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2 毫秒
1.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拓宽干部“能下”渠道的一个新途径,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应当在更广的范围内、更高的层面上逐步推行。对于在实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中出现的难点和障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从干部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的方法,从而扫除思想和工作上的种种障碍,化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种种难点。加强宣传,扫除思想障碍,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目前社会上依然存在的领导干部“不犯错误不下台”的错误认识,组… 相似文献
2.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是对干部管理制度的新突破,是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认定标准的合理设定在两项制度的建设中占据核心地位,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认定标准的制定原则又是合理设定两项制度的难点和重点。 相似文献
3.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陆续出台了各种各样的“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等,特别是中央批准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了严格规范。在这种以权责对等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安排下,官员不肯或未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便没有资格或不必再持有权力。 相似文献
4.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它拓宽了党政领导干部的“能下”渠道,是解决长期困扰组织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一个新途径和突破口。自1999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和江苏省泗洪县在全国较早试行引咎辞职制度以来,这一制度正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并取得了初步效果。2002年中央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实行党政… 相似文献
5.
6.
7.
近日读报,看到两篇文章,心中感慨颇多。一篇是江西万载县发生鞭炮爆炸事件后,省、市、县领导的讲话中,用的最多的一个词是“内疚”;一篇是《山西政协报》上登载的消息《临汾市政协副主席成继东提出: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应普遍推行》。读完之后,笔者不禁产生一个想法:出了问题(重大事件),作为直接责任者的领导,仅有“内疚”是不行的,而应该是“引咎”。多年来,我国的用人制度形成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风气,领导干部犯了错误,出现失误,只要不触犯刑律,都可以高枕无忧地继续呆在原位上工作,甚至得到升迁,从来不担心丢掉“官… 相似文献
8.
王河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6,(2):40-42
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性环节。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对建立和改革领导干部退出机制有许多设想与实践。当前改革和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在干部“下”和“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推行了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干部辞职制、领导职务任期制、领导职务聘任制、调整不称职干部等项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果。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的要求,还需要在完善制度,形成科学的考评体系,使干部退出规范化、常态化等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9.
10.
张贵峰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0,12(3):F0002-F0002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其中规定,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突击提拔干部追责主要领导,干部受处分须查其任用过程。此外,与该办法配套衔接的还有另外三个试行办法,“共同构成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1.
12.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等制度。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是对“官本位”的突破,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提高管理干部的水平,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机制的形成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真正含义在有些地方并没有被正确地理解,一些地方推行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有悖于制度设计的初衷。首先,引咎辞职的归责只能针对政治责任,而非过错责任。在过错责任的追究中,一般将责任区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以确定责任的大小、追及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今年2月21日。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传出重要信息。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王克表示。中国将在各级检察机关中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王克说。凡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违反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或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报或不予纠正。造成恶劣影响。不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罢免或撤换。或者按照有关干部管理规定予以免职。其实。早在1995年的中央5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就有要“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明确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本刊特编发这组文章。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5.
针对当前干部管理工作的现状和要求,昆明市官渡区在认真实施《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建立了“三支队伍”,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干部监督员队伍。区委组织部制定了《中共官渡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员工作办法》。该办法分为 相似文献
16.
17.
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这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须把握的要领之一。能否形成干部队伍的优进劣汰机制,形成上和下的良性循环,是保持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制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个主要“瓶颈”。《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在干部试用期制、聘任制以及干部的免职、辞职、降职、交流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空间。要突出重点对象,细化“下”的标准。干部难“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 相似文献
18.
从今年4月14日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以来,“引咎辞职”首度成为中国官场的“正式用语”。吉林市市长刚占标,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川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谢木喜,密云县县长张文,成都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李祥生、总经理朱纪常等纷纷使用了这一用语。虽然迄今只有数百名官员卷入其中,但对逾4000万名干部来说,仕途风险似乎自此突然增大。 相似文献
19.
论引咎辞职入法的制度伦理向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明春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5,2(2):96-99
引咎辞职入法是新近全国人大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的一大亮点,这一制度的道德基础包括制度伦理和官员道德两个方面的内容。引咎辞职实施推崇的是政府官员承担政治责任时的道德自律,但在我国,由于政治文化缺失和制度供给不足,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化、规范化却是当前我国的现实选择。作为首部规范我国人事管理的法律,引咎辞职入法体现了制度伦理和官员道德的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今年3月,吉林省榆树市1339名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优厚条件下,“带薪下海”;7月,湖北省武汉市提出意见,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下海”,辞职可领8年基本工资;湖南省人事厅公布: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营企业工作,辞职者照样享受国企待遇,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8月lO日《中国青年报》再次报道河南省公务员可“下海”,干部身份、工资等三年不变的新闻。然而,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中央文件,政法、军队、机关等部门不许办企业,公务员也不许经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