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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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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法学》2015,(5):74-84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法律实现形式。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本质上是私法中的财产权,却负载来自公权力施加的诸多"社会义务"。即使在当下仍然具备有效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必要性。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物质来源和调节农村收入分配的重要保障。在多元价值体系中,由经济效益、实质公平、经济安全构筑的价值序列,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面相关立法的价值目标。针对当前面临的主体立法不足、权能限制过多、收益不当流失、相关法律机制缺位等困境,必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为逻辑起点,坚持国家适度干预的法治进路,探寻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法治出路。  相似文献   

2.
当代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存在所有权与所有制关系混同、使用权与所有权权能趋同、权利关系与权力关系混同、私法缺位和公法越位以及功能错位等问题,因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受到极大的挑战.以土地所有制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为原则,对现行集体土地所有制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土地价值形态上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变农民为股东,实现公平的价值追求;在土地实物形态上建立"集体法人所有权"制度,变农民集体组织为集体法人组织,实现效率的价值追求,这是当代中国集体土地权利制度改革模式的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3.
本文结合案例,论述了物权法规定的我国农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权利主体、农民集体所有权行使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别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张力 《法学杂志》2012,33(3):30-35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缺乏一级市场上的价值发现机制,同时公益性征收中土地改变用途未必能产生地价增值,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入权利缺损难以通过以集体所有权为中心的补偿制度来弥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不仅是未来农民个体生存权与发展权获得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农民用益物权流通市场的发展也使之更充分的被市场发现价值,从而针对农民用益物权的专门补偿适合成为弥补农村集体土地公益性征收中被征收入权利缺损的新的制度中心。  相似文献   

5.
集体土地三级所有制度的应然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土地三级所有制度是形成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虚位的重要原因,不仅导致了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地位不平等,同时还背离了土地所有制终极目标的基本要求。从应然法意义上讲,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属于等同的法律概念,其设立具有特别的宗旨、要件和方式要求,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法人地位。对历史与现实情况的深度审查表明,村内农民集体不仅不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当然主体,而且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条件下,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乡镇农民集体和村内农民集体都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村农民集体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应该是我国法律的唯一选择。  相似文献   

6.
刘道远  谭奕和 《法学杂志》2007,28(3):119-121
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权利的剥夺,但是在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民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平等,这对土地征收中集体组织及其成员权利保护不利.为此,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但又必须结合成员权制度加以生成,以保障团体性权利和个人权利相互为用,保证土地公有性质.土地征收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国家土地所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平等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可流转机制,贯彻契约精神,并完善土地司法审查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设计的公正诉求.  相似文献   

7.
高海 《法治研究》2013,(8):55-61
所有权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体系的基础。考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运行状况可以发现:在主体方面,农民集体已经更新为成员集体,所谓的主体法人改造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农民集体的法人化;在客体方面,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颁发强化了所有权客体的明确性,但村组合并引发的所有权变动尚待法律规范的健全;在权能方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租扩展了所有权权能,而土地补偿费的比例划分则缩限了所有权的收益权能。概言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当代发展展现了其私权属性的逐渐回归,彰显了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功能,扩展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创设空间,有力地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8.
本文着重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面对国家公权力干涉时表现出相当的弱性,另一方面,该权利在性质、主体、权能等方面的模糊性也容易为某些利益团体所利用,从而损害农民利益。本文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成本最小的手段。  相似文献   

9.
正目次一、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成立及其内容二、集体土地所有制与家庭生产责任制的形成三、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三种权利主体四、适用总有论的可能性五、总有论与成员资格问题六、物权法草案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与习惯八、农业税废止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九、结语一、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成立及其内容(一)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成立自从中国革命产生了农民土地私人所有以来,中国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历经合作社运动,伴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而确立。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是人民公社解体之后  相似文献   

10.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明确了村内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由于近半数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进行权利登记,应当在土地登记簿推定规则之外,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在无法证明农村集体土地归属场合,推定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可供选择的制度资源中,村农民集体最适宜被依法确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  相似文献   

