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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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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是指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办案协作制度.  相似文献   

2.
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定与衔接,一直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普遍关注的课题。尤其是2003年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来,如何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准确界定是否涉嫌构成犯罪,成为卫生行政执法的软肋和薄弱环节。为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程序,指导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有必要对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行政执法环节流失大量刑事案件,最终受损害的是国家与公共利益以及政府的公信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必须要落实到移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在各移送主体中,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是建立移送机制的首要责任者,政府法制部门是移送机制的组织管理者.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使得检察监督应该成为移送机制的重要一环.事实上,检察机关在整个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过程中,一直承担着积极的推动者的角色.建立健全移送机制、加强衔接工作,需要创制法律规范,从立法上确认并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权,目前更需要各省级党委、政府重视与推动.  相似文献   

4.
金晶 《法制与社会》2011,(30):32-3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法律实践的难题。实践申大量“以罚代刑”的现象要求我们必须要着眼于两者相衔接的程序机制,建立和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迭程序及相配套的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提前介入制度,强化检察监督权,转变行政机关的执法意识。  相似文献   

5.
杨平 《人民检察》2012,(4):65-67
近年来,随着各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两法衔接")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至刑事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明显增多。但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不畅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的监督仍显软弱乏力。在计算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指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查处的一种工作样式。  相似文献   

7.
浅析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金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172-174
自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以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然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衔接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范立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相关探讨,建议以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检察机关的查阅权为手段,以监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为后盾,构建一个从权力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社会监督的网络,希冀能对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缺乏程序规则、监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应从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受理及处理程序、监察机关对检察机关对移送的监督制度,并可以在行政法律中直接规定罪名、罪状、法定刑以及建立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换,统一证据规则等方面完善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  相似文献   

9.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共享平台是实践中解决公安、检察部门获取涉嫌犯罪案件或案件线索的重要机制,但是,如果只在信息共享平台中录入涉嫌犯罪案件,那么信息共享平台也只是华丽的外衣。因此,务必扩大录入案件范围。案件范围的录入必须分两步进行,先录入重点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录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各式各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刑衔接机制有效推进,由负有法定监督职责的检察部门与监察部门共同牵头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王晨 《法制与社会》2013,(31):194-194,203
北京市某基层检察院和当地烟草专卖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法》,对办理涉烟案件中的行刑衔接机制进行规定,标志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办案机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本报告对涉案犯罪办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案件办理中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逐步显现和突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特别是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已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特别是检察机关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中,机制弊端更是暴露无余,严重制约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因而将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建立长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是一个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薛正俭 《人民检察》2017,(13):66-70
当前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不多,但总体趋于平稳,案件数量逐年小幅上升。从实践来看,两法衔接尚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运行效率不高,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移送与接收案件的程序不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手段有限,证据转化不畅等问题。建议完善案件移送程序性规定;深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移案监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规定不移送的法律后果;合理设计移交方式;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处罚调卷审查权和督促纠正违法权;优化行刑证据衔接等。  相似文献   

14.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已有的文件规定及其不足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国务院于2001年7月9日公布施行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于2002年1月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立法完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远  汪雷  赵玮 《政法论丛》2006,(5):74-79
目前,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尚存在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从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基本原理入手,提出对衔接机制进行立法完善的若干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200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有效衔接机制"列入司法改革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系和刑事司法体系的作用,已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现就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统一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行政执法机  相似文献   

1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两者相衔接的程序衔接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者的程序衔接机制上现存的主要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两者程序衔接机制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了从完善立法模式、确立检察院独立地位、规定具体的内部衔接部门、制定两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职责和移送程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等方面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机制上的问题,以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现就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统一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相似文献   

20.
亟待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一些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职责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出现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不够,造成了"四多四少"的不良现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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