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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必要职责。当前虚假诉讼检察监督面临诸多困境,如虚假诉讼识别、虚假诉讼查证等。检察机关应从构建虚假诉讼线索发现机制、监督查证机制、强化虚假诉讼的打击效果等方面加强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与权威。  相似文献   

2.
虚假自白是司法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近十几年来西方虚假自白的研究得到很快的发展。国外虚假自白的分类、实验室中的虚假自白、产生虚假自白的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我国有借鉴意义。了解这些虚假自白的研究进展,借鉴其研究方法和成果,对我国司法心理学的研究有推动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3.
传统形式的虚假广告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当前层出不穷的网络虚假广告更是严重阻碍和制约了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网络虚假广告犯罪具有情报信息不易收集、管辖权难以确定、犯罪认定标准不明确、电子证据不易收集和保全等特点,使得针对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受到极大的挑战。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网络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所以,研究网络虚假广告犯罪并寻求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显得颇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审讯中,有罪者虚假否认指控可以说是一种常态表现,无辜者做出虚假有罪供述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学界对后者所指称的虚假供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界定、分类、成因、识别等基础理论层面上,对虚假供述可控与否以及可控程度的研究尚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对虚假供述的可控性进行基础理论研究,探索虚假供述可控性的评价标准,以期对虚假供述的预防与控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主要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类型。我国相关立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但,仍然存在责任体系不完备、缺乏专业性、利益保护不平衡、免责规定过于笼统等问题。立法应当对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刑讯逼供备受关注背景下,虚假的认罪供述往往被认为是警察审讯压力的结果。在趋利避害的本能下,人们忽视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无辜者自愿进行的虚假有罪供述,往往将其当成真实认罪供述。自愿型虚假供述具有的主动性、隐蔽性等特点给刑事司法带来危害。影响自愿型虚假供述的因素包括现实功利性因素、心理因素、人格与环境因素、精神病理因素等多方面,这些因素又具有传统文化中重亲情轻法律的消极思想、工具理性泛滥以及心理需求膨胀等文化、心理基础。  相似文献   

7.
虚假诉讼罪作为一项新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加以确立,这无疑将虚假诉讼、诉讼欺诈、诉讼诈骗、恶意诉讼进行了明确的界分。然而,从现有的刑法第307条之一的四个条款的描述来看,有关虚假诉讼罪的认定问题上依旧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诉讼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民事枉法裁判罪以及诽谤罪之间的关系认定、虚假诉讼罪犯罪形态的认定等三个方面。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其势必会对虚假诉讼罪的司法实务认定带来巨大的困扰,进而也会影响法治社会终极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冤假错案的曝光率逐渐上升。冤假错案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虚假供述是导致冤假错案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且虚假供述的成因复杂,类型多样。为了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从源头上探究虚假供述的产生原因,了解其发生机制。实践中讯问人员主观定罪、实体证据匮乏以及过度依赖于侦查阶段的证据等给虚假供述的识别带来困境,因此应通过采用对虚假供述的"软识别"和"硬识别"两种方法来提高对于虚假供述的识别能力。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利用民事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民事虚假诉讼现象不断出现,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民事权利不应该被滥用,民事诉权也不例外。必须建立虚假民事诉讼损害赔偿、立案警示和虚假诉讼嫌疑报告、完善民事证据审查等制度,最终达到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名人虚假广告民事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名人虚假广告是虚假广告现象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该现象的规治就显得比较困难。有学者认为名人因为不是广告合同的当事人而不应承担责任,这实际上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欺诈理论,侵权理论等,也即,名人做虚假广告在一定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现象,虚假供述尚未引起我国司法人员的注意,而对此美国学者却进行了深入分析。美国学者根据虚假供述成因的不同将虚假供述区分为三类——自愿性虚假供述、强迫顺从虚假供述与强迫内在化虚假供述,并对各类虚假供述的成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美国学者关于虚假供述成因的分析对我国深刺认识心理强制时代的侦查讯问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2.
虽然《广告法》和广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促进广告事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曾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广告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广告法》和广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和不适应性逐渐显现。本文主要从明确界定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全面协调虚假广告的监管体系、科学甄别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不断完善虚假广告的赔偿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加强对虚假广告的法治监管。  相似文献   

