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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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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201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的案件专业性强,并且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到医疗损害技术鉴定,这就使得医疗损害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经常需要专家辅助人的一类案件。本文在剖析了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后,认为我国医疗损害案件中的专家辅助人不同于英美法系中医疗诉讼中的专家证人,也不同于证人、鉴定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医学专家辅助人在医疗损害案件诉讼的实际应用,并针对现有相关规定中不明确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医疗损害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在对抗式庭审模式下,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出现,使专家参与诉讼成为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对专家辅助人制度作出了简略的规定,但在立法和实践中对“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内涵及其诉讼地位等基本问题尚不明确,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专家辅助人出庭作为补充强化鉴定意见质证效果的制度被正式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但在实践中如何适用,以及适用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都需要结合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理论背景,通过借鉴域外诉讼制度和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制度中的先进经验予以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4.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当事人就案件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于诉讼中可以获得在这一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帮助.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增加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使当事人在诉讼中获得专业人员的协助成为可能.以下将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民诉法中规定的辅佐人制度和我国进行比较,分析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探究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及其缺陷,力图为其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至4款以基本法的高度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既不同于专家证人、也不同于鉴定人、更不是证人抑或诉讼代理人,他属于特殊的诉讼参与人。该制度对于保障控辩平等对抗,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立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有必要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从专家辅助人概述、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立场、专家辅助人的聘请主体与意见功能、专家辅助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专家辅助人意见的证明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力图在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为实务部门的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高歌 《法制与社会》2015,(3):103-104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有关专家辅助人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其中立性与倾向性不明晰。基于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诸多不同,专家辅助人不可避免带有当事人倾向性。基于对国外诉讼制度改革的考察、专家辅助人对科学精神负责的理念、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有效运转的追求,专家辅助人应具有中立立场。但是片面强调中立性或倾向性均有失偏颇,专家辅助人具有双重性。应当以专家辅助人中立性为基础和前提,采取措施完善其中立性,同时承认倾向性的合理因素,从而达到中立性与倾向性二者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陈从红 《法制与社会》2013,(5):77-79,109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对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相关条款作出了修订,尤其是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产生了细微而敏感的调整。司法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再是不可置疑的,为提高当事人对相关鉴定事项的程序主体地位,还赋予了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制衡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从而对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产生了细微但深远的影响。但司法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并存的"双层"专家证据制度并不能根本解决司法鉴定人作为法官辅助人、当事人无实质性程序选择权产生的弊端。因此,需要重新定位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同时改革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程序性措施,从而重新激发司法鉴定制度的活力。  相似文献   

8.
建立我国刑事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敏 《政治与法律》2004,(1):137-141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配套机制.鉴于我国现有司法鉴定体制中出现的鉴定机构性质不明、鉴定过程暗箱操作、鉴定结论审查判断不科学等顽症,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确立势在必行.本文对该制度构建中的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选任、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义务等三个基本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随着2013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我国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虽然在民事诉讼领域已推行了13年,但实践经验乏善可陈,刑事诉讼领域的立法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拟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回应,以期对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借鉴.首先讨论的是对鉴定意见审查质证的本质问题,其次是专家辅助人的功能及其遴选问题,第三是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属性及其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庭说明案件所涉专门性问题。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显具有专门知识人员的诉讼法称谓、诉讼地位、陈述效力等问题,引发了由来已久的争议。本文在通过比较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应当明确具有专门知识人员的专家辅助人称谓及其独立诉讼参与人地位,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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