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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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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后,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从狭义上理解,这种变更判决是指改变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从广义上理解,变更判决除了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判决以及再审法院改变原审法院判决的内容在内,本文所要研讨的是广义上的变更判决。  相似文献   

2.
谈行政诉讼中变更判决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行政诉讼中变更判决的适用庄加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轻一些或者重一些的...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制度为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奠定了基础。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四种判决形式体现了司法权的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就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案件而言,维持、变更和撤销判决完全可以达到监督的目的,被告行政机关似乎也无规避法院监督的空子可钻。但行政许可案件则不然,对...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但行政诉讼法未对显失公正进一步加以解释。以至于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显失公正观点不一。从法院判决变更的案件来看,也不乏变更不当的情况。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显失公正,已成为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轻~些或者重一些的问题,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改变。法律和立法解释虽然对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判决变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适用标准和规则,导致在审判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栽量尺度。仅凭审判人员的经验来理解和把握,判决变更时往往容易出现任意扩大变更范围的不当变更和对公正标准和幅度衡量失准的变更不当两种…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从而赋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以有限的行政审判变更权,充分体现了对行政管理实行司法监督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表明我国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民主化。 行政审判变更权的性质及特点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权,包含了确认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此项规定由三个构成要件组成:一是适用对象必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二是行政处罚必须显失公正;三是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有有限的行政审判变更权.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三个构成要件核心是认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正确认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人民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有限变更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正确认定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才能正确行使判决变更这一司法监督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8.
李鹏 《行政与法》2013,(6):88-93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房屋拆迁类纠纷案件与日俱增,其中因不服行政裁决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比重很大。此类案件名为行政诉讼,实为解决拆迁双方的民事纠纷。目前因司法判决类型不完整,导致法院、行政机关、相对人三方皆处于不利境地,故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引入司法变更权势在必行。从国家权力配置、与国内行政处罚中司法变更权相通之处及对域外司法变更权考察的角度来看,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引入司法变更权是可行的。基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提出了引入司法变更权的特有原则、具体规则及对司法变更权应有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有限司法变更权。正确运用有限司法变更权,对充分体现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贯彻立法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变更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后,规定的四种判决方式中最难认定、最难把握的一种判决。这个问题在理论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中,司法机关能否变更行政机关的裁决,亦即法院能否作出改变的判决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现就这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八年。八年来的实践证明,行政诉讼法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亟需进一步完善。一、行政诉讼法存在的缺陷(-)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变更权过于狭八。变更,这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全部或部分改变行政机关原来的行政处理决定,亦可用人民法院的判决来代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54条第1款第吐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据以上规定,…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项法律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但究竟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才算是显失公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均未有解释,法学理论界也未有权威论著面世,这就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在显失公正这一问题的掌握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举案为例,张某系个体鱼贩。2003年10月5日其在某农贸市场销售水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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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变更判决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司法变更权本质上就是一种司法权。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与实践为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提供了经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变更判决具有适用范围特殊性、适用条件单一性、适用方式选择性的特点。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不应判决变更,而应撤销或确认违法。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应重新界定其适用范围,并充分发挥撤销重作判决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判决的形式分为四种,即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维持判决、违法的行政作为行为适用撤销判决、违法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适用履行判决、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适用变更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所包含的内容亦十分丰富。...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忠诚 《行政与法》2005,(2):87-89,93
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是法院行政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司法变更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变更权是有限的,只适用于行政处罚案件。为了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应当适当扩展司法变更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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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法与完善行政审判方式曲枫行政处罚与司法审查力度的失衡理论上,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理关系,对违反强制性义务、破坏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惩戒措施,而行政诉讼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行政机关不法侵害后,诉诸法院请求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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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含不予答复申请、违法拒绝合法申请和违法拒不作出依职权行政行为三种类型。与此相对,履行判决实际上包含要求答复申请的履行判决、要求同意申请的履行判决和要求作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履行判决三种类型。要求答复申请的履行判决适用于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情形,在判决方式上,出于最大限度尊重行政机关首次判断权的考量,应采用程序性判决。要求同意申请的履行判决适用于行政机关违法拒绝合法申请的情形。在行政机关违法拒绝合法申请时,法院原则上应当作出撤销并重作判决,如果发现无需行政机关调查以及裁量,则应当作出实体性履行判决。要求作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履行判决是法院要求行政机关对第三人作出干预行为的判决。这类判决的适用条件应当比前两类履行判决更加严格,不仅应当满足无需调查及裁量要件,而且需要满足重大性要件和补充性要件,在判决方式上应当采用实体性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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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司以判决变更”。此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对于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处罚拥有判决变更权,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不但要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要审查其是否显失公正。由此而提出了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诸如何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如何判别和认定,以及有无衡量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标准等等。何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亦无明确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我们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不是指行政处罚一般的偏轻偏重,而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特定相对人,给予的制裁存在明显的不适当性。其特征是:  相似文献   

19.
司法变更权是法院审理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和其它处理决定而发生的行政案件的,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诉讼程序,变更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其它处理决定的权力。在行政审判中,法院应否具有司法变更权?法院是对部分行政案件应具有司法变更权,还是对各类行政案件均应具有司法变更权?上述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不一,法学理论界众说纷纭,司法、行政部门也反应强烈,尤其在我国《行政诉讼法》(草案)公布后,争论更趋白热化。本人不揣浅陋,也在此就司法变更权问题略陈管见。为拓宽研究的视野,我们不妨先考察一下世界各国对司法变更权的规定。综括而言,当今世界各国对司法变更权的规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法院只有维持权、撤销权,无变更权。例如在建立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判决的重要类型之一,关系到行政法律关系的重新设定问题,法院作出此类判决要准确把握其适用条件,并要保证其有效实现。本文即从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及其属性,适用条件和实现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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