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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4):16-16
劳社部发[200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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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贯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上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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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房建单位的基本职能2003年11月铁道部拟定了《关于推进铁路主辅分离改革和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落实《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政〔2002〕859号)为主线,对全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2004年5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推进目标,界定了主业与辅业,对资产、改制方案、主辅关系、重组多元、政策支持等一系列关键问题作了原则上的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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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1)
<正>内蒙古森发林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森发集团)位于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是五岔沟林业局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精神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的政策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8719万元,是兴安盟地区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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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难点及对策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的重要形式,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可以使国有企业盘活资产,精干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该政策与过去分离辅业最大的区别和特点是触及了国有企业改革中最深层次的问题,即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调整,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中成本支付能力不足,职工身份转换困难的问题。此项政策实施后,许多企业顺利实现了辅业改制分流,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推行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推进的难度较大。结合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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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0):23-25
正国资发产权[2009]7号各中央企业:现将《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一月二十日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审核批复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单位;处置核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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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国有企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势在必行。然而,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存在资产处置、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辅业所有制形态改变和职工观念更新慢的难点。针对上述难点。如何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范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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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45号)、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关于下达中央驻苏单位和省属单位接收安置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苏民安[2006]27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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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6年3月29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06]17号)内容符合国发[2006]16号文件精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抓好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切实转换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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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06,(7):24-25
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6月23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当前形势,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政策,群策群力,不断破解再就业工作难题,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是落实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扩大社会就业:三是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四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五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推动劳动者全面提高素质和就业能力:六是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七是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八是落实农民工就业政策,推动做好农民工工作;九是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推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使需要帮助的就业对象直接受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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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1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2002]1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3]5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要求,为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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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6)
银发[2002]39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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