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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0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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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人民法院再审时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致使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 ,从而影响了民事审判监督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实践试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关于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指令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但由哪一级法院直接审理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中 ,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大多指令下级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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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由于审判人员对这个规定理解上的问题,在实践中就出现了这样两种情况: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上级法院再审时,能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当上级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一审法院就不通知同级检察院出席法庭。他们认为:这是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按日上诉引起的发回重申的案件开庭审理。笔者认为:因抗诉发回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法院也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庭。具体理由有四点:一、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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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进入第二审程序的案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一种是第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而提出抗诉的案件。对于进入第二审程序的这两种案件,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开庭审理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中的规定办理,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第二审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检察院出庭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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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但是,有的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再审时既不开庭审理,也没有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出席法庭,而是径行判决。其理由: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该条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再审时都应当开庭审理;二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但其规定也不明确,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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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要求法院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但是,“两法”并没有规定抗诉案件的审级。在检察实务中,对人民法院发生的错误判决、裁定,均由上一级检察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在审判实务中,受理抗诉案件的中、高级法院通常采用指令再审方式,从程序上将抗诉案件发回原审法院再审,即“上抗下审”。抗、审不对等,使检察院难以履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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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而没有明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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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虽然此法对民行抗诉案件再审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那级再审没有规定,实践中人民法院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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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既可以自行提审,也可以指令再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同级人民法院作为生效裁判的二审法院,根据抗诉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由自己提审,也可以决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其理由是:1. 再审是人民法院内部的程序,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只能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如何再审,应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人民法院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再审.2. 因为人民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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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案件不应由原审法院再审温安玉由于民事诉讼法未对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审级作出规定,目前,不少法院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笔者认为,法院将民事抗诉案件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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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应当再审。但由于民事诉讼法对有关检察监督的问题规定得不够明确 ,以及由此产生的对这些问题的不同理解 ,导致检察院和法院在这些问题上存在许多不一致的认识 ,造成检法两家在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因此 ,有必要加强对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问题的研究。一、关于民事抗诉案件的范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检察院对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提起抗诉?在实践中 ,检法两家争论很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 ,检察院的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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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诉法》修改的原因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据此,在抗诉活动中,上级检察院既要阅卷充分掌握案情,又要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还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工作量大大增加。而原《刑诉法》却没有规定抗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开庭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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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抗诉范围及再审级别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再审是指检察院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结案方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同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它是由来自法院系统外的同级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由于民诉法对这一程序规定得过于原则,司法实践中对有些问题争议较大,从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质量。本文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再审组别谈些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大家。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的抗诉范围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错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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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案件指令下级法院再审质疑钱洁萍,丁旬,张罗宝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其法定的监督方式是抗诉。但由于法律规定抗诉的审级比较原则,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上级法院往往将同级检察院的抗诉案件指令下级法院,即原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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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派员出席二审法庭,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检察员在二审法庭上的任务和法律地位问题,人们却认识不一。到目前为止,所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检察员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身份出席第二审法庭,任务不再是支持公诉,而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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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这里既没有明确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明确出席法庭的主要职责,实践中对此争议颇大。笔者试就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一、检察人员出席民事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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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前十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实践中,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查阅案卷的时间有时的确需要超过七日;而有的法院因为有了上述规定并为了得到更长时限,常常以检察院正在阅卷为由迟迟不按时开庭,造成刑事案件的审理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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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提出抗诉的,无论是同级人民法院再审还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凡作出维持原裁判的判决、裁定后,原提出抗诉的人民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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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笔者不久前观摩了民事抗诉案件的再审,现将对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一些不同看法赘述如下,与同仁商榷。 一、检察机关对自己发现的民事、经济纠纷和利害关系人申诉的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在弄清案件事实、原因的基础上,如果认为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而且无人起诉的,虽然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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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通过行使抗诉权要求再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立即和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尚需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来启动该程序。这一做法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无端地延长了再审程序的审理时间,应予以改革。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应当赋予检察院再审启动权,由接受抗诉的法院立即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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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诉案件指令再审于法无据。首先,《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虽然规定了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法定情形,但这是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引起的再审,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外部监督机制引起的再审是不同的。其次,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受理案件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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