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刘伟 《政法论丛》2023,(4):148-160
热点事件极易滋生网络谣言。谣言的认定应注重两个区别,一是“科学质疑”与“非法造谣”,二是“善意传播”与“恶意传谣”。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是吸粉引流的“流量驱动”,其行为的结构链条为:社会公共话题领域内的基础性热点事件+不良心理动机的虚假信息发布者+主动配合或被动接受的当事人+虚假信息制造与传播+有意或无意的网络受众+真相揭秘舆情反转。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应对规制主要包括,对“人”采取网络禁言与失信惩戒措施,对“事”进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细化规定,有权机关与部门应坚守法治底线,构建法治化通报制度,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2.
《法庭内外》2013,(6):36-36
近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并查处了贵州李某等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一些网友对此有所质疑,认为打击传谣无需如此兴师动众,有真相,则谣言不攻自破,甚至以言论自由来为自己也许并非有意的传谣行为辩护。他们却忽视了一点,一个虚假信息和一个真实信息在传播中的效果很多时候是完全一样的。面对汹涌而来的信息,人们通常完全无法鉴别哪个才是真相。何况,谣言常常自称它才是真相。在传播过程中,并不是说真相就能自动击败谣言,相反,它和谣言是平等的,对公众来说常常只是又多了一条信息而已。正是基于谣言的刻意伪装性,加上谣言涉及的内容又往往是敏感的,能够激发公众兴趣的,所以在恰当的时机,谣言的传播效果甚至往往好于真相。  相似文献   

3.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速性、使用者匿名性、海量信息易检性,谣言的刺激性、重复性和爆发性等特点极易导致网民的传播和参与讨论。在一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如何减少谣言的产生、控制谣言的传播,不仅考验网络的自净能力,考验网民的自辨能力,更考验政府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4.
《法庭内外》2013,(9):1-1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两名成员。  相似文献   

5.
付丽丽 《方圆》2020,(1):70-71
俗话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不得不说,互联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让谣言“跑”得更快。随着自媒体日益兴盛,各种谣言更是满天飞。在铺天盖地的海量信息中,你知道有多少是真,又有多少是假呢?谣言止于智者,2019年,我们一如既往,澄清事实,还原真相,终结谣言,让科学做你的主心骨。  相似文献   

6.
声音     
“微信算是网上的一个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场所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也属于违法。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丁仁仁表示。  相似文献   

7.
老午 《江淮法治》2011,(12):15-17
网络水军的组织、策划严密,行为分散,制造谣言或传播话题快速,导致受害者往往维权成本偏高且效果有限。更严重的是,如潮般的“网络民意”往往会对司法公正形成巨大压力。甚至发生权力部门屈从网络舆论的现象。因此整顿网络水军,净化网络环境。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刑法视角下的网络谣言主要是指在信息网络传播的虚假信息,其在认定时比传统谣言更具复杂性。在刑法尚未专门规定网络谣言犯罪的当下,刑法视阈下的网络谣言必须聚焦传统谣言虚假性本质和信息网络的传播特征两个方面。传播是网络谣言犯罪行为的实行行为与核心,刑法上不存在不具有传播行为的单纯编造谣言的犯罪,编造行为只能是网络谣言犯罪的预备行为。对于虚假性信息的把握,要区分一般虚假性信息和虚假恐怖信息的差异,以及作为非构成要件意义上的虚假信息的定位与法益侵害。  相似文献   

9.
Internet(国特网)从其产生之日起,就给全球的科研、经济、政治、生活等各方面带来强烈的影响与冲击。但是,在人们更加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各种信息资源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网络危害”,如信息垃圾、非法复制等。犯罪分子也光顾网上,他们在网上制造电脑病毒、窃取机密情报、进行走私诈骗、教唆杀人抢劫、传播色情淫秽等,因特网的高技术园地也成了刑事犯罪的滋生地。现在尽管很难判断因特网上的犯罪侵害到底有多大,但其危害性是可想而知的。究竟什么是网络犯罪?其含义如何界定?目前尚未定论。我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并不是…  相似文献   

10.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信息交流互动的自由,同样也会因为谣言、谎言的恣意传播而深受其害。 “重庆贪官外逃加拿大”的谣言侵犯了他人权益、欺骗了网民情感,“广州西瓜注红药水”的虚似信息让含辛茹苦的瓜农在丰年遭灾,“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云南绝症男子连杀八名村官”的骇人传闻造成社会恐慌,“核污染”和“抢盐”风波更是把很多中国人“娱乐”了一把。  相似文献   

