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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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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最终原则——从行政最终裁决谈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最终原则是指任何适用宪法和法律引起的法律纠纷原则上只能由法院作出排他性的终局裁决。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终局裁决的规定虽有其合理考虑 ,但存在重大弊端。从维护法治、保障公正并与世界接轨等的要求出发 ,我国可汲取国外经验 ,通过制度完善确立司法最终原则。  相似文献   

2.
仲裁制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与司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处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司法审查权的关系,涉及到仲裁的独立性与效率、公平的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3.
司法终局性:我国司法的制度性缺失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在对司法终局性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之后,指出了我国司法终局性存在的制度缺陷,在考察了这种制度安排的受制因素后,提出了重构我国司法终局性制度的基本设想:改造现行再审制度,确立判例制度和一事不再理制度。  相似文献   

4.
现代司法关于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组织安排表现为一种不同于行政系统垂直结构的审级构造模式,这种审级构造在制度原理和技术规范上可以概括为上下级法院之间相互独立、上下级法院之间实行职能分层、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三方面的内容。中国司法改革应以现代司法的审级构造原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改变上下级法院之间行政化运作的非正式制度,通过合理的职能分层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双向制约机制,确立合理的终审审级制度以维护司法的终局性。  相似文献   

5.
行政终局裁决权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终局裁决权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做出最终裁决的权力,是行政机关享有的一种排除司法审查的权力.行政终局裁决权不符合现代民主法制要求,有悖于司法最终审查原则.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赋予行政机关行政终局裁决权弊病彰显,只有通过确立司法最终审查原则才能克服行政终局裁决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司法最终审查原则的确立应当借鉴西方法制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对待行政行为实行严格法律审,赋予司法机关事实审的决断权和充分的调查核实权.  相似文献   

6.
司法最终原则是指任何适用宪法和法律引起的法律纠纷原则上只能由法院作出排他性的终局裁决。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终局裁决的规定虽有其合理考虑,但存在重大弊端。从维护法治、保障公正并与世界接轨等的要求出发,我国可汲取国外经验.通过制度完善确立司法最终原则。  相似文献   

7.
独立性和一裁终局性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基本精神,仲裁裁决由于其准司法特点,也必然受制于国家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国《仲裁法》所建构的对国内仲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全面司法监督的体制,在现实中存在监督不当的可能,更重要的是与仲裁制度本质以及与民事诉讼机制平衡关系等存在抵触。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讲,应改而确立司法对仲裁的程序性监督机制,保证司法机制和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机制上的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8.
行政终局裁决直接影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关系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是行政法理论中较为敏感的问题。将行政终局裁决排除在司法监督之外,会使本就相对弱小的司法权更加无法制约强大的行政权。本文认为应当坚持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取消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权力,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行政法治,树立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9.
WTO的宗旨是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消除各国政府间的贸易壁垒,WTO规则的绝大部分内容是针对政府行为的,是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的,这些规则如果没有一个保障机制就无法保障各成员国政府履行义务。司法审查是WTO各项规则(协议)得以实施的最重要的保障机制之一。WTO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原则,加入WTO将对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对部分终局裁决纳入诉讼,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纳入司法审查,确立正当法律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以及对涉外行政诉讼进行规制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论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的前提是权力分立与制衡,而从中国司法的传统和现状来看,司法权始终是行政权的附庸。司法改革的突破依赖于人们从观念上认识到司法独立与加强党的领导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进而从政治体制改革入手,确立可以与行政权相抗衡的强大司法权,并在制度上保障法官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1.
王学成 《政法学刊》2009,26(4):5-11
司法规律是人类司法活动所内含的必然趋势和特征,它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公开性、效率性和终局性等特征。受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经济制度、社会发展阶段及司法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司法制度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我国司法除了应遵循人类文明法治社会共有的司法规律外,还必须遵循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接受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相互制约以及服从和服务于大局等中国独具的司法规律。  相似文献   

12.
朱萍 《法律适用》2011,(4):56-61
重新仲裁制度肇始于英国,~[1]但基于支持仲裁理念而产生的重新仲裁制度却最早规定在1985年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重新仲裁作为仲裁司法审查的一种特殊程序,它赋予仲裁进行自我救济的机会,在确保仲裁裁决终局性的前提下能够适当修正仲裁裁决,是在仲裁裁决被撤销与仲裁裁决的一裁终局之间设置的"平衡杠杆".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杜新丽 《现代法学》2005,27(6):164-173
作为司法外解决争议手段的国际商事仲裁兼具契约性和司法性的混合特质,从而使得法院对于这一制度进行审查成为必要与必然。仲裁的司法审查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仲裁开庭前的司法审查,仲裁程序进行中的司法审查,仲裁裁决作出后的司法审查。仲裁作出后对裁决的司法审查尤为重要;但这种审查必须是适度的,应当承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简化和明确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审查应以支持和协助为主,控制和干预为辅。支持和促进仲裁发展是法院行使这一权力的立足点。我国应当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做法,通过对《仲裁法》的修改,建立适度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四、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从宏观认识着眼,从具体措施入手,标本兼治。(一)宏观方面1、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赋予法院真正的最终裁决权力。国家司法的权威建立不起来,矛盾不能通过司法判决的终局性释放掉,就会集中到政府身上。而司法终局效力能够有效地促成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赖和信仰,形成社会矛盾的最后解决方式都是司法的思想观念。司法判决的错误也只有用司法公开审判的机制去纠正,而不是靠有权的"清官"去干预纠正。  相似文献   

15.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大都规定了司法令状规则。该规则的确立是在刑事诉讼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符合程序正当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司法最终裁决"、"控、审分离"、司法审查原则等现代法制原则的精神。然而我国侦查程序的封闭式设计使得侦查权的行使几乎不受司法权的控制,在立法中吸收司法令状规则的合理内容,以此作为我国侦查程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独立性和一裁终局性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基本精神。我国《仲裁法》所建构的对国内仲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全面司法监督的体制,在现实中存在监督不当的可能,更重要的是与仲裁制度本质以及与民事诉讼机制平衡关系等存在抵触。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讲,应改而确立司法对仲裁的程序性监督机制,保证司法机制和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机制上的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17.
如何完善民事再审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民事再审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借鉴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影响民事再审制度司法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从转变再审司法理念、明确并细化再审事由、严格限制再审启动主体、实行再审一次终局原则、强化再审审查力度等方面对如何提高民事再审司法效益、增强司法公信力进行了探索,希望对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司法公信力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其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尊重程度.其构成要素包括法律规则的权威性、司法主体的自律性、司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及司法裁判的终局性等四方面的内容.时下,我国司法公信力低下.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律规则的权威性,增强法官的自律性,增加司法的透明度以及保证司法的终局性,以增强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终局裁决制度,但是该法所确定的终局裁决制度只是对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来说并没有终局,即对于该法所确定的终局裁决,劳动者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制度被有些学者称之为"有限终局"。〔1〕学术界与司法实务部门普遍对这种"有限终局"裁决制度发出了众多非难的声音。不过目前对该制  相似文献   

20.
侦查权司法控制的理论基础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明 《时代法学》2008,6(2):83-88
全面推行侦查权司法控制已成为刑事诉讼法再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开展侦查权司法控制相关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作为侦查权司法控制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侦查权的行政性质是司法控制的内在型基础;保护被追诉人权剩是侦查权司法控制的外在型基础;正当程序理论是侦查权司法控制的理想型基础;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是侦查权司法控制的法理型基础;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是侦查权司法控制的结构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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