13.
"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针对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但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虚假诉讼的疑难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认定需要考虑行为方式与后果两方面。"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存在本质区别,"套路贷"犯罪案件中以虚构民间借贷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两高"最新司法解释中的"部分篡改型",其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本质特征。合理保障诉权与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应当并重,因此,有必要构建多层次、多梯次的虚假诉讼处理机制与公检法案件线索发现移送机制。  相似文献   

14.
虚假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言行不一致,二是言行与内心思想不一致。虚假观是关于虚假的基本观点,也就是对这两个“不一致”的看法。韩非作为先秦杰出的思想家,作为法、术、势思想的倡导者,在《二柄》、《备内》、《奸劫弑臣》、《八奸》、《八经》、《内外储说》和《说难》等许多篇章中说明法术思想的同时,也提出了对虚假问题的基本看法。本文试图对他的虚假观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六)》第六务在原刑法第162条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内容,首次将虚假破产的行为列入刑法规定之中。然而,在我国的虚假破产罪的现行规定中,存在着适用主体过窄、构成要件不准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我国虚假破产罪只能在相当有限的范围内发挥其作用,无法发挥立法时所预期的效果。因此,在虚假破产罪的现有立法基础之上,有必要汲取国外对虚假破产罪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对虚假破产罪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扰乱民航秩序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国际公约将散布虚假信息行为界定为危及航空安全的严重犯罪之一,要求各缔约国予以严厉打击。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编造、传播民航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在处理上存在规制体系适用范围狭窄、刑罚畸轻且单一、民航实体规范不足等缺陷,司法实践中将编造、传播民航虚假信息行为作为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处理,这种做法无法达到犯罪预防和法益保护的效果。在刑事实体法修订阶段,应扩充"虚假信息"的范围,设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在构建民航安保实体法律阶段,应增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名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17.
“套路贷”虚假诉讼是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形式和新动向,对于研究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套路贷”虚假诉讼具有民刑交叉、公权侵蚀、有组织犯罪等特有属性,存在健全完善民事和刑事法律规制、前端识别机制、诉前程序风险的防控、司法威慑、社会化治理机制等治理需求。在治理阶段上,将虚假诉讼的前端识别和风险预警作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强化司法救济的最优选择,通过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破除虚假诉讼的信息孤岛效应,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对高风险案件的监测预警,构建虚假诉讼案件的全流程司法审查、法律监督机制,正确认定司法责任,形成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相互协同的治理体系。在治理方式上,厘清虚假诉讼民刑治理的关系,对虚假诉讼的民事法律标准加以必要修正,探索发挥民事惩罚性赔偿和刑法特殊预防的制度功能,畅通虚假诉讼行为的民刑程序转换机制。在治理效果上,将司法治理与行业治理、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增加与“套路贷”虚假诉讼相关联的治理要素,加强对“套路贷”虚假诉讼潜在被害人的预防性司法保护,阻断虚假诉讼的社会根基和需求来源。  相似文献   

18.
当前虚假调解案件已成为扰乱我国司法秩序的一大顽疾,亟需得到有效治理。囿于当前法院的自我监督和案外第三人应对虚假民事调解措施的乏力,有必要发挥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对虚假民事调解予以规制。然而,虽然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调解活动进行监督,但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监督职能错位、监督方式单一以及监督效力不足等问题,虚假调解的检察监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一、虚假诉讼的界定(一)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分及其定义当前国内学界对虚假诉讼行为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表述较为繁杂。有的直接将虚假诉讼行为称为"恶意诉讼":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证据等方法,通过民事、行政诉讼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①有的将两者略加区分,将其表述为“诈害案外人的恶意诉讼”:指以损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为目的,一方当事人虚构另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或者以虚假的证据或隐匿证据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民事诉讼,利用虚假的事实,借法院的裁判权实现自己侵害案外人财产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虚假诉讼极大降低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性能和效用,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权威,使民事诉讼这一保障社会安定的最后公权力救济手段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对虚假诉讼予以刑事处罚等惩戒制度的构建已得到广泛关注。如2010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了虚假诉讼行为人可能触犯的十余种罪名,加大了刑事处罚的力度。但即使在有刑罚这一“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威慑情况下,最大程度避免虚假诉讼仍无法实现,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虚假诉讼行为都会被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近来学界虽有将虚假诉讼行为单独入罪的论述,但作为严谨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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