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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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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金融在我国兴起甚早,对我国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都起到过积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民间金融成为国家打压的对象,从此转向了地下。但随着目前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已越来越多的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股力量,其发挥的积极作用已是不容质疑,国家已不得不重新审视它的存在,其中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就成为重要的手段。本文以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为例,从当地民间金融形式、风险等方面入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而提出我国对民间金融的法律引导和规制方面的选择机制。  相似文献   

2.
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地区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有其深层次原因。农村民间金融能以其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以及特定环境下的成本优势根植于农村。农村民间金融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对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创造宽松的生存空间,并且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  相似文献   

3.
李洁 《法制与经济》2009,(16):88-89
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地区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有其深层次原因。农村民间金融能以其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以及特定环境下的成本优势根植于农村。农村民间金融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对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创造宽松的生存空间,并且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  相似文献   

4.
虽然农村民间金融在我国农村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但目前在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国家宏观调控难等。因此,规范和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其能够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5.
曹爽 《法制与社会》2011,(15):91+94-91,94
民间金融早已不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都绝非一朝一夕的结果,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社会现象?如何对这种社会现象加以规范、疏导?这种社会现象的未来趋势如何?怎样避免现行的规范方法违背其产生发展的规律以致酿成恶果?只有深入分析了其历史,才能更好的把握其现在,预测其未来。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民间金融的存在因素,为规制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6.
民间金融的法律评判及规制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谈萧  胡新建 《法治研究》2010,42(6):57-62
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其应然合法性和实然合法性。倘若脱离民间金融所生存和发展的具体语境,单纯从国家法一元化视角出发去讨论民间金融的合法或者非法,都是有失偏颇的。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体系看,那些在国家法层面被认定为非法的民间金融活动,在民间法层面并不当然丧失其合法性。因此,对民间金融必须立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的分析视角来加以考察,并通过适当的制度选择实现对其发展的规制和引导,而不是不加区别地一律予以打压和限制。  相似文献   

7.
汪丽丽 《法学论坛》2012,(3):111-118
各地民间借贷风波与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频发日益困扰着我国民间金融制度的正常发展,继而影响到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对于这种内生性的融资行为缘何转化为犯罪行为,厘清其界限,并进行制度分析显得尤为重要。金融抑制政策、法律规定的不健全、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完善等一系列制度诱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不畅通,继而从外部诱发不正当民间融资行为的产生。故而,需要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厘清监管边界、健全法律责任体系,从制度上变打击为预防。  相似文献   

8.
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在补充正规金融、推动经济较快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异化”了的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埋下隐患.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辟民间投资新渠道,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违法民间借贷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发挥其补充正规金融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严重掣肘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表现出明显优势,但同时我国民间金融仍然存在法律空白。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引导民间金融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间金融立法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作为官方金融的有力补充,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其对经济的积极作用不相称的是,民间金融在法律上却一直未获得其应有的地位。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不断壮大,为民间金融松绑,在立法上给予必要的保护和鼓励,已经刻不容缓。文章对我国民间金融的立法理念、立法原则和立法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反思,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民间融资的地位不明确,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对其实行监管,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作出明确的界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它却以一种“灰色金融”的方式存在着,并在国民经济发展和融资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我国民问借贷产生的原因以及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出发,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减少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潜在的风 险.因此,为了使民间借贷正确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并且不增加现行金融体系的风险,就需要对其进行制度和法律上的规制.  相似文献   

12.
美国宪法确立了分权制衡原则,实现了国家权力的良性运转,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分析研究其分权制衡原则,对于我国宪法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韦宇洁 《法制与社会》2011,(21):228-229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其合法性基础,我国相关法律已明确了其合法性地位.但民间借贷的异变形式(高利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时有发生,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制定单行法规,建立民间借贷自律机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以发挥其补充正规金融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民间借贷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必然现象,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他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将社会闲散资金聚集起来,用于解决人们临时性的生活急需或生产经营需要,弥补了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融资不足。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民间借贷没有被根除,反而有越演愈烈之势,其对我国金融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怎样对其进行监管也引起了学者及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梳理民间借贷的相关文献,从农村民间借贷监管的必要性出发,分析当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提出一些方法和措施,为我国民间金融制度建设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5.
蔡宏昕 《法制与社会》2013,(9):181-182,184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应该看到,民间借贷在高回报的同时也存在着较高的潜在风险,公证的介入对其风险的防范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本文就针对民间借贷概念、特征、成因与公证介入的必要性及办理民间借贷公证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法治进路的检讨与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行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为中心的民间借贷利率管制进路源于相关机构及法律50年来对民间金融的负面道德评价和金融抑制。该进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曾制止了"金融三乱",但在当前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其扭曲资金市场配置、导致逆向选择、妨碍竞争的缺陷日渐凸出,已成为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当前民间金融市场需求与管制进路之间产生了明显的声音隔离效应,而管制本身却仍在强化。我国未来的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法治进路应当主动摆脱对利息的道德偏见,构建以《放贷人条例》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推行分类引导、动态调整的民间利率管制体系,实现行政事前监管与事后司法监督的良性互动,以推动正规金融利率的市场化。  相似文献   

17.
作为经济现象和法律现象并存的民间借贷,其利率的市场化发展反映了一种适应性的民间自发创造。在我国,民间借贷利率在政府管控之下没有发挥出正式金融制度有益补充的作用,成为一种制度安排供给不足而致的变异产物。在市场经济国家里,民间借贷利率主  相似文献   

18.
王铭扬 《法制与社会》2014,(10):37-38,46
本文主要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必要性及重要作用出发,围绕现阶段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社会经济处于的具体发展阶段,对国外经济经验进行有效借鉴,着重就现阶段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制定和完善的有效途径展开了详尽论述,希望对于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法,构建新时期法律体系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特殊的救济机制,信访制度存在诸多局限和不足,但是,它在本质上与法治并不对立,反倒存在着法治化改造的可能。信访法治化,主要包括制度功能转换、机构设置合法化和程序正当化等方面。经由合理的设计和改造,信访制度可望与法治实现和解,并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导致民间金融高风险的主要原因不是放贷主体是民间机构或者个人,而是放贷时的畸高利率。这种畸高利率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诱发了很多暴力犯罪。我国应当尽快在全国性的金融法律中规定法定最高贷款利率上限,并在刑法中设立放高利贷罪。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民间金融风险,使民间金融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阳光化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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