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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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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是我国行政法学和检察学的传统理论。现实中行政处罚以罚代刑,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违反刑事法律问题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存在局限性。应对传统理论进行反思,确立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刑事法律监督地位,设置相应的检察监督机制,以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和惩治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现就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统一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行政执法机  相似文献   

3.
薛正俭 《人民检察》2017,(13):66-70
当前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不多,但总体趋于平稳,案件数量逐年小幅上升。从实践来看,两法衔接尚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运行效率不高,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移送与接收案件的程序不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手段有限,证据转化不畅等问题。建议完善案件移送程序性规定;深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移案监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规定不移送的法律后果;合理设计移交方式;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处罚调卷审查权和督促纠正违法权;优化行刑证据衔接等。  相似文献   

4.
金晶 《法制与社会》2011,(30):32-3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法律实践的难题。实践申大量“以罚代刑”的现象要求我们必须要着眼于两者相衔接的程序机制,建立和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迭程序及相配套的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提前介入制度,强化检察监督权,转变行政机关的执法意识。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现就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统一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是指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办案协作制度.①在实践中,衔接机制中信息交流不畅通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滞后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为视角,通过浅析其时代背景、现状、建设意义及建议来完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7.
<正>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数字能动履职,引领数字检察在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取得了重要成绩。但数字检察在基层检察机关的运用和推广问题也逐渐凸显,阻碍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数字检察在基层运用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难(一)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基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均使用各自业务运行系统,虽然政法机关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系统流转相关案件,但信息共享范围有限,仅限于案件材料、文书互通,未形成政法机关监督数据共享共通共治的局面。  相似文献   

8.
试论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的监督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机制改革,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平台,积极筹建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检察内设新部门,是检察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其职能准确定位,是开展好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9.
高建锋 《内蒙古检察》2007,(6):61-62,65
从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沿海发达省份的检察机关在刑检部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由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践中初步把惩罚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有机结合起来;90年代后期.不少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与法院少年审判机构相对应,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法、情、理的合力教育,强化了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笔者在办案中遇到这样的问题 :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 ,认为不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行政处罚而未向行政部门提出检察意见 ;或者仅向行政部门提出没收被不起诉人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时 ,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作行政处罚 ,或者超出检察意见的范围 ,不仅没收了违法所得 ,还自行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请问 ,行政部门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检察院的不起诉权 ?如果行政部门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确属不当时 ,检察院该怎么办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操光明操光明同志 :检察院…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是指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办案协作制度.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制度,是强化行刑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实践中检察意见专业性、精准性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直接或间接导致文书适用不规范、部门间线索移送不顺畅、行政机关接受度不佳等问题。检察机关应抓住检察意见质量这个关键,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视角融入检察意见制发环节,从作好行政处罚行为定性、判断好是否应当作出行政处罚以及审查好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提升检察意见的质量,从而进一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3.
周晓燕  曹琳 《人民检察》2013,(18):37-40
民事检察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案件办理期长、管理难、质量低等问题。应切实做好案件的统一受理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建立案件质量激励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案件集中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4.
伞明  高威 《检察纵横》2012,(7):40-40
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建立一套完整的、纵横交叉的、立体协同的一体化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可以实现对职务犯罪信息的收集,案件线索网上录入、评估与流转,涉案信息的快速查询,以及网上办公、办案、监控、指挥等多项工作,为职务犯罪的侦查节省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水平。一、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建立在整体网络架构之上以检察专线网为依托,将“情报信息查询分析系统”、“检察办公办案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同步录音录像审(讯)问系统”相连接,并通过侦查指挥车和手机定位系统实现远程信息接入,建立一体化的信息协同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完成案件线索录入、分析评估和办理结果的跟踪反馈,提高线索流转速度和利用效能,提升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现涉案信息的快速查询。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越来越多,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力致使上述行为得不到有力的纠正和打击.有些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由于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存在问题而无法顺利进入司法程序.因此对于行政处罚过程中查处的涉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的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更好地打击破社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保证社会秩序在法制轨道上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16.
惩治     
《中国监察》2011,(12):31-31
安徽省蚌埠市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办案效率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完善与案件查办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部门扩大到司法、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并拟建立与电信、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五年来,该市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673件1720人  相似文献   

17.
冼天平 《法制与社会》2012,(22):149-150
由于缺乏检察监督,知识产权案件的行刑执法衔接未得到有效保障,"以罚代刑"的情形不断出现。破解行刑执法衔接的关键是加强检察法律监督,而此前提为确立"刑事优先原则";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应当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主线,完善相关立法,并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18.
浅析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金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172-174
自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以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然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衔接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范立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相关探讨,建议以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检察机关的查阅权为手段,以监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为后盾,构建一个从权力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社会监督的网络,希冀能对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益。  相似文献   

19.
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环境“两法”衔接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应有的内容与法治保障。但目前我国环境"两法"衔接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移案程序复杂、证据衔接不畅、检察监督乏力、信息共享低效等突出问题,极可能阻滞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生态保护优先、生态整体主义、环境协同治理为理论引领,通过实行环保警察制度、规范证据收集和转换、创建由检察机关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限度、搭建制度化的信息交互平台以健全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提升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20.
刘艺 《当代法学》2024,(1):83-94
我国传统行刑衔接机制存在涵盖范围狭窄、衔接方式单一、衔接信息平台无法满足“刑行”双向衔接功能需求等问题。受到宪法“分工合作”原则的限制,承担“行刑”衔接检察监督职能的刑事检察部门不能直接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建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机制的目的在于推动检察职能从刑事领域延伸到行政违法领域,推动我国行刑一体化机制的完善。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职能的内涵一直不明确,应将行刑衔接改革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职能结合起来,推动行政检察部门聚焦于“行刑衔接”的制度空间,克服现行“行刑衔接”机制的局限性,监督在刑事犯罪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借助行政检察职能全面修复行刑之间的制度漏洞。具体而言,行刑衔接中存在五种行政检察监督部模式,其监督重点事项也各有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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