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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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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人拒证是目前司法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 ,原因在于人们正义感淡漠以后缺乏作证的自觉的内心动力 ,且证人作证制度上只见义务不见证人的权利和责任 ,这种制度既不能给证人以动力 ,也不能给证人以压力。建立健全证人作证制度 ,完善证人权利、义务和责任体系 ,对于改变这种现状将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也赋予了近亲属作证豁免权,但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应适当拓宽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主体范围,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免除近亲属的作证义务,以维护证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证人向公安司法部门提供证言或出庭作证是法律规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拒绝作证的问题日益突出,究其原因,证人权利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是其中之一。针对这一状况,应建立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作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资格的含义及其内容进行了理论探讨。认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人资格的有关问题,规定得既不明确,也缺乏可操作性。对此,本文作者认为,应尽快完善证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在强调证人资格与证人作证义务相联系的同时,应从证人作证属性的角度,考虑明确不能作证的证人的范围,并从权利角度审视证人资格,赋予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证人保护论     
证人作证既是义务,同时也是权利。证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如果不能妥善予以解决的话,证人不出庭的问题将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证人的保护分为外源型证人保护与内发型证人保护。外源型证人保护主要是保护证人的权利免受外部力量的威胁与损害;内发型证人保护主要是保护证人不因作证而损害或威胁自己以及其家属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证人保护论     
证人作证既是义务,同时也是权利。证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如果不能妥善予以解决的话,证人不出庭的问题将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证人的保护分为外源型证人保护与内发型证人保护。外源型证人保护主要是保护证人的权利免受外部力量的威胁与损害;内发型证人保护主要是保护证人不因作证而损害或威胁自己以及其家属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证人为什么要作证 ?人们不加思索地回答 :因为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种回答是比较肤浅的、片面的。用现代法理学眼光来看 ,用权利理论可以轻易解释为什么西方有的已经把作证作为公民自己的自觉行为 ,而中国证人出庭作证难是因为欠缺权利观念呢 ?因为法律的效力不能简单地建立在暴政或单方面的强制之上 ,而应建立在社会道德之上。在中国 ,应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树立强烈的权利意识 ,尊重个人的主体意识 ,当义务本位转向权利本位时 ,证人拒绝作证才能从观念上消除。  相似文献   

8.
鉴于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都有作证义务,但是侦查机关在办案收集证据时,经常遇到证人无理拒证或不敢作证的情况。证人拒绝作证,不仅仅是证人缺乏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的问题,而且主要也由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因此,针对证人拒证问题,必须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明确证人的权利,对拒不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给予有效制裁并确立证人特权原则。  相似文献   

9.
鉴于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都有作证义务,但是侦查机关在办案收集证据时,经常遇到证人无理拒证或不敢作证的情况。证人拒绝作证,不仅仅是证人缺乏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的问题,而且主要也由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因此,针对证人拒证问题.必须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明确证人的权利,对拒不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给予有效制裁并确立证人特权原则。  相似文献   

10.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诉讼制度的要求,但是在特定条件下也赋予了证人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这一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对证人作证义务的一种法定免除。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规定了证人在特定情形下享有拒证权,但我国目前没有一部法律承认证人有拒证的权利。如何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证人拒证权制度,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杨蕾 《公安理论与实践》2010,20(2):70-73,84
近年来,强调证人负有"作证"甚至是"出庭作证"义务已成为法学界主流话语下的应然观点,很少有质疑的声音。然而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种理解在学理上存在矛盾之处,而且与现行法律规定也不十分契合。证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广义证人(知情人)来说,"作证"并不是其所负有的应然义务,而是一项权利,只有狭义证人才负有不可推卸的作证义务。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具有明显的伦理基础,表现为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具有功利性和证人作证行为本身存在着利弊权衡.我国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缺乏伦理思辨,对人性考量不足、对德性制约欠缺以及权力与义务的脱节.完善我国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应建立起证人拒证权制度、证人强制作证制度、证人道德制约制度、证人出庭作证保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从多年来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看,证人出庭作证率一直很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司法理论上没有界定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性质问题。目前,在司法理论界存在着两种观点——权利说与义务说,然而权利说的不可操作性与义务说的侵犯"私权"的嫌疑也成为民事诉讼审判改革的障碍。随着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信用经济的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也就应是证人的市场信用义务,在此基础上,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也就具有了坚实的司法理论支持和极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4.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具有作证义务的人,基于特定身份、特定原因,依法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对证人拒绝作证权均有法律规定,只是详略不同,我国应对证人拒绝作证权做出详细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5.
证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广义证人也即知情人来说,"作证"并不是其所负有的应然义务,而是一项权利,他们有权在不受任何外力强迫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作证。狭义证人是指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他们用自己的行为向司法机关和社会许下了"作证"的承诺,这时如果其拒绝作证则将涉嫌违约,必将会受到惩罚。显然,与知情人不同,只有狭义证人才负有不可推卸的作证义务。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拒证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妨碍了诉讼目的实现.应在借鉴国外立法及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通过立法对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建立诸如证人法律保护、证人出庭经济补偿、证人作证豁免权、证人宣誓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7.
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有助于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实行和推动庭审方式的改革。我国现行立法中缺乏证人拒绝作证时的应对措施及严谨的证人保护制度。建议立法明确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明确证人拒绝作证的适用范围和情形;建立完善的证人人身保护制度;明确规定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  相似文献   

18.
证人作证豁免规则是证人作证义务原则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比分析德、日、美和我国台湾地区规定的该项规则,对于设置我国的证人作证豁免规则会起到良好借鉴作用,在我国实现证人作证豁免规则需制定符合其精神的基本内容和必要的程序保障,并应符合我国证据法的立法体例和具体国情.  相似文献   

19.
证人保护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及司法实践中是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这也导致了绝大部分的证人不出庭作证,仅以言词证据由公诉人呈现给法庭予以质证,甚至出现证人拒绝作证等情况。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制度着手,制定相应的法律,确保证人作证后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20.
解决当前证人作证难、出庭难的问题应首先解决向证人取证难的问题。应当将刑诉法规定的证人义务区分为证人作证义务和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证人对侦查机关负有如实提供证言的义务,但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其责任和后果,这是向证人取证难的重要原因。应当赋予侦查机关相应的强制调查权,这是实现证人出庭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侦查工作的需要。对侦查机关的强制调查权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侦查权的滥用。法律可以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证人有免证权,但不宜过于宽泛,对某些案件应当作除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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