11.
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与民众对于信息不对称这种现象产生的不平衡心理,社会转型期带给民众的社会焦虑感以及民众对政府不信任等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防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面临着不断扩大的谣言制造群体与不断增多的谣言素材,以及多种形式的谣言传播媒介促使谣言传播速度加快,民众对谣言的鉴别能力较弱从而导致其轻信谣言等客观上存在的防治网络谣言的困难。为此,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惩网络谣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对民众的网络道德教育,使民众能理性地看待问题,提高对网络谣言的甄别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防治网络谣言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2.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谣言也开始广泛传播,不仅给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诸多危害,而且使政府公信力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概述了网络谣言的基础理论,分析了政府规制网络谣言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结合域外治理网络谣言的经验,探讨了我国治理网络谣言的法治路径:即提高政府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疏通公众权利救济渠道,将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明确界定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的边界,不枉不纵治理网络造谣等不法行为;严格网络监管,将制造网络谣言与公民个人信用记录挂钩以及强化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13.
最近,随着"秦火火"等网络名人被刑拘,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在全国展开,如何把握公权治罪与权利自由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重塑网络社会的良好秩序,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网络谣言并非无法可治 数年前,中国的网民还在为"上帝送来的礼物"鼓舞欢呼,如今网络发展已经蔚为大观,且呈现出一派百态生的复杂景象.互联网在拓展言论自由空间和民主监督渠道的同时,也伴随着泥沙俱下,各种网络谣言、舆情推手现象,不仅破坏了网络秩序,也在公共空间制造对立情绪,扩大官民互信的裂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机关启动了这一轮治理行动.  相似文献   

14.
《政府法制》2012,(14):40-40
近日,一些在网上编造谣言者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被依法查处。这再次提醒人们,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虚拟世界”,行为越过了法律所允许和容忍的边界,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网络世界固然尊崇自由,但与现实世界中一样,这种自由同样有边界,那就是遵守法律法规、接受道德约束。  相似文献   

15.
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在孕育、传播着各种各样的谣言。近年来,各色网络谣言总能在一些事情上推波助澜,将本来微不足道、甚至不存在的事件演化为重大的公共事件。网络谣言不仅损害了公共安全、社会大众的利益、诋毁政府形象,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人的侵害。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很好的发展经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因此,充分认识各种网络谣言的负面影响并积极寻找应对之道,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面对的崭新课题。  相似文献   

16.
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在孕育、传播着各种各样的谣言。近年来,各色网络谣言总能在一些事情上推波助澜,将本来微不足道、甚至不存在的事件演化为重大的公共事件。网络谣言不仅损害了公共安全、社会大众的利益、诋毁政府形象,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人的侵害。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很好的发展经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因此,充分认识各种网络谣言的负面影响并积极寻找应对之道,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面对的崭新课题。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起在当代,信息网络技术对人类文明的影响超过了其他任何高新技术。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网络(主要指互联网络,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给人们带来的利(或便利)在于其开放性、兼容性、快捷性与跨国传播。而网络的“弊”,也恰恰出自它的这些特点。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产生出应用网络来传播信息的重要问题——安全问题,以及其他一些需要以法律去规范的问题。国内外都曾有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发展环境是“无法律”。这种观点仅仅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一度比较流…  相似文献   

18.
声音     
《法律与生活》2013,(18):11-11
“微信算是网上的一个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场所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也属于违法。  相似文献   

19.
车彤 《法制与社会》2013,(12):206-207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进入到信息化时代,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网络的发展日新月异,论坛、微博、QQ以及各种网络聊天工具等新的网络传播方式层出不穷。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人们能够及时掌握各种信息。然而,网络本身也是一柄双刃剑,它在提供便捷信息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在当前高校处于突发事件的频发期,面对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如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已成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20.
冯国栋 《政府法制》2013,(28):15-15
8月29日,武汉警方对外公布,查获号称“中国最大的网络推广网站”的特大网络造谣传谣团伙,其中涉嫌参与谣言传播的大“V”微博账号达300多个,粉丝数量达2.2亿。谣言背后的利益链也随之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