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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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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我国建立“律师在场权”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佘祥林案件之后,法律界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开始大量讨论律师在场权、沉默权、由律师进行的调查权等关系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法律制度。本文针对目前侦查讯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建立律师在场权的设想,对律师在场权的背景、价值、障碍等内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律师在场权源于律师辩护权,是刑事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人权保障的理念。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或判例都承认了律师在场权的正当性,在我国,如何构建侦查讯问程序律师在场制度,具体应针对律师在场权的内容、适用范围、行使程序、保障措施等一整套规则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兼谈沉默权的理性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律师在场权与沉默权 从广义上看,律师在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当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或审讯时,辩护律师有权在场为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从狭义上看,律师在场权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其当事人的要求有权在场。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律师在场权是从狭义上看的。 从国外立法看,英、美、法、意、荷、澳(大利亚)等国  相似文献   

4.
本文针对重庆李庄案件关于律师刑辩权问题的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正确对待律师刑辩权应当明确的认识性问题,即关于刑辩律师会见,侦查人员是否在场;律师的阅卷权如何保障;刑辩律师如何防范执业风险。  相似文献   

5.
论辩护律师在场权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辩护律师在场权是基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独立的主体地位所拥有的独立权利.辩护律师在场权的实行可以使辩护律师及时介入刑事诉讼,为被追诉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地监督追诉权的行使,保障被追诉人人权.辩护律师在场权有利于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节约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推动我国侦查讯问方式的改革,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在中国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设计中,应当确立以下内容:律师在场权的案件适用范围;律师在场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律师在讯问中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在场权的一系列权利保障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等.  相似文献   

6.
胡凯 《法制与社会》2014,(14):254-255,259
现代刑事诉讼的目标是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在强大的司法公权力面前,必须武装嫌疑人一方,作为律师的辩护权基础的律师在场权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本文从阐释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律师在场权的价值,考察了英美法系律师在场权,对我国目前的律师在场权现状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7.
佴澎 《法学杂志》2004,25(3):75-77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或判例都承认了律师在场权的正当性。律师在场权的价值体现在实现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目的上,实现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以及诉讼效率的提高上。律师在场权是通过设立侦查机关告知义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等具体形式实现的。  相似文献   

8.
侦查讯问是侦查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侦查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法定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因而在审讯阶段侵犯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存在的缺陷,分析了赋予律师的讯问在场权的利弊,提出了建立律师讯问在场权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律师在场权来自著名的"米兰达警告",目前在英美意大利等国家法律对其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对律师在场权的呼吁时有出现,其主要目的主要是是为了制衡侦查权,以防止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目前已有少数检察院进行了尝试,但是由于理论研究及实践的缺乏,对律师在场权还是持保守态度的居多数,从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来看,对该权利也予以回避,但是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律师在场权在我国的运用,终究将只是时间问题。  相似文献   

10.
陈富 《法制与经济》2010,(14):35-36
当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特别是关于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确立的可能性给反贪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本文在对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检察机关应摆脱消极应对的思想,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通过引进证据推定规则、刑事免责、强制作证、辩诉交易等制度,以缓解沉默权与律师在场权的确立给反贪工作带来的压力,促进反贪工作更好开展。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从第一次讯问时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诉讼,律师有会见权,但立法上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享有律师在场权。律师在场权在我国确立还存在许多障碍,然而,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诉讼中的作用,我国应该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律师在场制度,并且积极转变观念,改革与之相关的诉讼制度,使律师在场权成为可以实践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律师的地位、作用、主要权利并专门对律师在场权的立法规定、实施情况做了介绍,以期对进一步研究刑事诉讼中律师在场权问题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再次提前,并且赋予了律师法庭言论免责权,为律师在场权的确立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和法律上的保障。本文结合这一变动,对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对此制度的可行性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4.
律师在场权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沉默权一起构成了被告人制约国家权力、捍卫自身权利的两柄利剑。在我国,目前尚缺乏移植沉默权的土壤,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只能依靠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被告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律师在场权的含义及其权利性质律师在场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国家追诉人员对其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其目的是通过律师对审讯过程的监督、防止审讯人员滥用国家权力,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这种权利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认识:第…  相似文献   

15.
建立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律师在场制度,是诉讼主体理论、程序正义理念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侦查程序中律师在场的案件范围,开始时间及辩护律师的身份,明确规定律师在场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该制度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6.
陈卫东  孟婕 《法学论坛》2020,(3):120-129
经过《刑事诉讼法》三次修改,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在立法上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上已与国际规则和标准接轨,律师的各项权利不断丰富发展,日益完善。但时至今日,唯独律师在场权没有落实。西方法治国家均建立了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并呈现出积极和消极两种模式。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律师在场权的问题再一次被提出,其在我国已具备现实可行的条件和契机。鉴于制度本土化的诉求,应当考虑借鉴消极面向的基本范式,即以监督和事后反馈的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制度改革需要详细构建侦讯期间律师在场权的适用范围、供给来源、权利类型和流程设计等规则。  相似文献   

17.
新律师法的颁布为解决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提供了立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人地位。但司法实践中对律师各项权利的侵害仍相当普遍。本文就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通信权、阅卷权、讯问在场权等主要的诉讼权利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8.
黄敏 《天津律师》2003,(3):50-51
“律师在场权”,任何一位熟悉国外及香港影视的人可能对此并不陌生。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面对国家追诉人员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狭义而言,它是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权  相似文献   

19.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帮助制度的完善:其难点是实现侦查需要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其重点是合理规制侦查权、赋予辩护方适当的救济手段;必须坚持规则法定、平衡兼顾、权利保护、程序归责等四项原则;应当优化构建聘请律师权、案情知悉权、会见交流权、法律帮助权、律师在场权、获取证据权、司法救济权等七项具体权利;还需要指定律师帮助、同步录音录像、非法口供排除、审前司法审查、律师权益保障等五项配套制度的跟进。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帮助制度的完善:其难点是实现侦查需要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其重点是合理规制侦查权、赋予辩护方适当的救济手段:必须坚持规则法定、平衡兼顾、权利保护、程序归责等四项原则:应当优化构建聘请律师权、案情知悉权、会见交流权、法律帮助权、律师在场权、获取证据权、司法救济权等七项具体权利;还需要指定律师帮助、同步录音录像、非法口供排除、审前司法审查、律师权益保障等五项配套制度的跟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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