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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法院诉讼、人民调解和仲裁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是中国医疗纠纷解决的主要模式。为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国应当构建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纠纷从以诉讼为重心向调解、仲裁等非诉机制引导,在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加强和解机制、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与诉讼机制的衔接。  相似文献   

2.
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对于缓和与化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社会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当下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瓶颈在于:现行仲裁法的缺陷限制了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我国调整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实体法的不统一阻碍仲裁在医疗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为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应修改现行《仲裁法》,扩大仲裁范围,明确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建立科学的医疗纠纷仲裁机构,为医疗纠纷仲裁提供组织保证;统一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立法,为医疗纠纷仲裁提供实体法基础。  相似文献   

3.
综观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医患双方协商多隐含非公平、非自愿成分,卫生行政调解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民事审判的权威与效率难以实现,而医疗责任鉴定的公平与权威备受质疑,因此,该机制不能适应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的需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及运行表明,多种性质、功能、程序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各有其运行空间,且能形成功能互补,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本身具备的意思自治、非对抗性、开放性等特点决定其对处置医患纠纷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重新架构与配置我国医患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的设想为:保留但限制医患双方自行和解,设立医事仲裁和医患纠纷第三方专业调解制度,以医、法结合的原则对医患纠纷的审判及鉴定机制加以改进,并建立审判机关与鉴定机构在医疗事实认定与过错责任确认方面的协同机制,形成多元化机制并存、互补的良性结构。  相似文献   

4.
建立医事仲裁庭,实现医、法直接结合,同步完成医疗过错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脱医患纠纷法律处理困境的根本出路.公民是否享有人身权无需仲裁也不能仲裁,但患者的人身权是否受到医疗过错行为的侵犯、是否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则属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起,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已经不再属于卫生行政处理的范围,此时医事仲裁已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建立医事仲裁庭在制度基础与人才储备方面均有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合同签订时、履行中、履行后,均应允许医患双方签署医患纠纷仲裁协议.架构医事仲裁庭的便捷方案是在现有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仲裁员,其他规制可适用《仲裁法》.  相似文献   

5.
医患法律关系的定位已经成为处理诸多医疗纠纷案件的关键之所在,明确医患法律关系的属性对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目前法学界普遍认为医患法律关系具有私法性,应受民法调整,可将其定位为民事法律关系.但同时,医方在特定条件下对患者的强制诊疗、强制治疗,以及对医疗争议的行政处理,行使了很多带有国家干预的公法色彩的行为,应受行政法调整.鉴于医患法律关系具有二者法律关系相互交错的特殊性,应确立一种受医事法律所调整的独立于两种法律关系之外的医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6.
在医疗纠纷逐年增加、医患矛盾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类社会矛盾的今天,我国目前不但存在着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同时,现存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不统一现象。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医学科学和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我国应在明确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的前提下,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7.
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医疗纠纷领域,民事诉讼是目前解决医患纠纷的最终途径。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来看,需要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一个公正的外部机制——第三方解决机制来处理医患纠纷已是呼之欲出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8.
临床医学的探索性与高风险性决定了医疗过失损害赔偿及医疗纠纷难以完全避免,而多种原因影响医疗纠纷公正处理,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故临床医学需要宽松的法律环境,建议通过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依法公正处理医疗事故及其纠纷、宽容处理医疗责任人等措施,从法律上为临床医学营造宽松的执业环境。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医患双方如因某种利害关系发生矛盾而不能自行消释,势必需要借助他力化解紧张的人际状态。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患方价值观误差、医方人文品格欠缺以及国内医疗体制弊端是造成医疗纠纷的四大成因。通过对医疗纠纷的成因及其多元、合作解决理念的深度分析对积极防范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0.
美国医疗纠纷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卓有成效,其不仅包含作为传统非讼手段的调解、仲裁、和解。还创设出监察员制度、事实调查、建立共识、混合式ADR、聘雇退休法官程序、微型审理、简易陪审团审判、诉前审查庭等多种方式。因受到司法机关与行政单位的重视和民间团体的大力支持,美国ADR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与民事诉讼制度双轨并行、相互补充的重要纠纷解决机制。当前,针对我国医患纠纷事件频发,伤医事件愈演愈烈的情况,将ADR机制导引入国内医疗纠纷领域,不失为一条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可行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医疗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对审判医疗纠纷的作用。司法鉴定为诉讼做准备。司法鉴定更好地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司法鉴定促进医疗工作质量的提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12.
医患纠纷的频繁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根本上减少医患纠纷,需要从立法、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鉴定机构,建立相关保险制度,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要及时、恰当。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有关医疗安全、医疗风险、医疗危机、医患纠纷等不良事件频繁见诸媒体,医生、医院管理者、医疗行政部门对此深感困惑,患者、家属及社会对此充满怨声和议论,医患矛盾日趋尖锐,医疗纠纷急剧增多.医疗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下的医方应诉举证阻滞多重因素并存,医方应诉举证采取引入多病种临床路径、实施循证医学、规范病案管理、采集录音录像等策略可完善举证.对从源头上化缓解医患矛盾的法律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4.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弥补了传统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是当前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南昌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自2012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协调模式、规范办事程序和创新人才机制,在改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一模式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完善南昌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其他解决途径的衔接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保险赔付机制和慈善救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经费来源;加大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5.
鉴于目前我国法律解决医疗纠纷的力不从心,以及医患关系的日益恶化,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势在必行。医强患弱的现实要求法律给予患者更多特殊保护。将医患关系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具有适当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16.
调解是现代社会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医患双方之间纠纷和矛盾比较突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随着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各界更加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以期更好地促进医患和谐。通过研究医疗纠纷的成因背景,探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医疗纠纷的优势,揭示人民调解制度在当前发展的机遇与困境,更好地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医院乱收费、服务质量差、医疗事故多等问题,有愈来愈严重的趋势,特别是病人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事故鉴定或久拖不决,或难以得到公正的裁决,严重损害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医疗事故鉴定又是一项重要的证据,它对于法院正确处理医患纠纷,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对现行医疗鉴定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处理医疗事故的相  相似文献   

18.
医疗侵权纠纷不仅包括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伤害,也包括因医疗意外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侵权责任认定和赔偿的重要依据,是侵权行为法理论的核心,因此,对医疗纠纷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对于医患双方利益平衡,解决社会矛盾具有深刻意义。由于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及特殊性,医疗纠纷归责原则的选择和确立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因此,在医疗纠纷当中的侵权责任认定应当做到严格、准确、灵活地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医疗纠纷数量逐年上升,一些地方为了避免甚至压制医患矛盾聘请警察充任医院副院长。警察入驻医院涉嫌公共警力资源滥用,不利于消除医患矛盾,也给我国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反面”教材。医患矛盾主要是因为医疗纠纷缺乏调解机制,国家应当提供法制化、程序化的医疗纠纷、矛盾解决渠道。  相似文献   

20.
医疗公证有利于医患双方加强沟通,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使医务人员轻装上阵,大胆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使医疗机构从众多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但是,医患双方是信息不对等的两个群体,对医疗公证的内容,患者方没有抗争的任何优势,而且医疗公证后的医疗行为又缺少医疗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必须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医疗过失责任保险制度,合理解决医疗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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