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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发现二审法院在将上诉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通知中写明案件的实体处理意见、对此做法,笔者认为有失妥当,既有悖于法律的规定,更不利于案件的客观正确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以后改判”。从这一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所发回的案件属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二审法院就不应  相似文献   

2.
一审法院对某民事案件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一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提审后,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笔者认为,上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若发现原审已生效裁判在实体上确有错误,应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若按上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于法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  相似文献   

3.
对《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3项关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规定是否科学的问题,笔者曾以《对认定事实存在问题的案件不应发回重审》为题撰文提出质疑。〔1〕2001年12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了五种民事再审事由,其中,第二种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第三种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与第一种“新证据”事由、第四种“程序违法”事由、第五种“审判人员枉法裁判”事由,在许多方面有着质的不同。然而,我们现今大多数对我国民事监督程序或再审程序改革的讨论、分析,无论是着力于理论层面的,还是实践层面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是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  相似文献   

6.
一、民事检察证据运用的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机关发现原审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并对确有错误情形列举为: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似文献   

7.
王卓青 《天津检察》2008,(5):57-57,56
修订后的《民事讼诉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其中第二项列举的再审情况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此款是由原《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二款“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修改而来。修改后的条款虽然仅多了不到十个字,将“不足”这一数量名词修改为“缺乏证据证明”,这一表述不仅说明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作用,而且更加明确了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法律地位,体现了证据运用的司法水平。对此,笔者在具体的民事检察中体会有三。  相似文献   

8.
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或者民事、行政案件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  相似文献   

9.
根据民案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民事抗诉的法定条件有四条: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这里强调的是“主要证据不足”,因为“主要证据”是认定民事纠纷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或关键依据.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那么,该裁判就失去了足以可信的事实基础,检察机关对此可提出抗诉.至于什么叫“主要证据不足”,法条没有具体明文内容.笔者认为它有二层含义:一是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主要”的;二是“不足”含义是,认定事实的证据虽是“主  相似文献   

10.
民事再审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作出的解决纷争的裁决文书,它体现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合法性、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判决理由的合理性、裁决依据的准确性。优秀的民事再审判决书,既要遵循审判活动程序,又要涵盖实际认定的事实;既应阐明判决的道理,又应体现信实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似文献   

12.
检察监督在民事诉讼中的监督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的重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和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原告以不法手段使被告打下“借条”一张。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定该借款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被告不服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提出抗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再审,检察机关也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再审期间,被申诉人并未提出撤诉。但不久,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因原告(被申诉人)撤销其原诉讼请求,属合法处分自己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请问:抗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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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相似文献   

15.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对检察机关应当抗诉的案件规定了四种情形。近年来,检察机关经审查适用该条款第一项,即“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而提出抗诉的案件占很大的比例,法院再审后纠正了一批错案,为审判人员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实践表明,在对该条款的理解、把握及操作方式上不尽一致,一些地方针对法院主要证据不足的裁判,一概要查个清楚明白,以求用大量的证据去证明原判决裁定中认定事实的错误与否。其结果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1、检察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取证上,看起来为提高抗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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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龙  马忠瑜 《山东审判》2006,22(3):73-75
所谓民事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应尽量维持其稳定性,这是诉讼制度的本质所要求的。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直接对确定判决的权威性与稳定性提出挑战,所以各国在启动再审程序时都采取了慎重态度,严格限定再审程序的启动事由,而我国立法则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诉讼政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大致有七种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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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二审必须开庭的审理的案件范围,完善了发回重审程序。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这一规定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被适用,应当说是正确的,但在当今司法理念不断更新、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审视之,用“公正与效率”这一尺度衡量,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应予修改。 一、何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原则,是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方针和目的的高度概括。在以往的审判实判中,我们一直认为,由法官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认定无误的事实,就是裁判所依据…  相似文献   

19.
申请再审人:甘肃稀土公司。 申请再审人甘肃稀土公司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赣南师范学院矿产品加工厂与其关于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该案第一、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果: 赣陇联营稀土公司(简称赣陇公司)是甘肃稀土公司与江西赣县稀土公司为联合开发赣县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91,(1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一条文是对《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4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的重大修改。但是,对《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还存在不同的理解。笔者就此谈些看法。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对一审判决的内容全部上诉;其二是对一审判决的内容部分上诉,里面又有三种情形:一是部分上诉的内容,一审处理可能存在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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