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门新兴学科的创立有其独特的发展轨迹。本文从法律教育学创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创立的有关准备工作等方面 ,论述了在我国法学体系和教育学体系日趋完善之时 ,创立法律教育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2.
福柯的系谱学对权力/知识的分析对人-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与书写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教育学实践领域也受其冲击而发生了话语的转换。如果我们从系谱学的角度来反思教育学寻求学科化的历史进程,就会扩大对学科这一概念的理解:作为权力/知识实践方式的学科制度不仅是科学化的标志,也是控制现代生活的策略与技术。因此,对作为一门学科形式存在的教育学知识的寻求未必是适当的或必要的。目前,我们似乎更应该走进学校日常生活,由此迈向具体的教育实践。这或许是教育学走出迷茫之路的一条可能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走向“成人”之学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本文从“教育”一词表达的能指与所指关系开始,通过一系列的逻辑探索和哲学追问,逐步揭示出人类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即在于人之成为“人”,而教育学的基本学理旨趣也是指向人的生成的,因此,教育学在其本性上当以人的全面生成为完整的研究对象。教育学应当突破学校教育的时空框架,进而努力突破现代教育的唯理主义框架,成为一门全面研究之如何生成为“人”的学问  相似文献   

4.
在教育学的传统学科视野中,教育只是普通教育,大学教育并不隶属于教育学的研究范围.没有大学的复兴,没有学科制度化浪潮的出现,也就没有教育学的今天.大学教育实践规训了教育学,为其提供了组织建制和学术队伍;但教育学却忽视了大学教育的存在以及大学教育实践对教育学学科制度化的意义.从学科规训视角出发,教育学的重建必须注意教育学与大学的关系,必须重视大学教育实践对教育学的学科规训,必须重新检视教育学学科制度化的方方面面,必须从学科制度化与制度化学科的角度重新思考"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这一古老而又年轻的命题.  相似文献   

5.
教育学存在两种不同的形态:作为学科的教育学和作为课程的教育学.从学理上讲,两种形态的教育学既相互独立,又相伴相生,彼此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现实中的教育学课程形态主要表现为:教师教育体系中的教育学课程;教育科研体系中的教育学课程;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体系中的教育学课程.据此,未来的教育学可能分化出三种品格:其一是大众教育学;其二是"临床"教育学;其三是人文教育学.无论是大众化还是精英化,无论是实用性追求还是超越性追求,我们的旨趣都在发展人、生成人.因此,只要"成人"之需要存在,教育学就不会终结,教育学的课程形态也将不断演变、发展乃至走向相对意义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文化学五个角度论述了当前农村中学生转变学习方式的意义,并分析了当前农村中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具体的建议,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相似文献   

7.
英国教育哲学是教育学分支中的重要领域。本文从英国教育哲学兴起的背景出发,详细归纳了英国教育哲学研究的方向和特色,这对我国教育哲学的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科学心理学关于创造性的研究对教育产生的负面影响已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扩展创造性研究的途径,对创造性研究作教育学的考察。从教育的视野审视创造性,除了要充分吸收科学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外,还要综合运用哲学、人类学等领域的思想和方法,把人看作一个完整的生命存在,从人的本质把握创造性的人性根基;从人的生存特征认识创造性的双重超越特征,即精神超越和物质创新的统一;从哲学的视角,深刻挖掘创造性的内在精神;透过作为种系和个体的人的发展历史,考察创造性的具体表征。  相似文献   

9.
教育学的科学性意味着教育学研究与教育存在的吻合性.教育学不应忽视或否定对教育存在的形上论研究、人性论研究、个体论研究、生成论研究以及理解论研究.教育学应是形下之学与形上之学、物之学与人之学、社会之学与个体之学、认识之学与生成之学以及解释之学与理解之学的对立统一.  相似文献   

10.
对教育学教材的文本性质与书写方式的思考,是进行教材建设的理论前提。在以知识为中心的课程观的影响下,传统教育学教材追求知识的精确与理论的完备,忽视教材的人文性与生命性;强调教材教育知识的权威性,而忽视教育知识的对话性与生成性。其书写遵循的是知识的逻辑而不是生命意义的逻辑,强调的是文本的正确性,而忽视文本的反思性与创造性。教育学作为一门以人文事实为基础的学科,其知识的不确定性与实践的开放性决定了,追求确定的教育知识是徒劳的,将教材作为不可质疑的权威也是错误的。由此,我们需要反思教材的文本性质,重构教材文本的书写方式。  相似文献   

