两县,合同签订在甲县,履行在乙县.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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