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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沈子华 《河北法学》2020,38(1):68-79
条约是公认的国际法,许多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条约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适用依据。但在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在其中的地位,条约主要是立法转化适用而不是吸纳适用,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参照依据。因此,有必要构建法院解释条约的机制,明确法院解释条约发生的条件,同时建立参照条约的个案解释方法,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可以直接以非人权条约为适用依据来裁判案件,援引人权条约或者参照条约进行论证和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2.
陈卫佐 《法学研究》2013,(2):173-189
法院地国家国内法中的冲突规则和已对该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同属该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多数国家的国际私法制定法均有优先适用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规定,但其国际私法分则对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处理方式则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裁判涉外民事案件的实践中,实体法解决办法有别于冲突法解决办法,仅在案件不符合国际统一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条件的情形下,才能依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已对法院地国家和其他缔约国生效的国际条约并不等于选择了合同准据法。而如果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尚未对法院地国家生效、但已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国家生效的国际条约,则只能视为对无法律约束力的“非国家规则” 的选择。由于“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事项既不适用冲突规则,也不适用实体私法规则。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不会同国际条约中的国际民事程序法规则发生抵触。  相似文献   

3.
彭岳 《法学研究》2023,(2):207-224
作为成文法解释方法之一,国内法与国际法一致解释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条约在国内的实施。在对外开放的语境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针对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引入了一致解释原则,以在国内法层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两类案件所涉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要件基本相同,但在规章能否阻却一致解释原则适用方面存在区别,从而对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产生重大影响。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参照适用规章有其合理性,但因法院过度关注WTO协定是否具有直接适用效力,疏于分析规章的合法有效性,致使一致解释原则与司法遵从原则之间的关系处于被遮蔽的状态。涉外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规章通常仅是裁判说理的依据,只有在规章内容涉及特定类型公序良俗时,才能有限地阻却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基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之理念,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应严格限制在涉外法律关系之中,并与条约的直接适用制度一道,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条约国内实施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阿伯特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在国际家庭法领域审理的第一案,也是后伦奎斯特时代法院纯粹解释私法条约的第一案。该案意味着含有目的解释的善意解释和扩张解释方法在21世纪的复活,推翻了除非存在约文歧义才可使用补充资料于条约解释的做法,对于统一美国法院条约解释方法,指导低级法院处理条约案件具有重要意义。该案认定父母一方对于儿童离境的否决权构成海牙公约下的监护权,有助于实现海牙公约阻止并避免儿童被国际诱拐的目的,这对于海牙公约的统一解释和一致适用来说,其影响也不可估量。  相似文献   

5.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国际条约的适用没有任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作出指引。从对我国已生效的国际条约和尚未生效的国际条约两个方面看,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都会对我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产生影响。对我国已经生效的国际条约,我国有直接适用条约的义务,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排除条约的适用,或扩展条约的适用范围;对我国尚未生效的国际条约,我国没有适用的义务,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使我国法院适用条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世能案”等案例显示,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的司法审查面临质疑和争论,出现了一定的困境。从相关国内法院对案涉投资条约的解释与适用的视角出发可以发现,司法审查法院解释与适用投资条约的主体资格正当性不足,对投资条约解释和适用的公正性存疑,对条约法相关原则有所悖离。可见,一方面,因为完全套用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法律制度,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法院对于相关国际投资条约的解释和适用面临制度上的困境;另一方面,有关国家法院的商事化立场又加剧了这种制度在实践中的困境。对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的改革,不应忽视其司法审查中的条约解释与适用问题。我国作为投资条约缔约国的具体应对建议包括改进投资条约关于非ICSID仲裁的仲裁地选定程序的规定,在投资条约中规定缔约国对条约的联合解释应约束仲裁的司法审查机关,推动建立全球性的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裁决审查机制或上诉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 ,宪法赋予了国际条约与宪法相等的地位 ,在特殊情况下 ,国际条约甚至高于宪法。对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问题 ,美国的实践做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直接适用 ,二是间接适用。我国宪法没有关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和法院适用方面的规定 ,只是在《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的具体法律中有零散的规定 ,对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即国际法在国内法中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的宪法性规定。因此 ,借鉴美国关于WTO协议在法院适用上的规定和做法 ,对于我国入世后 ,法院如何适用WTO协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有效构建和维护国际秩序的法律工具。条约缔结、条约效力与条约适用构成条约制度的重要内容。条约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配合,宪法承担着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重要功能。各当事国理应由其宪法规定条约制度,以便从根本上避免国际条约在国内实施的混乱。纵观条约入宪的域外立法,因受到传统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的影响,条约入宪模式在一元论与二元论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形式。随着中国不断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条约入宪成为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键枢纽,我国在构建条约入宪体系时应突破传统理论桎梏,以协调论为指导赋予条约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国内法效力,重新划分公法条约与私法条约各自的适用方式,不断契合中国法治需求,为中国的国际法治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9.
条约在中国内地与港澳台适用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后享有部分缔约权。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区不能直接适用 ,其地位低于制定法。澳门特区适用国际条约的方式是直接适用与转化适用相结合 ,条约地位优于澳门本地法。台湾法院将条约视为特别法 ,可以直接适用。中国缺少宪法性规范来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条约在中国内地的法律地位具有不确定性 ,中国亟需确立有关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地位的宪法性规范。  相似文献   

