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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驾驶人的通行权受到限制,限制的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立法的价值取向在此非常明显,即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必须在合理范围内限制个人的通行权利。因此,在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系下,闯黄灯系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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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需慢行",这是我们在幼儿园时就会的一句顺口溜。可黄灯"需慢行"三个字的暧昧,到底该怎么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而"警示"又代表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司机们深有体会:有时候一两秒钟的瞬间,连他们自己都分不清闯的是红灯还是黄灯,然后就被监控设备拍下了违章记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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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沸沸扬扬的黄灯新规以公安部表示对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收场,对此可从多个角度予以评述,但考察汽车发达国家的规定,无疑有助于汽车社会刚刚起步的我们正确认识这一问题。加国《驾驶指南》加拿大面向公众的交规是一本内容翔实的彩色教科书,它是由各个省交通部根据法律条文编撰的《驾驶指南》,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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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交通信号灯良好运行,严防因信号灯故障影响交通秩序,近日,山西省万荣交警大队专程从外地技术部门请来技术人员对县城所有红绿灯进行全面“体检”。相关民警和技术人员冒着大风和严寒,深入城区各交通路口,对交通信号灯逐一进行检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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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抢黄灯”现象,很多国家出台了严格的交通法规,通过扣分、罚款等手段.强化司机和行人“等黄灯”的意识。除惩罚措施外,一些国家还加强对民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绿灯行”、“红灯、黄灯停”的交通自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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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以来,"闯黄灯扣分"的争议还未尘埃落定,有关新交规的各种扣分罚款传闻,又被辟谣。如果说,"闯黄灯扣分"遭遇民意"黄灯",是因为在技术环境不具备、闯黄灯细则不明了的情境下,一刀切的"闯黄灯扣分"难免有请君入瓮之嫌;那么对广大有车一族们来说,最让他们困惑的,或许还不仅是一个"黄灯扣分"条款。新交规条款整体行文上的晦涩,规定上的模糊,让人读完多有如坠五里云中之感。既然法律条文如此笼统晦涩,又难让人看到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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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闯黄灯”案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一交通规则中的顺口溜,众多交通参与者都能朗朗上口.然而,在实践中,“红停绿行”的规则在被恪守同时,黄灯“进退两难”的处境也凸显尴尬.文章以我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为视角,浅谈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和完善建议,以期对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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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1):80-87
"闯黄灯"被罚款一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对黄灯通行条款的复数解释,对此应运用法解释方法得出唯一结论。判断系争法条是出现了法律漏洞,因此"法无明文禁止公民即有自由",还是立法者为立法语言简洁之需要而有意保持沉默,可使用反面解释的方法进行探究。反面解释如能成立,意味着法律漏洞不存在,交警的行政处罚有法律依据。反面解释是否成立无法依靠形式逻辑自身来判断,需要借助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及社会学解释等其他方法综合探求。各种方法解释的结果均可确认黄灯通行条款的规范内涵是:"当且仅当‘黄灯亮时车辆已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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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重罚"的规定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继而在网络上形成热议焦点,引发了网络舆情,民意与法规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博弈;最终,在舆论的压力下,"闯黄灯重罚"被公安部交管局暂时叫停,舆情也得以逐渐平息,而由此带来的教训却令人深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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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黄灯到底怎么过"成为困扰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一个难题。浙江嘉兴发生了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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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国式过马路"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词,扎堆闯红灯、不走人行道……形形色色的行为背后,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无视,是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殊不知,这些违法通行者将可能为此付出鲜血乃至生命代价,饱尝自身酿下的苦果。案例一:因赶时间闯红灯先后断送两人命2011年12月,郭某骑自行车行经北京市海淀区一个路口,交通指示灯由黄转红,赶时间的郭某未多加注意即继续向前骑行,不料被右侧驶来的小轿车当场撞成重伤,医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郭某骑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郭某的父母将小轿车司机罗某诉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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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被社会广为关注的浙江海盐"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件有了定论:闯黄灯属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该案同时暴露出了人民法院审判面临的问题:立法缺失导致无法可依、执法机关放纵执法、外部监督不当干涉司法以及涉诉信访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另一方面更需要人民法官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将社会问题转化为司法问题,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解决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