11.
在教育学硕士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背景下,本文通过以十个成功就业的教育学硕士为案例,运用文本分析法,总结了他们成功就业的内外部原因,并且结合研究生就业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从社会,学校和个人三个维度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法律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3,18(6):27-32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贯彻与施行。它是将法律规范的抽象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的过程;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是由法律规范的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具体的现实性的过程。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目的的重要方式。在当代中国,立法已驶入快车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基本建立。但是,法律的实施状况和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实施的基本理论缺乏研究,对法律实施的实践缺乏总结,法律实施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因此,本文着眼于法律实施的基本含义、内在规定性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致力于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联系和区别的探讨,藉以为法律实施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基本的知识铺垫。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矫正领域法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变革中,矫正教育学研究正面对新的实践、新的认识领域和新的工作标准,重新思考矫正教育学科的基本范畴及研究方向,无论对其生成意义上的知识建构,还是发展意义上的理论、技术与方法的创新,并以此发挥其引领变革与指导实践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尽管教育学的主题随着时代精神的变化而变化,但教育学的核心问题、基本问题则始终未变,教育学的发展需要围绕这些问题进行始终不断地反思,我们需要与前人进行不断的对话。今天教育学的学术建构尤其应回到教育学的经典思想之中。我们需要树立“大教育学”的观念,不应仅仅停留于所谓纯粹的教育学典籍,而是将目光投向所有凝聚着教育思想与智慧的典籍中去。随着教育学学术性的确立,教育学学科发展需要我们重新明确教育学的学科视阈,并着力在实践关怀的同时进行学术性的重新建构。  相似文献   

15.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官面对个案理解、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并根据案件事实衡平个别正义。法官之所以在司法过程中发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适用就是法律解释,没有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法律适用。依照法治原则,发现法律首先应从法律正式法源中去寻找,只有当正式法源中没有明确标准或虽有标准但该标准与个案正义严重背离时,才在非正式法源中寻找可以接受的答案。  相似文献   

16.
本文首先提出了法律制度变迁的三大理论预设,即法律变迁的渐进性、法律变迁过程中的信息不完全性和法律变迁过程的博弈性。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法律变迁的过程分为停滞、创新和均衡三个阶段,并分别加以研究。最后,文章认为,法律变迁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律停滞、法律创新和法律均衡三个阶段不断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中国的法治转型应该遵循这一基本规律。  相似文献   

17.
司法过程中的逻辑规则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不是逻辑,但法律的运用离不开逻辑。逻辑推论的前提是法律规范、法学原理。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细节问题,司法审判中的思维不能转移论题,或错误运用法律。判决理由与逻辑规则的运用是有区别的。在判决理由构建的过程中,法官思维不仅是根据法律的思维,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与案件相对应的法律进行思维。这样才能得出合法性、合理性的判决。  相似文献   

18.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辨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是一对容易被混淆的概念,需要加以精确地界定和区分。法律国际化表征的是各个国家在法律上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法律国际化的基本标志和内容包括: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法律全球化表征的是全球社会法律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和内容包括:世界法律的多元化,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9.
法律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法律演进有时潜移默化,有时波澜壮阔。但无论以什么方式进行,却都无时无刻不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进行。在这一过程中,因为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和人类历史的相似性,使得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成为可能。它们或者是以自己的独特作用影响着法律演进,或者形成合力,推动着法律演进的进行。但是他们无论以什么形式做功,都对法律的演进和法律的现代化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试论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位阶制度针对何种对象适用 ,这既涉及到对法律位阶实践功能的认识 ,也与法律位阶在宪政体系中的作用有关。本文认为 ,法律位阶仅适用于一国法律体系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国际法律规范并非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领域 ;法律位阶仅调整成文法律之间的规范冲突 ,而不涉及在成文法律规范与不成文法律规范之间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 ;法律位阶制度解决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合法性冲突问题 ,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间的违法冲突 ,则应当适用违宪审查制度而不是位阶制度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