11.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国家,土地历来是农民维持生计的基础,土地制度也就成为中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同时它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制度效应,集体土地所有权还存在着种种弊端,直接影响了土地所有权功能的发挥。本文在分析和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主体类型及其选择的基础上,重新定位权利主体,并提出“从所有制层面上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定为村农民集体;从所有权层面上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定为村经济合作社”的基本观点。最後从宪法和物权法两个不同层次提出可供参考的立法建议,作为全文的归纳和总结。  相似文献   

12.
由于权利主体兼具历史要素和行政管理要素,权利内容均受到限制,因此美国印第安部落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美国印第安部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准主权,其土地财产权的建立经历了从自由地产权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转变,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的限制被逐步取消了。以此为参照,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不能转让就应该做实其主权或者自治权方面的内容,同时以使用权的形式重建土地财产权;如果在财产权和自治权两方面都无法落实而继续双重悬空的话,那么应予取消,以实现国家对土地财产权的统一设定和自由流转。而美国印第安部落土地监护政策的失败,也警示我们反思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法律父爱主义,保障财产权利行使的自由。  相似文献   

13.
刘晓霞 《法学杂志》2012,33(5):61-65
"小产权房"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社会现象,然而其在建设及交易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上的难题。这些难题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虚置,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亦不健全。要破解这些法律难题,应当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完全用益物权效力,构建城乡平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制度,确保所有权权能的实现;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禁止为"商业利益"而征收;构建科学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同时政府应当让利于民。  相似文献   

14.
陈晓军 《北方法学》2010,4(6):48-53
由于在立法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进行了诸多的限制,致使我国的二元土地所有制模式出现了严重的失衡。这种状况的产生存在价值判断的误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缺失及对三农问题缺乏人文关怀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应当坚持权利平等的基本立法思想,对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强化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立法限制,从而为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刘树桥 《政法学刊》2004,21(3):34-36
经过长期变革而形成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多级主体并存、权利不完整的缺陷。突破传统物权理论的框架,进一步强调财产利用的价值,从而构造财产所有和财产利用并重的物权二元结构理论。并在此理论指导下,完成对我国集体土地以国家所有、农民占有并利用为内容的权利重构,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完善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6.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胡君  莫守忠 《行政与法》2005,2(12):85-88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还存在着诸如性质不清、权能不全、主体模糊等弊端。正是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确,才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诸多弊端。可以这样说,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键。本文就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现行法律规定作了一些反思,并对目前学界的几种改革思路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重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一点设想。  相似文献   

17.
农地权利体系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派生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和债权性农地使用权的权利体系。同时,由集体土地所有权衍生出征收征用补偿权、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和成员权、土地发展权等保障农地权利实现的权利。各项农地权利的运行机理以及法律救济有其内在的特点和规律。  相似文献   

18.
胡吕银 《法商研究》2006,23(6):85-90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根本问题在于其主体意志的缺失。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思路和方式:在跳出大陆法系共有理论的固有模式后创建集合共有理论,则能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准确定性;在超越单纯财产权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引入发展民主法治思路,则能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得到切实落实;在摆脱既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的桎梏后采用完善村民自治的方式,则能还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本来面目。据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财产价值和社会价值就能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9.
关于“集体所有权”概念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杨年合 《时代法学》2005,3(2):24-27
源于我国传统所有权类型三分法的"集体所有权"是一个不科学的概念.这一概念混淆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不利于与民法主体相协调,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全,难谓是真正的所有权.此外,集体所有权还有否认法人所有权制度,导致重公轻私的思想观念,主体立法,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关系不明等弊端.因此,对集体所有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有必要重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罗马氏族集体土地制度相似,糅合了公法层面的治理功能、生存保障功能以及私法层面的市场化私权功能,对集体土地上承载的这三重功能进行区分,是解决现今农村土地问题的理论前提。集体土地最初作为国家控制农村社会经济的一种政治性安排的法律治理结构,强化了农民与集体基于土地的身份关系,把保障集体内部成员的生存作为首要价值目标,并强调土地利用的平等性。集体所有模式还导致了"成员权"与"公民权"这双重身份的重叠与抵牾,这实质上反映了集体土地上保障功能与市场机能的冲突。随着农村治理结构的转变,集体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变为具备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权规范,立法上应对集体土地的"初始分配"与"自由流转"两个阶段进行适当区分和切割,而非将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理念同时混同在一套农地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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