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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行政与法》2006,(2):90-93
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案件的实体审判中,法官应当独立地、公正地、不受监督地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判表达社会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的。法律在赋予司法机关权力的同时,亦对他们进行了约束,即使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局限于产生它的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司法程序、法官职业道德、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司法裁判文书等方面来规制与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法官自由裁量权价值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法官自由裁量权对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实现实质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冲突法在保持传统冲突法形式正义价值取向的同时,又对其独尊形式正义的偏颇进行了合理的修正,这种情形在立法上表现为既赋予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同时又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的生效为时间界限,从自由和限制两个方面分别对该法以及该法生效之前我国冲突法中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介绍、分析和评析,指出《法律适用法》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自由更为广泛,对其限制更为合理,体现了我国冲突法在追求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平衡的道路上又取得一定的进步。文章最后还针对《法律适用法》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是正义、公正、正确、公平和合理的”犤1犦。由于法是人制定的,而人的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所以,法(这里指刑法)不可能穷尽纷繁复杂的客观事物,只能对某种行为作出一般性、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规范。因此,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刑罚公正、正义之目的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在刑事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具体表现为法官通过内心确信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法规,凭借自己的审判经验、道德良心、司法正义和价值取向,运用理性思维和逻辑判断、推理对案件从程序到…  相似文献   

4.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根据正义、公平、正确和合理的原则,对案件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法官们行使这一权力,目的是使法官能够对各种特殊的案件灵活处理,法官若失去了这项权力,法律就会更经常地受到苛刻、不公正的指责。陈兴良教授也认为: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时,法  相似文献   

5.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的情况下,法官不违背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根据公平、正义和合理性原则,对案件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本文试从刑事方面的角度诠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价值和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重点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设计了框架结构,以期对进一步研究法官自由权及其规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林师虎 《法制与社会》2011,(14):124-125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以法律正义、公平、正确、合理的目标为指引,依法享有的,根据具体案件情形,以自身判断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自主做出裁决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作为审判权的重要体现,无论是在客观现实中还是在法学研究中,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法律问题。随着现代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需要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内涵界定及其本质 何谓法官自由裁量权?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问题。英国法学家戴维·M·沃克给自由裁量权下过一个定义:“自由裁量权,指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是正义、公正、正确、公平和合理的。法律常常授予法官以权力或责任,使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时是根据情势所需,有时则仅仅是在规定的限度内行使这种权力。”。而美国法学教授约翰·享利·梅里曼认为:审判上的自由裁量权,是普通法系法官传统固有的权力,是指“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为了实现真…  相似文献   

8.
路志强 《中国司法》2013,(12):29-33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或在法律规定不全面、不明确的情况下,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结合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法学原理、民事政策和习惯,运用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裁量做出理性判断的权力①。自由裁量权作为缓和与消弭法律规范的僵硬与现实生活的灵活性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9.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1.
由于法律本身具有模糊、滞后等局限性,现代很多国家都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的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判决的品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好坏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合理的运用自由裁量权,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相似文献   

12.
由于法律本身具有模糊、滞后等局限性,现代很多国家都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的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判决的品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好坏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合理的运用自由裁量权,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相似文献   

13.
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现实分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贾敬华 《河北法学》2006,24(4):80-87
如果运用得当,自由裁量权能够很好地沟通形式正义和实体正义.但是,如果自由裁量权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并未巩固,那么广泛赋予法官这种权力反而会削弱法律信仰并摧毁新理念.因此,在法官的职业素质、职业伦理和独立性尚存缺陷的环境里,应诉诸立法理性、奉行规则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4.
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是否应当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及可以赋予其多大的自由裁量权,已成为当今社会争议的焦点。本文在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历史渊源、含义、特点和其是否应当具有存在价值进行探讨。并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解读,提出对我国现阶段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应当加以有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避开审级的高低和裁判的先后,应该说,不管是原审法院,法官,还是再审法院法官,他们在独立行使审判权时,法律都赋予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定范围的选择权。特别是新的《合同法》给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大,范围更宽。由于法官个人价值思维方式、认识角度等非法律因素的差异,在法律原则和幅度内,同一案件,不同法官完全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在审判实践中,当原审和再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发生冲突时,程序和时间上具有在先地位的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通常被再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否定和取代。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夏海玲同志认为:审判监督程序中,应尊重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法律规范领域,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很受关注。现在我国已公布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实际生活中,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很多时候案件发生了法律却没有准确对应的刑罚,这个时候,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是必须的了。但缺乏有效的理论认识与制度规制时,过大的权力往往就会导致腐败,这是不利于我国树立法律权威和建设法治社会的。  相似文献   

17.
李旭丹  陈璐 《法制与社会》2013,(24):135-136
民商事审判实践中,法官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在对证据审核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把握方面。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但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却因人而异。在基层法官中比较典型的问题有:一是遇到"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时不敢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程序裁量权的灵活性作为谋求特殊利益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对民商事审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以规制。本文通过介绍基层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民商事审判中的体现,针对性地提出规制民商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的几点建议,即建立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保障机制、制约机制及法律适用统一机制,统一裁判标准。  相似文献   

18.
法官是否拥有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家争论的重要问题。20世纪著名法学家哈特和德沃金围绕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哈特认为法律是一个规则体系,总体上是不完整的,法官必然拥有自由裁量权。德沃金认为法律除了规则外还包括隐含的原则,它不存在漏洞,法官也不享有自由裁量权。这场争论涉及的关键问题是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而根本问题是法律是什么,法律与道德是否有界限。  相似文献   

19.
法律不确定性引出的冲突与补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晓东  蔡晓洪 《河北法学》2001,19(4):158-160
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决定了法律只能形而上地追求形式正义①,而法律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实质正义。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实现有待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介入,完成静态规则到动态事实的转变。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法官素质决定了我国尚不能大量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因此,我国现阶段应主要借助于法律涵量较小的司法解释作为法官裁判的依据,以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目标。  相似文献   

20.
在法律体系内,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正义的工具,但由于滥用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如何预防和控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已经为法学界和实务界所关注。本文从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何界定,并对其在立法、司法程序、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上进行规制,以保障该项权力功能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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