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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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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行刑正向衔接和行刑反向衔接中的监督机制。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有两个制度驱动力:一是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款确立的刑事优先移送规则与轻罪治理改革对行刑衔接体制带来的衍生问题亟需处理;二是我国传统行刑衔接机制中存在沟壑与堵点,无法仅仅通过程序性衔接机制予以化解。行刑衔接的顺利运行需要主导机制和整体认知的支撑。从德国的经验来看,检察机关可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管辖权、优先处置权和移送权等方面发挥主导与关键作用,实行的是职权主导的衔接机制。而我国则需以检察监督为抓手应对“行刑”规范重合、移送程序不健全、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无法区分等行刑反向衔接问题,健全监督主导的衔接机制。行政检察部门在行刑反向衔接中应明确衔接的基础和标准,并聚焦于法人的违法行为监督问题上。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是检察权的组成部分,不但有现行宪法的依据,而且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益探索。应当修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行政执法监督权规定进去。这是实现权力制衡的需要,也是解决现存问题的需要。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特殊监督、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在监督的对象上,应当限于对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刑事司法程序的行为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监督的方式上,应当赋予检察机关监督审查权、发挥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机制中的监督作用、以及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监督之诉的权力。  相似文献   

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然而,由于法律依据位阶低、信息渠道不畅通等原因,特别是检察机关无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情形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要突破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对行政刑罚进行重构,将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活动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并实现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与刑事证据问的衔接和转化。  相似文献   

4.
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衔接是我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行政执法领域经济犯罪的必然选择,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衔接受立法不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监督不力等因素制约.借鉴国外行政刑罚制度、增设过失未移交刑事案件罪等手段是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衔接的根本保证;规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是关键因素;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独立性,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是重要依托.  相似文献   

5.
在社会转型、法治初创的社情下,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行政法律监督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监督空位和监督不力的状况。这种"缺位"现象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方式以及权力行使边界等基础的检察监督理论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和可行性监督路径。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应界定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执法监督权方式可划分为检察监督侦查权、检察监督诉权、检察监督建议权三类。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力边界,即行政执法监督权的行使应坚持谦仰原则和"刑事先理"原则,形成内外结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被动申请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权力启动机制。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就是要在检察职能的范围内,解决以罚代刑问题.总结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历程,明确该机制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7.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被提上议程。在此背景下,针对现在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机关人员冗杂、多个部门授权重复、行政程序立法滞后、行刑衔接不畅方面入手,查阅相关资料和文献,分析其对我国目前行政执法体制的影响,进而提出改革行政人员任职机制、开展法规备案审查和清理、加强行政程序立法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的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8.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两法衔接"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有助于引导行政机关准确全面取证,使后续案件侦查和移送起诉的衔接更加顺畅,也有助于优化"两法衔接"的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两法衔接"的工作效率。但现行检察监督提前介入制度中还存在行政机关的调查权未予明确、调查手段欠缺、检察监督的独立性不够、检察监督的强制性不够、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应当通过立法提升检察监督强制力,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备案制度,推行派驻检察官制度,促进检察监督权的有效行使等完善食药监管"两法衔接"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9.
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程序法缺失,尚未形成完善的程序机制。"行刑衔接"程序机制在发起主体、移送材料、立案监督、判后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足。"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不应是单向的"流水线式"作业模式,而应是包含监督、制约、救济在内的"网状式"作业模式。应确立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中的主导地位,赋予被害人的主体地位,构建多方位的、立体化的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10.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惩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主导机关错位、监督范围不清、信息共享平台虚置、案件移送机制不畅、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提出完善对策,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11.
刑罚与刑事司法裁判权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刑事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千百年来,刑罚的变迁、回归与突破,直接决定了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范畴。法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限制了刑事司法权的运作结果,恢复性司法则相对弱化了刑事司法裁判权,非刑罚化也对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中,存在严重的以罚代刑问题.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切实理顺构成犯罪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渠道,形成一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有效机制,使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向前延伸,建立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3.
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是行政处罚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点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存在严重的以罚代刑问题。立案监督机制向前延伸 ,建立对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或定期审查机制 ,既是保障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 ,也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职务犯罪监督的双重意义。  相似文献   

14.
传统理论认为,量刑是人民法院行使刑事案件审判权的表现,只有法官才有刑事裁量权.根据现行法律和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检察官也应当充分行使刑事裁量权.检察官刑事裁量权具有特殊表现和特性.  相似文献   

15.
由于行政处罚权与刑罚权在作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重合现象,因而两种权力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一定的交叉而导致冲突。协调行政处罚权与刑罚权的关系,既要考虑从立法上理顺两者关系,又在实务活动中使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在理论上,对于两种公权力的关系也应加以澄清,并对行政违法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功能与关系作出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6.
论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一类新型犯罪。对这一犯罪,可以从贿赂对象、贿赂范围、贿赂对价、贿赂方式和贿赂领域五个方面加以理解。我国刑法在规定这一犯罪时,应注意刑法与《公约》的协调,立法上注意与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概念之转换,司法上注意与国外贿赂犯罪的规定相协调;刑事管辖权上应当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辅之以属人管辖;法定刑的设置应以有期徒刑为处罚方式,并可以适用罚金刑。  相似文献   

17.
由于中国内地与港澳死刑政策的冲突,及三法域间各自独立的刑事管辖权的并行存在,使得跨境犯罪的死刑案件的司法协助变得更为复杂。本文探讨两个问题:跨境犯罪死刑案件中死刑犯是否该移交及移交的标准。在对前一个问题作出肯定回答的同时,进一步论述在跨境犯罪死刑犯移交中应遵循坚持“属地管辖原则”为基础,加强三法域间平等的“协议管辖”协商。从立法和司法方面进行三法域间刑事方面的联系与协助,有效打击严重的跨境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18.
法院超审限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司法的公平与效率。由于法院的超审限而导致诉讼当事人的损失加重时,法院应承担的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国家赔偿法》颁布后,民事、刑事和行政赔偿都被囊括其中,但三种赔偿机制都不能直接移植用于法院超审限的行为,必须引入司法赔偿的概念,重构一个赔偿机制来解决法院超审限导致的损失加重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侦查管辖之间的结构性冲突,刑事司法在横向上发展出“多地共管”“人案关联”的“大侦查管辖”格局,在纵向上建立起侦查管辖决定审判管辖(包括起诉管辖)的“侦查管辖中心”模式。但大侦查管辖格局导致不同地域公安机关的横向管辖冲突,侦查管辖中心模式又引发公检法机关的纵向管辖争议。考虑到公安机关条块分割的侦查体制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的现实困境,大侦查管辖仍是刑事司法当前相对合理的选择,但应优化地域管辖与指定管辖制度,减少不同地方公安机关之间的横向管辖冲突;同时,刑事司法需要把“以侦查管辖为中心”调整为“以侦查管辖为导向”,承认侦查管辖的指引功能,但应完善公检法机关的纵向管辖争议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0.
网络空间的无国界使得网络犯罪的刑事司法管辖界限变得模糊,网络空间的不确定性使传统的刑事司法管辖的基础陷入困境。在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权时应当对传统刑事管辖的理论进行发展和修正,确定合理有效的国内法管辖原则;同时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也是解决网络犯罪刑事管辖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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