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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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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焦红艳 《政府法制》2013,(28):16-17
8月19日,因在网络上造谣传谣,立二拆四、秦火火等4人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根据公安机关的初步调查,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人在过去的3年间,编造传播谣言达3000多条。  相似文献   

2.
新闻链接     
《中国审判》2013,(10):22-23
<正>Point一场以打击网络谣言为主的网络"严打"行动,正在席卷整个中国。网络推手"秦火火"等因造谣被刑拘8月20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罪,刑拘尔玛公司负责人"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该公司前员工"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等人,公安部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就此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3.
8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该项行动的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4.
刑法视角下的网络谣言主要是指在信息网络传播的虚假信息,其在认定时比传统谣言更具复杂性。在刑法尚未专门规定网络谣言犯罪的当下,刑法视阈下的网络谣言必须聚焦传统谣言虚假性本质和信息网络的传播特征两个方面。传播是网络谣言犯罪行为的实行行为与核心,刑法上不存在不具有传播行为的单纯编造谣言的犯罪,编造行为只能是网络谣言犯罪的预备行为。对于虚假性信息的把握,要区分一般虚假性信息和虚假恐怖信息的差异,以及作为非构成要件意义上的虚假信息的定位与法益侵害。  相似文献   

5.
最近审结的"秦火火"网络犯罪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涉及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都存在着相当的争议。就诽谤罪而言,"秦火火"的网络造谣行为的主观心理是出于故意,其有着捏造事实的行为,且属于网络诽谤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从寻衅滋事罪而论,本案中的网络环境应被定义为公共场所,且"秦火火"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立法应当完善,将网络诽谤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归入公诉罪较为妥当。对"虚假信息"应做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6.
从"张海迪入日本国籍",到"雷锋生活奢侈",从"7·23"动车事故外国人获"天价赔偿",到红十字会"强制捐款"……这些曾经在网上引起过轩然大波的谣言,都出自红极一时的网民"秦火火"等人之手。从公安部获悉,网民"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2名成员已被北京警方抓获。目前,秦志晖、杨秀宇已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罪依法刑事拘留。"谎言重复一千遍  相似文献   

7.
最近,随着"秦火火"等网络名人被刑拘,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在全国展开,如何把握公权治罪与权利自由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重塑网络社会的良好秩序,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网络谣言并非无法可治 数年前,中国的网民还在为"上帝送来的礼物"鼓舞欢呼,如今网络发展已经蔚为大观,且呈现出一派百态生的复杂景象.互联网在拓展言论自由空间和民主监督渠道的同时,也伴随着泥沙俱下,各种网络谣言、舆情推手现象,不仅破坏了网络秩序,也在公共空间制造对立情绪,扩大官民互信的裂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机关启动了这一轮治理行动.  相似文献   

8.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谣言可谓泛滥,甚至还出现了秦火火之类的造谣名人。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这并不是防治谣言的唯一手段,因为受害者至少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造谣传谣者也应当视不同情形,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黄祺 《政府法制》2013,(28):18-19
民间调侃说:“能在《新闻联播》上占据3分钟,政客都很难做到,却让嫖客做到了。”如今回望,8月19日秦火火被抓获不过是中国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的“开幕式”,在接下来的这十多天里,各地反谣动作频频,“大V”从一个代表网络影响力的褒义词变成了敏感词。  相似文献   

10.
近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两名幕后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刑拘,他们炒火了别人,却燃烧了自己。据称,他们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令人咂舌和震惊。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做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信息的传播变得海量化,人们必须从海量的信息中挑选出自己需要和感兴趣的东西,“眼球经济”便随之到来。有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千方百计竭尽所能地挖掘或编造出各种“奇闻怪事”以满足某些人的需要,并通过各种手段放大人们对这类信息的需求。“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应运而生,各种谣言自然烽烟四起。这些谣言不仅给许多当事人或当事组织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同样给广大网民和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相似文献   

11.
刘佳 《公民与法治》2013,(18):11-11
从秦火火、立二拆四到周禄宝……短短几天时间内,被公开的网络造谣者名单逐渐变长。“人心惶惶,风声鹤唳,现在大V们发微博变得更加谨慎。”在微博上,一位粉丝数量超百万的大V对记者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营销人士对记者说,和5年前相比,网络水军不仅把造谣的主要阵地从网络论坛转至微博,更牵涉出一条大V转发谣言的产业链。  相似文献   

12.
田方 《江淮法治》2013,(9):38-38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成为当下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辽宁、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近日接连查处多起编造散布H7N9疫情谣言案件,已有10余名造谣、传谣者被警方拘留。生活中离不开网络,现在中国已有近5.5亿网民,每天泡在网上的人不在少数。在信息时代,网络构筑了联通全球的信息高速公路,正以无比强大的  相似文献   

13.
《检察风云》2013,(18):7-7
【多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1、山西批捕23名“网络大谣”:2、河北多方切调联动打击网络谣言查处百余条;3、浙江打击网络造传谣言1978家违法网站被关停;4、贵州查处25起网络谣言案件;5、新疆半月处置谣言802条拘留72人;6、陕西打击网络违法22人被批捕;7、河南打击网络违法犯罪131人被批捕。  相似文献   

14.
网络谣言已非一日之疾,它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刑法的介入恰恰可以很好的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与扩散,营造一个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然而刑法的过多介入又会影响网络世界的自由发展。刑法在治理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如何能够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是今后处理网络谣言行为的核心所在。  相似文献   

15.
热点聚焦     
《江淮法治》2011,(4):4
热词响水"爆炸谣言"江苏响水县政府2月13日通报,响水爆炸谣言引发恐慌一案侦查有了突破性进展。目前,2名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  相似文献   

16.
何冲 《法制与社会》2015,(2):210-211
目前,由公共事件引发的网络谣言传播现象愈演愈烈,网络谣言的捏造与传播不仅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诋毁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削弱了政府公信力。政府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一般采取技术手段、法律法规与政策构建三种方式。就目前情况来看,政府网络谣言治理主要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治理背景,政府针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模式必须有所创新;其次,微博这一网络媒体平台的迅速扩张给政府治理网络谣言提出了全新命题。  相似文献   

17.
《政府法制》2012,(14):40-40
近日,一些在网上编造谣言者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被依法查处。这再次提醒人们,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虚拟世界”,行为越过了法律所允许和容忍的边界,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网络世界固然尊崇自由,但与现实世界中一样,这种自由同样有边界,那就是遵守法律法规、接受道德约束。  相似文献   

18.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由网络谣言而引发的犯罪行为逐渐被大众所关注。在众多网络谣言中,传播险情类谣言所占比重大,影响范围广,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于治理网络谣言还存在不足,文章以典型传播险情类案件为例,运用多种调研方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着重研究此类型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及法律规制,以引起社会大众对网络谣言法律问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汶川大地震之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民众对于汶川大地震的恐惧心理,编造某地即将发生地震或余震的谣言,并加以散布,引起公众恐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本文以地震谣言为切入点,探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虚假恐怖信息的含义和司法认定。文中结合上述定义,通过对理论界否定说的批判,得出地震谣言在何种情况下可被列入该罪虚假恐怖信息的范围。在地震谣言被解释为虚假恐怖信息的情况下,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
涉疫情网络谣言的治理,刑法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实践中对涉疫情网络谣言刑事规制难点在于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不清、此罪与彼罪之间适用混乱等,准确判断涉疫情谣言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需要从谣言造成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谣言的流传扩散程度、编造者和传播者的主观恶性程度及对疫情防控的阻碍程度等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厘清刑事治理边界,确保精准打击,实现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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