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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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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同时对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诉讼权利都作了具体而系统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对被害人诉讼权利如何保护方面,有些问题仍亟待解决,笔者就此略陈管见。(一)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时,被害人的举证责任问题1.如何理解《刑诉法》第170条第2项、第3项中的“有证据证明”。《刑诉法》虽然扩大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但却将除了“告诉才处理”以外的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赋予了被害人一方。被害人在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应负主要举证责任,是不容置疑的,但其举证责任应尽到何…  相似文献   

2.
现代各国的刑事起诉方式主要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刑事司法中自诉权的确立,保障了被害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并经法院的公正审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在本文中,笔者拟以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为考察对象,重点探讨在我国现行公诉与自诉并存的体制下,如何确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何协调公诉与自诉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保障自诉人的诉讼权利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地位常常未引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足够的重视,往往被等同于证人。其实,这是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被害人,是指他的合法财产、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人。刑事诉讼中,因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之分,所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就有所不同。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就是刑事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取消免诉权,扩大不诉权的同时,为充分保护被害人权利,扩大了自诉案件范围,规定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一旦被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则转化为自诉案件已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变革,涉及到检察机关履行公诉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方面面,本文试对此作一探讨。一、公诉转自诉制度的本质刑事诉讼经历了由自诉到公诉,及公诉、自诉并存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人们认识到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对被害人权利的侵害,而且是从根本上危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是对统治秩序的侵害时,以国家名义对被告人提起诉讼的…  相似文献   

5.
一、自诉案作范围的思考自诉案件的范围,不仅关系着被害人的控告权、起诉权的行使,也涉及到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职能管辖权的划分与行使。只有三机关之间分工明确,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保证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因此在探讨自诉案件时首先须明确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案件范围的确定,应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即原被告明确;因果关系清楚;情节简单;犯罪性质不严重;原告起诉能够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按照这样的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一项新的诉讼权利。因为在《刑事诉讼法》上对此没有规定,而是在《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载明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司法实践证明被害人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具有现实意义。被害人在自诉案件里可以成为自诉人,享有一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在诉讼案件中也处于特殊的法律地位,在诉讼的各个阶段上都享有种种不同的诉讼权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被害人不能或者不敢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现象经常发生,如果委托知晓法律的律师作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那么就会起到被害人自己所起不到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完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赋予被告人有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根据修正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规定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是由检察院提出建议经法院同意 ,或者由法院建议经检察院同意才能适用。而自诉案件则由法院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都无须征得被告人同意。显然立法在这里强调了国家意志 ,没有赋予被告人有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笔者认为这是立法存在的缺陷 ,应当赋予被告人有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主要理由是 :第一 ,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刑事诉讼与其他诉讼形态一样 ,要解决控辩双方之…  相似文献   

8.
《天津检察》2009,(4):41-4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以公诉为主,以自诉为辅。设立自诉案件制度的初衷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发生于人民内部之间的轻微案件。根据我国传统公序良俗、现实国情和大量司法实践经验,将这些案件归入自诉范围,体现了轻重有别、繁简分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同时,也给双方当事人留出了自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空间和余地,  相似文献   

9.
论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熙海 《法学评论》2012,(3):134-140
连带责任是一个实体和程序紧密结合的问题,实体上的规定如何在诉讼程序中得到充分反映和运用,直接影响到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及责任人权益的保障。目前连带责任制度实体权利义务的规定与诉讼程序设计之间的冲突与脱节造成了实践中连带责任案件的司法裁判乱象,亦导致了当事人之间权利保护的不公平、整体诉讼效益的低下及司法不公。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应当立足于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针对连带责任的特质来设计。我国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应确立为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这是由诉讼法不同于实体法的特有功能、作用方向所决定的,是确保判决的确定效力和权威所要求的,是由保障所有诉讼当事人的诉权所约束的,是提高整体诉讼效率所必须的。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他的诉讼权利一般能得到保障,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往往被当作证人对待,他的诉讼权利因而没能充分行使。本文对公诉案件被害人(以下简称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问题作些探讨。 被害人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人,证人是有义务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情的人。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各是证据的一种,但是被害人同证人的诉讼地位、诉讼  相似文献   

11.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重要补充,是自诉人权利的重要保障机制。但是由于自诉人个人能力有限、法律规定不完善等原因,实践中一旦出现被告人下落不明、自诉人取证困难等情况,自诉人的合法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故而有必要在自诉案件中建立公权利救济机制,在必要的时候由公权力介入侦查、取证等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2.
张序 《天津检察》2007,(3):31-32
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不仅赋予了自诉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还赋予了他终止刑事诉讼的权利,即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的“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有的自诉案件,由于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致使案件证据不充分,而转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处理的,就使公民的私权利与国家的公权力有所融合。在这种诉讼方式中,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并存。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根据提起诉讼的主体的不同,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控诉。连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简单、轻微,不需要进行侦查,法院即可直接受理的案件。原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过小,已不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使一些本该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受不到制裁,受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由于法律中对适应自诉案件的程序规定得比较原则,出现了公民告状难和法院审判难的不正常现象等等。为解决实践出现的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李蕴辉 《山东审判》2005,21(4):67-68
一、区分自诉与公诉的意义——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在我国,起诉分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一般认为,区分这两种起诉方式的意义在于对国家和被害人均有益,既可节省司法资源,又可有利于证据的取得和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且在我国公诉案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转化为自诉案件,但反过来自诉案件能否转化为公诉案件呢?有学者提出,“当自诉机制由于某种原因发生障碍,致使被害人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时,国家有必要进行干预,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鉴定启动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鉴定启动权制度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特征,也体现了一国诉讼制度设计的模式,更影响一国权利保障体系的配置结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应当对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架构不同的鉴定启动机制。公诉案件在保留现存鉴定启动权制度下赋予当事人鉴定的申请权,增加当事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选择权,并对职能部门的启动鉴定权进行限制性制约,在完善鉴定结论“告知”制度的同时,建立“立证、留鉴、备鉴”制度;自诉案件实行当事人启动权制度:建立与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相协调的鉴定启动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自诉案件范围的扩大与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诉案件范围的扩大与实现●孙洁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保障人权和健全法制的高度,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调整和扩大了自诉案件的范围。这一重大改革和变化,无疑在刑事诉讼史册上是一个突破性进展,受到国内外人士的关注和好评。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的许多...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列举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第(三)项规定了被害人在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相关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时,有权提出刑事自诉。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公诉转自诉。从理论上说,公诉转自诉案件当然也包括可能判处被告人较重罪名和较重刑罚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检察院如何对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如何保障被告人权利等问题。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专家,对“公诉转自诉案件检察院如何进行法律监督”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8.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再审案件立案条件及标准 民事再审程序主要体现实现实体的公正,保障任何一项民事裁判都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适用正确两个标准。它是保障实体权利的最后一道障碍,力图追求实体上的绝对公正。在这一诉讼目的指导之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在再审案件的立案标准方面做了极为宽泛的规定,力图为再审申请人制定有利的申请条件及范围,但这样做的后果同时也忽视了相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造成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同时由于超职权主义色彩的渗入,法院的主导地位过  相似文献   

19.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犯有某种罪行,为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裁判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于自诉案件其诉讼主体与公诉案件不同,因此虽然也属刑事案件,但检察机关已失去了对它的法律监督,形成了自诉案件在整个监督机制中的“死角”,  相似文献   

20.
郑文飚 《特区法坛》2002,(70):50-50
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大大拓宽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既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拓宽了诉讼渠道,又能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被害人的诉累,缓解公安、检察机关的办案压力,还为人民法院开辟刑事自诉案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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