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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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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渎职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典专章规定了渎职罪,但是我国刑法典对于渎职罪的规定有一些不甚明了的地方,加之近年来渎职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为了能更好地遏制渎职犯罪,理论界一直在对渎职犯罪进行研究。然而,渎职罪中却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些共性问题,如:渎职罪的主体认定问题、渎职罪中的一罪数罪问题、渎职罪的法定刑问题及徇私舞弊中的"前案"认定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务界相关活动的展开,为使司法实务界能顺利进行反渎工作,本文拟对这些共性问题进行探讨,期望通过讨论能使相关问题得以解决,进而对司法实务界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中外渎职罪主体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渎职罪是一种危害性相当严重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主体范围过窄。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刑法对渎职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相对宽泛,我国有必要汲取和借鉴国外域外渎职罪立法的优点和长处,从而逐步完善我国渎职罪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历经几次刑法修正和司法解释,我国渎职犯罪刑事立法有了长足进步,但在结构排序、罪名设置、法条逻辑、量刑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理论上的矛盾和混乱,并在司法实践中给渎职罪的认定和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文章兼顾理论和实践,对我国现行渎职犯罪立法结构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分则第九章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渎职罪,共有23个条文34个罪名。其中,现行刑法典吸收了1979年刑法和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有关渎职罪的部分规定,但缩小了犯罪主体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涉着渎职犯罪的定罪问题,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含义,只是在《刑法》第93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由此导致了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就渎职罪的犯罪主体的几个问题予以论及。  相似文献   

5.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直接或间接侵犯国家、人民以及社会组织利益的行为。国外一些国家和我国澳门、台湾地区刑法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对我国渎职罪的立法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其第49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从保护民生和严惩渎职犯罪的立法初衷来看,这一规定确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若对该罪  相似文献   

7.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刑事政策的不完善及监管不力是其重要原因.应对风险社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当务之急是在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更新立法理念、调整司法策略,将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法益进行前置保护,运用客观归责的相关理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刑法理论,方能更好地发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应然作用.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中外渎职犯罪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渎取犯罪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设想,以更好地适应与渎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从众多的公职人员渎职行为中分离出来,彰显了国家应对食品安全社会风险的决心;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分类,有利于研究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本质与特征;公共选择理论、监督过失理论和治吏从严的刑法理念从不同的纬度支撑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论基底。食品监管渎职罪由于简单沿袭普通渎职罪的立法模式,存在法条设计过于简单,立法技术落后等诸多缺陷,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技术、立法理念及法定刑设计等方面对该罪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渎职罪主体解释回顾及立法建言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缩小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却暴露出其立法缺陷:1 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冲突;2 刑事法网不严;3 立法不明确、不准确造成实践中的困惑,致使司法机关越权解释。立法机关应适时修改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公务人员"。  相似文献   

11.
目前,由于刑法对受贿型渎职犯罪在立法上的空白,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惑,不利于司法机关对受贿型渎职犯罪准确地定罪量刑。渎职行为与受贿行为之间并非牵连关系,两罪在犯罪构成上也非重合关系。对于渎职受贿罪应当以受贿罪和渎职罪数罪并罚论处,这种处断原则并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更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2.
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类重要罪名,在近几年来,发案率持续上升,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市公布的目前全国各省市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报告来看,除了受到社会等大环境的影响,渎职侵权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渎职侵权立法存在问题,应从合理限定渎职侵权类犯罪的主体范围、调整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法模式、明确量刑情节标准、合理配置刑罚对渎职侵权类犯罪的立法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对违法犯罪行为放纵不查处 ,对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和重要线索不查证或不及时查证 ,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何定罪处罚 ,现行《刑法》无可供定罪的罪名 ,使《刑法》对不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法处罚未能形成严密的体系。因此 ,应在《刑法》渎职罪中增加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放纵违法行为罪 ,修改徇私枉法罪 ,完善立功制度 ,使其形成严密的处罚体系  相似文献   

14.
徇私是否应当作为相应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一直以来为刑法学界所争论不休。但是,犯罪动机不能作为构成要件的理论通说是合理的,立法之中虽然对渎职犯罪规定了徇私的内容,但并不能改变徇私不能影响定罪的事实,从这一点出发,徇私仍然不能成为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相似文献   

15.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狭义共犯;无身份者不能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正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罪名确定出现规则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详细区分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条文结构差异。渎职犯罪共生模式包括静止型与动态型。应当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类渎职罪的专属性特点归纳为渎职犯罪共生模式,结合犯罪构成原理、共犯原理、竞合犯原理,区分不同情况细化讨论,从本质上解决渎职犯罪中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罪名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16.
徇私枉法罪是一种特殊的渎职犯罪,本文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对本罪犯罪构成机制的相关要素进行分析,认为“徇私、徇情”不仅是犯罪动机,同时也是客观要件必备之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应为客观方面的必备行为,以及对立法要求司法工作人员“明知”的准确理解与把握。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以特殊主体为重要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对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根据我国《刑法》对受贿犯罪主体的规定自 1979年以来有几次变化 :一是要严格限制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二是应当依法确定受贿罪犯罪的区别及受贿与贪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8.
当前受贿型渎职犯罪高发频发,对其并罚还是单罚,理论界分歧较大,司法实务部门也颇感困惑,严重制约了该类犯罪的查处。如何处理受贿型渎职犯罪,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司法难点问题,如罪数判断的原则与标准;“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定位;“收受他人财物”在渎职罪犯罪构成中的定位等。依据罪则刑相适应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受贿型渎职犯罪应当认定为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1997刑法将渎职罪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又没对此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一些相关行为难以认定和追究法律责任.建议正确定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之与其上位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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