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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相似文献   

2.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即在个体行医的场合下,医师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便属于非法行医。然而,非个体行医的情形下,医师在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对此,法律并无相关规定,本文对此类案件所涉医师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偷税罪的立法缺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法律规范文本存在某种缺陷或错误,并且这种缺陷或错误无法经由法律推理或法律解释加以弥补和改正时,司法机关对这一法律规范“不偏不倚的执行”恰恰有可能产生与该规范内在价值目标相背的结果。这种“合法性”的悖论,在刑法第201条的规范文本中存在着。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对该条规定中的定罪标准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4.
非法行医罪主体认定中的两个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 ,出现了数起社会影响巨大的非法行医案 ,如河南胡万林非法行医案 ,江西南昌个体牙医章俊理非法行医案等。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控辩双方对涉案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存在严重的分歧。争议的焦点之一 ,是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行医罪之主体要件。一、如何正确理解刑法第336条规定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一)判断是否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仅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显然 ,对非法行医罪主体要件的正确把握和认定 ,关键在于要对“医生…  相似文献   

5.
1999年末,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章俊理、章君鹏等非法行医罪案,在江西省甚至全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该案一审判决书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对非法行医罪中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标准以及审查范围,笔者借此谈谈不同的认识。一、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确定行为人是否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判断行为人的行医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关键。确定行为人是否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医生执业资格”。“医…  相似文献   

6.
非法行医罪争议问题浅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修订刑法为打击无医疗知识,无行医经验,为谋取私利,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于不顾的非法行医犯罪行为而作出的规定。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一般主体。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①根据《执业医师法》规…  相似文献   

7.
梁武彬 《证据科学》2005,12(1):28-31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法律法规要求成为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结合有关卫生法律规范,笔者认为在1997年10月1日后,2001年10月1日前,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手术合格证”+“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在2001年10月1日后,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此框定了哪些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本罪的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相似文献   

8.
将法律解释概念作狭义理解 ,具有方法论上的重要意义 ;如此 ,则法律解释方法中并不存在“类推解释”。从“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解释必须在文义所及的范围内为之”这一命题出发 ,可以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其实不排斥任何一种解释方法。事实上 ,“类推”在刑法领域是被作为法律续造的方法加以禁止的 ,而并非是被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加以禁止。从维护法律确定性和司法统一性的要求出发 ,一切形式的类推在刑事司法中都应当被禁止 ;但是 ,这种主张显然源自于形式意义的罪刑法定和刑法技术主义的绝对观念。在实质意义的罪刑法定原则之下 ,有利于被告的类推应当被允许 ,这是克服刑法形式侧面的缺陷、实现刑法正义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刑民冲突”现象乃法律规范竞合之一种,惟在宪法的调适下方有合理解决之可能。宪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原则为协调刑民冲突之规范基础,它确立了刑法规范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的绝对优先适用地位,但是也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干预私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设置了宪法界限及行为准则。在“刑民冲突”案件中,司法机关当以宪法规范为依据,依循“合宪性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刑法规范与民法规范尽量形成规范内涵、规范意旨协调一致之解释。  相似文献   

10.
吴允锋 《法学杂志》2012,33(4):91-97
刑法规范在对非刑事法律规范具有一定依附性的同时,更表现出作为刑法规范本身的独立性。由于立法技术的要求、刑法规范目的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变迁等原因,在刑法规范解释过程中,对一些刑法概念、用语的解释不能当然地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运用适当的解释规则的前提下,对刑法用语作出不同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并不当然违背罪刑法定原则。非刑事法律规范对某些概念外延所作出的扩大适用的指引性规则亦并不当然适用于刑法领域,刑法中对此仍应作出独立性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罪刑法定原则下扩张司法解释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扩张司法解释存在的合理性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在扩张解释的情况下,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体现了立法权对司法权的限制。随着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认,“两高”能否对刑法规范进行扩张解释,成为人们的一个争论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有明确规定的,只能按法律的本意理  相似文献   

12.
注重体系解释 实现刑法正义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解释是指"探求规范的法律意义";刑法解释当然是指探求刑法规范、规定的法律意义。狭义的刑法解释是指探求作为文本的成文刑法的法律意义;广义的刑法解释则可谓刑法的适用,使规范与事实进入对应关系,解释规范、剪裁事实并且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从而形成结论。体系解释,一般是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  相似文献   

13.
什么是刑法解释?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谓众说纷结,莫衷一是。本文拟在评议诸说的基础上,发表笔者的一管之见。目前关于刑法解释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说:1.规范含义阐明说。此说认为,“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此说为多数学者所主张广2.规范含义及其适用阐明说。此说主张“刑法解释就是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及其适用。”②3.规范的内容、含义及其适用原则阐释说。此说将刑法解释界定为:“是对刑法规化的内容、含义及其适用的原则等所进H‘的阐释。”③4.刑事法律意义、内容及其适用说明说。此说指出:…  相似文献   

14.
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它是正确适用刑法武器同犯罪行为有效地进行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通过《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以来,我国刑法的法律解释尤其是司法有权解释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从近年来理论和实践的情况看,扩张解释在刑法的法律解释中较为重要和常用,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不甚  相似文献   

15.
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另一种认为本罪是一般主体犯罪,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备医疗技术、医疗知识的普通自然人;(2)具备医疗技术,但尚未取得合法行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17.
何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以下简称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立法解释),是在《刑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在有关的法律问题已有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由于司法机关对法律规定认识不一致,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立法解释。它对于明确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进一步规范司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一、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立法解释的背景《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解释效力范围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所指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刑事实体法意义的刑法上的司法解释所涵括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域。众所周知,就一般意义看,司法解释确属有权解释:因为它一经最高司法机关颁布,即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然而,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及其功效看,它又并不等同于刑法规范本身。刑法的解释通常具有下述三大功能:一是对抽象的法律概念的内涵、外延的诠释,简单说,就是对抽象而概括的法律条文字义及其内容的具体解读;二是对司法认定的特定“法律事实”(即个案)与某一具体刑法规范是否相符合作出的解释(或解答、批复等);三是对整个刑法体系的价值及其…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限度,是指刑法文义解释所不能超越的、法律文本(刑法文本)所限定的文义界限和程度,以确保刑法解释对象和解释结论的合法性(限度)。刑法解释限度所欲解决的主要是刑法解释合法性问题,而不解决合理性与合目的性的问题。刑法解释限度的判断标准,应当以法律规范用语的语用学所可能确定的、符合国民预测可能性的语言意义为标准,可以简称为“语用意义的国民预测可能性说”。刑法解释限度的诠释学功能,是指刑法解释限度在诠释学上所具有的限定刑法解释合法性的功能,其特点是有限性和层级性。  相似文献   

20.
李翔 《法学》2012,(12):153-159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刑法解释理当最具保守主义倾向。我国刑法规范性解释法律文件异常繁荣的背后,对刑法规范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已具有创设刑法规范功能的诸多有权解释的盛行,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刑法领域过度解释的现象,已在某种程度上消融刑法规则的刚性边界,使得刑法文本安全性面临挑战。创设性刑法规范解释凭借其权力优势与广泛的影响力,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存活于我国刑事司法中,进而影响到罪刑法定在当代刑事司法中真正的、完全的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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