10.
非洲国际私法在前殖民地时期和殖民地时期均以适用法院地法为主,在当代,非洲国家参与的国际私法条约并不多,对于一些法律适用问题也还没有确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非洲国际私法在法律适用中也开始考虑人权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国际法上条约解释的特点及其成因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条约同国内法解释在主体、效力、客体和方法四个方面的比较研究,作者认为,条约解释的主要特点包括:在主体和效力方面,条约的"有权"和"非有权"解释以"主体是否有权力解释"为标准划分,而不像国内法那样同时依据解释的权力和效力来划分;条约有权解释主体所做的解释不一定有法律拘束力.在客体方面,作为解释客体的条约具有"立法性"和"契约性"双重特性,这对条约解释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在解释方法上,条约解释中除了运用国内法律解释常用的方法外,还出现了"嗣后实践"解释方法,并在实际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从根本上看,条约解释上述特点的形成,是由国际法体系不同于国内法体系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法的"分权"体制,决定了条约解释的上述特点.  相似文献   

12.
董念清 《中国法学》2020,(1):184-201
条约的适用是国际法上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必须面对的实践问题。1929年《华沙公约》建立了强制性适用原则,只要是公约定义的国际运输,必须适用公约。这一原则被其后包括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内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予以继承和保留,成为国际航空私法条约的鲜明特色。以《华沙公约》为代表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其适用并未完全遵循国际法传统的条约适用理论,当事人国籍国是否批准条约并不是适用的前提条件,而是取决于航空运输合同所确定的始发地点和目的地点所在的国家是不是公约的缔约国或当事国,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国际航空私法条约自身不同于其他国际法条约的适用理论和规则体系。"地点标准"是《华沙公约》适用的核心标准,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条约适用的一般理论,是对条约适用一般理论的发展,是条约适用上的重要创新。司法实践中,应抛弃固有思维,从条约文本规定出发,才可避免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13.
赵建文 《法学研究》2010,(6):190-206
从中国缔结和履行国际条约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中国有效的国际条约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有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情况;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效力地位。国际条约应当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层级。明确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吴秋萍 《法制与社会》2011,(33):256-258
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主要包括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以及条约在国内适用时的解释三方面的内容。本文指出针对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立法与实践较为混乱的问题,我国应在《宪法》中对条约的适用作出原则性规定,采用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条约适用方式,并区分“直接适用条约”与“非直接适用条约”,以便更好地确定在“直接适用条约”与国内法相冲突时如何适用及解释条约。  相似文献   

15.
张卫彬 《法学研究》2015,(2):192-208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由于部分领土条约相关条款过于原则或模糊不清,当事方会产生条约解释上的国际争端。通常,国际法院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是,领土条约具有与一般条约不同的特性,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正是出于此顾虑,国际法院过于严格遵照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精确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又出现一定的矛盾与反复,甚至在个案中弱化条约解释的价值,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的法理依据。国际法院的做法动摇了国际社会相关当事方将领土争端提交国际法院,采取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信心,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6.
也论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国际条约在内国的适用是一个由国家承担保证义务的国民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实现的过程。本文认为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 ,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条约不仅将导致国家主权对内职能的削弱 ,而且实际上也不利于国家履行国际条约的国际义务。因此 ,修改原有的国内立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使其符合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义务 ,才是我国履行条约义务的唯一方法。  相似文献   

17.
一般法律原则在国际法院审判依据层面上的涵义,是指在国际法院裁判争端时,给予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解释、说明、论证并在没有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时,指导法院裁判争端的普遍原理或标准。一般法律原则在理论与实践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变迁,其在解释法律、指导实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其自身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8.
梁开银 《法学》2012,(5):92-105
条约理论虽然基本上借鉴了私法契约的原理,但是契约并不能解释和说明所有类型的条约。"条约契约说"掩盖和屏蔽了不同类型条约的本质差异。运用和引入私法之法律行为理论,区分国家"意思表示"与"意思表决",论证多边条约与国际组织公约的决议性质,可以揭示条约之国家意思互动的本质。认识条约本质对于区别研究双边条约与多边条约的解释方法和缔结程序等具有重要意义,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条约法的理论,为我国的缔约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9.
条约的解释关系到缔约国的权利义务,故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了条约解释的基本方法,但是却对各种方法适用的优先性未做说明。本文试在公约准用的解释方法之上讨论其适用的位阶,以期合理解释条约,减少纠纷。  相似文献   

20.
王勇 《检察风云》2023,(2):30-31
<正>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指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应完善司法解释指引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功能,并发挥其作为指引模式的核心作用。我国法院在直接适用条约时是非常谨慎的。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指引条约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法院不会轻易地直接适用条约。具体来说,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法律指引或是司法解释,或是法律法规,或是当事人合意选择,或是指导性案例。目前,极少存在没有法律指引的情况下,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案例。其中,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指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应完善司法解释指引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功能,并发挥其作为指引模式的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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