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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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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贯彻落实中央构建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要求,2011年4月,中央政法委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那么,人民法院在大调解体系中究竟承担何种角色,在与非诉调解力量的对接过程中应该  相似文献   

2.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以“贴近中心要务、贴近司法主题、贴近人民群众”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诉讼调解水平,逐步形成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77个人民法庭普遍建立了指导民调办公室,培训人民调解员5336人次。  相似文献   

3.
赵卫星 《中国司法》2012,(7):98-100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涉及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越来越强,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主导,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联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4.
《人民调解》2006,(1):19-20
2004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针对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的情况,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构建起“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调解,是我国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为贵”式的调解深深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中,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就必须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节器”,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或缺的两道防线。因此,在大调解格局中,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建设,实现优势互补,相互配合,这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要求,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山西省左权县委、县政府积极把握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大量增加的发展形势,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深入研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调解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形成县级大调解、乡级大调解、信访大调解和诉讼大调解等“集束调解”的格局,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山西省左权县委、县政府积极把握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大量增加的发展形势,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深入研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调解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形成县级大调解、乡级大调解、信访大调解和诉讼大调解等“集束调解”的格局,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能够快捷、方便、低成本的解决纠纷.长期以来一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伴随着我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以及《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人民“大调解”格局已基本建立。为了使人民调解制度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克服调解协议缺乏法律保护的弊病.我国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制度。但笔者认为.通过公证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更加有利于人民调解制度的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10.
孙纬 《中国司法》2010,(9):64-66
“大调解”,一般意义上是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人民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科学认识人民调解,是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12,(5):5-5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好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医患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各地要进一步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同时,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中央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在强化自身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13.
李福全 《中国司法》2006,(12):17-18
江苏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带领全省人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深入推进“两个率先”,大力建设法治、平安、诚信、文化、绿色“五大江苏”,使我省全面进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舞台。一、认真履行“大调解”职能,以平息社会纷争求和谐随着江苏人均GDP快速增长,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现。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迅速创建“大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有机衔接,极大地增强了矛盾调处的合力和效果。仅…  相似文献   

14.
徐永伟 《人民调解》2008,(12):35-36
当前.如何应对多发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彰显群众自治、政府服务和调解为民的社会管理新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们针对社会呈现出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等新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湖南”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以下简称“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调解工作新路子,把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大量的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多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三调联动”对于建立以司法行政…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2011,(7):16-18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引发大量矛盾纠纷。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再一次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由不同类型调解方式实现有效衔接和协同形成的大调解格局基本框架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构建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协调主管机关,如何担负统筹大调解工作格局职责?围绕这一课题,安徽省司法厅成立课题组,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回顾全省大调解工作格局发展历程和现状...  相似文献   

18.
《人民调解》2023,(10):28-30
<正>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制度机制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19.
杨会君 《法制与社会》2014,(22):292-294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0.
《人民调解》2007,(4):18-19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和朝阳区人民法院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从源头上减少、消除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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