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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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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景山 《法制与社会》2014,(3):72-72,84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曾经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占居绝对多数与优势地位,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国民生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与此相适应,刑法在设计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就基本上以公有制经济为标本,保护的对象也主要集中于公有制企业和组织。最近二十多年,国家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理论上讲,刑法应当适时做出调整,增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做到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种经济形式。不过,这也错失了通过刑事立法平等保护各种经济成分的最佳时机。  相似文献   

2.
现行刑法在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上的立法缺陷刑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要求有两点:一是制罪平等,即相同行为侵犯公有制经济时被规定为犯罪,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时也应当被规定为犯罪;主体身份相同的行为应确定为相同性质的罪名。二是制刑平等,即相同类型的行为无论其侵犯的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应该规定相同或者差别不大的刑罚。我国现行刑法既存在着制罪不平等的不足,也存在着制刑不平等的缺陷。(一)制罪不平等。有些犯罪只适用于以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为对象的危害行为,而对以非公有制公司、企业的财产为对象的同样的危害行为则不予调整。如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人  相似文献   

3.
非公有制经济,即指除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且规模巨大、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国民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今天,刑法典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别对待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司法实践中,区别对待而导致的刑法不平等保护存在着以下问题: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按照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的主体,不管其财产所有制性质如何,在经济学意义上是平等的。因此,无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其财产的经济学意义(即其经济价值)是相等的。况且,还存在着对于同一公司(如混合所有制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问题),侵  相似文献   

4.
为严厉打击日趋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弥补立法上的漏洞,国家确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然而十几年来,该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一直争议不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本文针对围绕该罪存在的争议和立法上的缺陷,提出扩大主体范围、提高法定刑、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该罪惩治腐败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为严厉打击日趋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弥补立法上的漏洞,国家确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然而十几年来,该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一直争议不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本文针对围绕该罪存在的争议和立法上的缺陷,提出扩大主体范围、提高法定刑、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该罪惩治腐败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贪污贿赂罪的立法检讨及其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进一步完善立法对于更好地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加大反腐力度意义重大。本文从犯罪数额、法定刑配置、犯罪情节等方面对我国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的规定进行探讨,并提出重构刑法条文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平等保护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指出从刑事政策和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刑事法治观念等方面探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刑事司法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宪法上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从宪法规范上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虽然性质不同,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二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受到平等保护。基于国家的宪法义务,国家在立法、公共政策制定等不同领域,应当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从新中国历史来看,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宪法视角探讨非公有制经济的演变、规范结构及实践功能,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经济发展的预期,推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深入 ,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也日益蔓延泛滥 ,成为渗透到经济的每个角落 ,广泛影响经济人的普遍现象。在一片反腐倡廉的声浪中 ,贪污贿赂现象不但没有收敛 ,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就不能不使我们跳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传统解释 (即把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归因于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的因素 ;仅仅从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的角度去研究对策 ) ,而转向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贪污贿赂犯罪产生的经济根源。一、贪污贿赂犯罪的界定从法律角度看 ,贪污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相似文献   

10.
刑法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在入罪界限、刑事责任承担和刑事司法等方面失之偏颇,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明显不力,这与经济体制的僵硬性和刑法本身的特性等因素密不可分。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的需要,以及法的正义、平等、自由等价值的要求,调整刑事政策和完善刑事立法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十一)》共调整了18项个罪的自由刑以及9项个罪的财产刑。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精神并不意味着刑法一定要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法定刑配置保持一致或均衡。对非法集资犯罪法定刑的加重并不可取。相较无限额罚金制,倍比罚金制是更优的立法选择。将集资诈骗罪的三档法定刑压缩为二档是囿于立法技术的无奈之举,原刑法规定的第三档量刑幅度并未被取消,而是并入修正后刑法规定第二档法定刑中。追诉时效制度属于实体法规定,应当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结合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变化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相似文献   

12.
根据党的政策和宪法规定,各部门法应当平等保护不同性质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刑法》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未充分贯彻党的政策和宪法中的平等精神。《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第165条、第166条和第169条的规定做了修正,将民营企业的人员纳入相应罪名的犯罪主体,并且法定刑的配置上不再因企业性质的差异而有不同。这是刑法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宪法中平等保护精神的重大进步。但刑法总则关于刑法任务和犯罪概念的规定中仍有不平等因素,刑法分则有数个罪名因企业性质差异而出现构罪条件和法定刑配置上的不同。应当全面审视《刑法》的规定,删除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出现的不平等规定,实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权益保护的平等。  相似文献   

13.
我国自古就存在贪污贿赂犯罪,最高法定刑在各朝代都是死刑,然而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并未因为刑罚的严酷而减少,说明死刑对于遏止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无论是基于国际轻刑化的趋势,还是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合理配置死刑原则、人道性分析、效益性分析以及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我国都应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同时,在废止死刑后,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4.
一、主体身份的明确性在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一直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但鉴于各个立法时期的不同情况,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又均有所不同。尤其是《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颁布后,“两高”各自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因此,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成为法学界、司法界长期以来有争议的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修订后的刑法吸取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作了合理的、科学的、便于操作的规定。这对统一执法机关的认识,从重从严地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5.
型法第八章设立专章规定f贪污贿赂犯罪。鉴于司法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笔者对其中争议较大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本文探讨的贪污贿赂犯罪即特指这三类犯罪)的犯罪主体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一些探讨性的意见和看法,以供大家参考。一、“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演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条文和有关的特别法对此有专门的解释。修订前的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  相似文献   

16.
叶志伟 《行政与法》2004,(7):110-112
我国宪法对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给予充分的保护,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却经历了一段坎坷。本文第一 部分把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保护按时间分为四个阶段;第二部分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宪法应该对非公有制经济与 公有制经济进行平等保护并对其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7.
法定刑的立法原则与新刑法中法定刑的立法缺陷探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定刑是具体犯罪的刑罚标准,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刑法规范的基本内容之一。立法者在对具体犯罪配置法定刑时应当贯彻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共同准则,这就是法定刑的立法原则。本文认为法定刑的立法原则有:明确原则、公正原则、谦抑原则、协调原则和稳定原则。并且结合这些原则,作者对我国现行刑法中法定刑的立法缺陷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中国法律》2006,(6):5-5,54-55
一、中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基本职能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机关作为中国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检察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依法开展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在检察机关内部。侦查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能主要由反贪污贿赂局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分别承担。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基本的刑事法律指导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中早有体现;但是,在司法实务过程中,以数额为主导确定定罪量刑幅度法定刑的规定,存在诸多法律或技术上的障碍和困惑,以及对贪污贿赂犯罪处理上宽严失衡客观情况的存在,都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造成了困惑和尴尬,因此,完善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规范,并修改程序法以提高侦查机关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能力,将反腐败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完善反贪工作中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工作机制,成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刘雅玲 《法学》2023,(1):95-107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实现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但在刑事领域,受国家经济制度、立法技术、刑事政策局限性、现行刑罚体系模式和传统司法理念等多重影响,对民营经济的刑事保障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更好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立足现实,可构建与公有制经济有限差异下的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并以此原则为指导,着力完善涉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刑事立法,强化对刑法不当介入民营经济的制约,推动涉民营经济刑事政策的优化与落实,创新对涉民营经济犯罪的诉源治理,并不断提升对刑事正当程序的理念认同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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