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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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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行政诉讼中的和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行政法中的单方性、从属性、高权性、命令性、支配性和不得和解性等观念,直接影响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提出。本文在借鉴国外诉讼和解制度的基础上,对和解与调解进行了详细的辨析,大胆地提出行政诉讼可试图建立和解制度。对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控制提出一点粗浅的意见。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行政诉讼领域一种在法官的参与下合意式解决争议、协调官民矛盾的新机制,已被纳入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和行政法治创新的重要方面。如何界定这种新制度,是协调、协调和解、和解还是调解?这是学界争议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亟待澄清的首要问题。笔者通过考察中外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建议在我国修改行政诉讼法时采用行政诉讼调解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3.
基于"司法不能干预行政"的理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赔偿诉讼外,不适用调解。而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协调促使当事人"合意和解"后导致原告撤诉的案件比率却很高。显然,这种法律的硬性规定,越来越不适目前的行政诉讼的发展需要,也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相悖。但是依照我国法治的现状,规定行政诉讼中适用调解又会存在许多的弊端,本文拟通过对诉讼协调和解理论的分析,提出我国行政诉讼中引入协调和解制度的拙见。  相似文献   

4.
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解决民事纠纷、结束诉讼的一种制度。当前 ,法院调解制度的存、改、废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但是仅仅就调解论调解很难从理论上阐述清楚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以和解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发展的一个导向。诉讼和解制度需解决下列问题 :诉讼和解的性质 ;与调解、判决的关系 ;法院在和解中的作用 ;和解的具体程序 ;和解协议的效力 ;生效和解协议的救济等  相似文献   

5.
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有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着路径缺失、体系失调和机制分裂等缺陷,学界对引入"合意型"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也有着各种质疑.然而,现代行政纠纷的多样化,决定了只有多元化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才能满足社会主体对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样性需求.为此,应当在完善现有行政纠纷解决途径的基础上,引入和解与调解等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并充分重视行政纠纷在行政程序阶段中的预防和解决,由此构建一个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应该从微观上完善各个具体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对行政诉讼和解与调解制度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6.
理论界关于行政诉讼是否适用调解的纷争一直存在。《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但实践中行政纠纷“案外和解”的情况大量存在,其实质就是“调解”,这种现象造成了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值得我们深思。而“民生司法”理念的提出,更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现有的行政诉讼制度,将有限调解引入行政诉讼不仅是必然的、可行的,而且对于司法机关转变观念,树立行政审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一律不得进行调解,但目前行政诉讼中原告在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自行撤诉,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了行政争端,这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调解。鉴于实务中存在滥用和解制度的倾向,厘清哪些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探讨就非常必要。对于行政案件类型化的探讨也可以使法院在审判实务中有更加明确的参考标准。  相似文献   

8.
论如何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实践中的高撤诉率却从另一种意义上规避了这一法律规定。要更好地解决这种矛盾冲突,就需要在法律上设计一种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去弥补无依据的实践。从传统法律文化成因、传统理论的质疑、调解与和解的比较等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解决行政诉讼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行政案件是通过行政协调、“案外和解”来解决的,并最后以撤诉的合法形式来规避禁止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刻意避开调解的字眼,但是其实质就是调解。而且这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是解决行政纠纷最便捷最有力的方式,它更有利于息诉止争,案结事了。在鼓励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共创和谐社会的今天,研究如何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消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所产生的尴尬,消解因制度空缺带来的不良因素,研究如何设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彻底结束行政诉讼调解长期处于“地下工作”的状态,将“行政协调”置于司法审查之下,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没有规定如何解决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并存的问题,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出现大量此类情形时无章可循;同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明确排除了行政诉讼中对调解的适用,导致审判实践中出现的行政诉讼调解结案成为非法。为适应审判实践工作的需要,建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并存时的处理原则以及建立有限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均属必要。  相似文献   

1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完善诸多配套制度,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便是急需解决的重要制度,本文以和谐社会建立的需要出发,认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应建立调解制度,并在借鉴国外诉讼调解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诉讼和解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定纷止争的诉讼手段,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最能体现市场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合意,能及时、彻底解决纠纷,减少讼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解制度的规定,但过于简陋,难以涵盖其应有的全部内容,因而在理论上认识比较混乱,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本文从其与法院调解的比较出发,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3.
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与课题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对制度的设计者来说 ,建立完备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体系 ,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为制度的使用者考量 ,也应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方式 ,从而落实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面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出现的困境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构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课题 ,如在调解中怎样实现自愿与平等协商 ,如何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协调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反悔权利以及和解契约的拘束力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不适用调解。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已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务的需要。人民法院解决行政纠纷时变通进行和解、协调工作,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也暴露了缺少调解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纳入人大议程,通过修订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尝试和探索,待时机成熟再订立单行法是较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的行政诉讼法修改中考虑的问题之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构建必须解决调解的范围、调解的程序、调解与审判的关系、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协议瑕疵及其救济等具体问题.同时,行政诉讼的价值以及法院在行政诉讼调解中的作用与义务,则是构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必须进一步思考的更为基本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当前,现行《行政诉讼法》对于一般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的规定与司法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协调和解的现象很不协调。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协调和解制度加以规定的做法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建立和谐统一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应当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7.
论民事撤诉合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诉合意是指原告与被告於诉讼外约定 ,由原告向法院撤回诉讼为内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原告单方撤诉制度 ,没有明文规定原、被告间的撤诉合意 ,而实践中撤诉合意大量存在 ,且大都附属于当事人间就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和解协议。针对这一特点 ,文章论述了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撤诉合意的合法性、准诉讼行为性质以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并分析了撤诉合意的效力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制度的冲突及实务运作上的困难 ,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和解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实践中却存在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是否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在《行政诉讼法》立法之时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争论的结果以"不调解"的立法规定而告一段落。事隔十余年,在修改《行政诉讼法》之时这一问题再次浮出水面。笔者结合我国实际对行政诉讼中的和解作一粗浅的分析,以期为立法提供参考。在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对和解与调解作一比较。通常认为和解是当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大部分的案件是以调解或者变相调解方式结案的,尽管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不允许适用调解。从行政诉讼调解的现实实践中可以看出,行政诉讼调解必定有其合理存在的土壤。从行政诉讼调解的含义、优势和存在的理论基础来看,在《行政诉讼法》中设立调解制度应是必要的、可行的。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因享有了追诉与否的决定权而获得更切实的赔偿,被告人也因摆脱了“罪犯标签”的纠缠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复归社会,因而这种制度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当事人都是一种较佳制度选择。我国“倡导和谐、反对争讼”的传统观念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文化基础;我国民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大量“私了”案件的情形,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心理基础;我国的传统调解机制与遍布的调解网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组织基础。因而,在我国引进该项制度完全是可行的。在制度设计上,应兼顾国情对国外的刑事和解制度加以修正,以适合我国的社会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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