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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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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功能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为达到解决纠纷、稳定社会的司法目的 ,首先要依靠司法公正。而作为实体公正的司法公正与作为程序公正的公正司法都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正是这些局限性成为导致司法不信任的口实 ,从而影响人们对司法判决的信从。克服这一局限性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树立和强化司法权威。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现阶段我国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缺失的现状几乎到了可怕的境地。必须正确认识制度权威、法律权威与法院权威、法官权威之间的关系 ,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之间的良性互动 ,以确保司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沈志富  孔平 《法制与社会》2013,(15):186+194
法院的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些年,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案件:被执行人对执行的抵触情绪较大,执行中逐渐发展成暴力性、破坏性的群体性事件。此类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在执行工作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是法院"执行难"的具体表现,不但影响法院正常执行工作,还有损司法权威,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所讲的司法,系指法院适用国家法律的权能。司法公正应是司法权威及价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至高确立,并为人们所普遍感知、接受和认可。绝大多数人认为司法公正应是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价值反映。笔者不反对这一观点,问题是程序公正和实体来自于什么样的法制环境?因何诸多程序和实体均公正的裁判却得不到社会和人们的普遍尊重和信任呢?这说明司法公正不单是在司法的本身,而肯定是另有其原因的。法学家马丁说得好:“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相似文献   

4.
裁判文书是表明法院对其审理的案件处理最终态度的惟一载体,是法院裁判案件、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它既体现了司法权威与审判独立,也体现了法官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裁判文书的质量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社会安定。通过裁判文书,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可以了解法院是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了解法院解决纠纷的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裁判文书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和法院具有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晴雨表,承载了整个社会的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5.
2008年,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本文从法治的角度,通过对社会群体性事件所凸显的法治问题进行分析,认为民众的法律信仰缺失、司法功能失灵以及行政与司法权力界限不清都是导致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法院体制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在法院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修改宪法,将法院独立审判制度宪法化;改革现行法院体制,重新划分司法管辖区域,使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管辖区域相分离,以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整合现行法院结构,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设置为初审法院,将高级法院设置为上诉法院,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法院,以区分初审和上诉审,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唐琳君  何灿 《法制与社会》2010,(21):204-204,227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原被旧体制掩盖的社会矛盾不断暴露出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最常见的手段,法院也因此受到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方面纠纷被推至法院后,每个人都希望自身的权益得到法律的维护,对于司法公正有强烈的公众呼声;另一方面,公众对于司法腐败的问题又极为敏感,对法官普遍持不信任的态度,司法的公信力不容乐观。促进司法公正,防治司法腐败既是民意,又是司法改革的根本方向。法官是司法的人力基础,司法是公正还是走向腐败,关键在于对法官的管理。本文借助于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及权力寻租理论,对我国现行的法官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现行法官管理制度缺少人本主义的精神内涵,不能对法官产生充分的激励与约束,是司法腐败和司法效率低下的制度根源。  相似文献   

8.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而司法腐败,会倾斜司法公正的天平,损害司法的权威。正因如此,司法领域一直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作为确保司法廉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着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腐败法官和违纪违法人员;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依靠制度不断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有力地提升了法院形象,巩固了司法权威,用"看得见的正义"赢得了民心,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9.
韩恕 《法制与社会》2011,(22):86-87
随着法制社会的逐步实现,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法律的公正性也便成了最实际最突出的一点为人们关注。然而不断出现的司法权利误用滥用的问题越来越多,消除人们对案件审判公正性的疑虑及对判决的抵触心理,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但是从群众感受司法公正的途径,总是不免怀疑我们司法的公正性。这是我们法制社会建设遇到的最大阻碍。我们必须找到发生此类事件的根源,从根本上杜绝。这样我们法制社会建设的道路才能稳固顺利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相似文献   

10.
执行公开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是法院破除执行乱、执行难的重要手段,是浙江省法院实现"阳光司法"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审判结果由应然可能转化为实然存在的基本保障。当下,由于执行措施有限、当事人对执行过程不了解、执行法官和当事人沟通不力等因素,导致不少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引发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部门的不信任,执行过程中导致上访、投诉等现象已成为困扰各级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如何避免执行部门乃至法院陷入"塔西佗陷阱",已成为目前法院亟需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保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我国的“司法改革”才有意义,才能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也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12.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价值追求。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更要靠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的审判工作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主要途径。公正的司法裁判,有助于形成惩恶扬善、是非分明的价值观,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则会使民众善恶难分、是非  相似文献   

13.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 ,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党和国家对法院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人民法院的性质及其所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法院应当是最公正、最讲理的地方 ,决定了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不公正 ,就会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制裁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体现 ,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 ,进而危及到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的根基。为了更好地实行依法治国方略 ,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出色地完成人民…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引导各级法院和法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司法公正,改善司法效率,增强司法效果,已成为各级法院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彭清燕 《法学评论》2013,(5):116-121
环境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引人关注的矛头浪尖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因素,而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化解以不足1%的数据彰显司法模式的边缘化。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模式自草创至今大致可以概括为国家追诉模式、当事人诉讼模式与公益诉讼模式,其间典型司法案例流露出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实践的多方掣肘与能动性司法的主要走向。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的法哲学新阐释应定位于生态整体主义世界观之上,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价值谱系的创新包括民生生态的工具价值、环境正义的目的价值、整体效能的评价价值,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的制度创新包括亲环境的能动司法与行政治权的平衡、环境群体诉讼模式的修正、司法救助的生态延伸。  相似文献   

16.
范小军 《法制与社会》2012,(33):121-122
群体性事件的化解需要综合运用是政治、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本文从我国现阶段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从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具体措施和对策上探索我国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7.
利益平衡的本质是立法和司法从程序理性向实质理性的进化,是法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历史阶段,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落实司法为民。就必须认识到利益平衡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2009年6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召开了第二届院长论坛暨“利益平衡与司法公正”研讨会。  相似文献   

18.
司法监督与司法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目标的积极迈进,诉至人民法院的各类案件明显增加,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来自方方面面、各式各样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如何改革和完善对法院审判的监督机制,也成为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少人认为,要解决当前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应该加强对司法审判的监督。我国当前存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的监督、检察院对法院审判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审判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各式各样的监督对法院审判到底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和影响?是否有助于司法公正?对法院审判监督机制是否需要改革  相似文献   

19.
加强审判管理保障司法公正孟昭科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导向,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保障,是宪法对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保障司法公正,需要完备的司法体制,需要高素质的法官群体,更需要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一、必须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严密、高效、有...  相似文献   

20.
陈华 《法制与社会》2016,(4):203-204
司法体制改革最主要的任务是要保障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地方化、法院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难以保障司法的独立性。本文认为要想实现法院管理的去行政化,要以法官的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的独立性为基础,捋顺法院纵向指导关系,健全法官监督机制,建立一套合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要求的法院管理体制,有效实现法院管理体制的去行政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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