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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共同正犯的认识错误对于其犯罪构成及犯罪形态的认定关系重大。行为人对法律的误解不能改变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法律评价,但如果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违法性的错误认识是由于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造成的,则可以排除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对事实的错误认识,无论是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还是不同构成要件内的错误分别对待,都应按各行为人预谋犯罪的既遂处理。对于其间意思联络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可在构成要件重合限度内肯定共同正犯的故意成立。  相似文献   

2.
比较考察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关于共犯构成要件理论,其共同点是均都要求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在过失犯罪的场合存在共同犯罪等。与此同时,各国的共犯构成亦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刑法文化传统和法律规定上的差别决定了犯罪论体系上的不同,进而在对共犯构成要件的探讨上出现了不同的认识结果。通过对不同体系的对比,对不同理论的利弊作了粗浅的判断。  相似文献   

3.
论金融诈骗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讨论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刑法理论不自觉地将认识错误纳入到客观要素中展开讨论,因而形成争论不休的局面。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应当主张抽象的法定符合说。在金融诈骗罪中,对同一犯罪的并列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错误,以及对同一犯罪的不同行为类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对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认识错误,应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轻罪的既遂犯。  相似文献   

4.
"淫秽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故意的认识因素.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错误,阻却故意,不构成淫秽物品犯罪.应该在将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大为降低的前提下,将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承担.  相似文献   

5.
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在我国关于片面共犯理论上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之争。片面共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刑法分则及司法解释的肯定。片面共犯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给予片面共犯以刑法处罚。  相似文献   

6.
"构成要件说"以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应作为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来对待,犯罪既遂是齐备《刑法》条文对某种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仍然属于犯罪,其构成犯罪是由于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分则规定了既遂犯罪的刑罚标准,未遂犯罪是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才按照总则的刑罚标准处罚。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助于正确把握未完成罪及共犯的犯罪构成区别于《刑法》对单独的实行犯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的异动变形使得传统共犯归责模式面临违法相对凸显、犯意联络弱化、罪刑匹配失衡等归责困局。共犯正犯化的立法模式与我国共犯立法体例存在本土疏离,并非化解困局的妥适之途。应以违法相对为分析导向,回归纯粹惹起说立场之上进行构成要件从属的规范再塑形成改良的纯粹惹起说。以之为基构建内含最小从属性理论、客观行为共同说的一体两翼的新型网络共犯归责模式,实现归责框架的内洽贯通与归责障碍的体系消解。  相似文献   

8.
犯罪结果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要件,但它是必要要件还是选择要件刑法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各种学说之争长期存在着.然而这一问题的正确解决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深入发展,对准确定罪量刑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必要要件说与选择要件说之争犯罪结果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要件在刑法学界的认识是一致的,没有异义,但对它是必要要件还是选择要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并在多方面进行了长期争论.必要要件说认为,犯罪结果同犯罪行为一样也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是任何一个犯罪构成中都必须具备的必要要件,犯罪构成中缺少犯罪结果就不构成犯罪.在其深入发展时,出现了两种错误以至  相似文献   

9.
犯罪故意的心理形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认识因素是研究犯罪故意的一个关键问题.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两部分内容,即事实性认识和规范性评价.在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通说背景下,犯罪故意的事实性认识因素乃客观构成要件.而规范性评价的内容则应当是社会危害性认识而非违法性认识.也就是说,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对客观方面的事实性认识和社会危害性之评价.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是一种复杂的犯罪。从形式上说,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犯罪人刑罚的从属性与独立性理论,是从共犯从属说与独立说中化解出来的,但又不仅仅局限于"共犯"。从属说和独立说理论主要解决的是共犯的犯罪性问题,即共犯的犯罪性来自自身还是正犯,但事实上,对于回答异质行为是否应该科处刑罚以及如何科处刑罚,才是独立说与从属说之终极体现。可以说,在刑罚领域的独立性与从属性解决的是共同犯罪人的刑罚是否存在"参照"或"依照"其他共同犯罪人刑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解决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路径上,世界不同国家形成了单一制和区分制两种立法模式。单一正犯体系在不法构成要件层面不区分犯罪参与形态,将所有犯罪参与者都视为正犯,且认为不法程度等价值,这存在着不足。区分制通过在不法层面区分正犯和共犯,在实现量刑精细化的同时实现罪责刑相均衡,但其因正犯判断更加趋向实质化而饱受批评。相比较而言,我国参与体系不同于上述两者,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层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在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上,我国宜采取"规范性实行行为说",这有利于维护构成要件的定型性机能。  相似文献   

12.
传统刑法理论过分注重不同罪名犯罪构成以及构成要件要素之间的界限,而轻视不同犯罪之间的阶层关系和包容关系。这种思维方式会制造罪名之间的对立,在案件事实存疑、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共同犯罪认定和共犯逾越等问题的处理上会产生评价矛盾,从而造成诸多处罚漏洞。洞悉犯罪构成以及构成要件要素之间的联系,善于运用包容性评价思维,有利于消解评价矛盾,建构起协调一体、能适应错综复杂案件情状的刑法理论。包容性评价方法也契合当前学者们提倡的类型化思维方式,有利于缓释概念分析思维的形式束缚。  相似文献   

13.
对于同一构成要件的打击错误,我国理论上存在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两大学说.持法定符合说的学者主张,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结果虽然与其预想的结果不一致,但是由于共属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仍属于犯罪既遂;而持具体符合说的学者则主张,对于实际造成的结果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应视情况成立想象竞合进行处理.法定符合说或是忽略打击错误的成立前提,或是违反故意认定的基本规则.相较之下,具体符合说恪守责任主义,具有显而易见的科学性.因此,在具体的打击错误问题的处理上,首先要愈加重视打击错误成立的前提并一以贯之,其次提倡具体符合说才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4.
正犯与共犯观念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源于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解释不同,只有在限制正犯概念之下才有正犯、共犯区分的必要;在实质客观说之下,正犯与实行行为并不具有对应关系,所以导致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现象,但此种逻辑思维与其基本立场即构成要件的定型性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必须进行纠正;于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部分网络共犯行为直接作为正犯进行处罚,存在无法克服的逻辑障碍,反之,还原其共犯的本来面目,并不存在任何逻辑困境与罪刑失衡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共同受贿犯罪,其主体之一必须是身份犯,其实行行为,则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身份犯互相勾结共同受贿,可以是简单共犯,也可以是复杂共犯。而为他人谋利则是客观要件,是实行行为。身份犯与家属相勾结,只能是复杂共犯,家属不能成为实行犯,其接受财物的行为只能是帮助行为,负从犯责任。  相似文献   

16.
犯罪形态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表现形式 ,任何犯罪现象都呈现出一定的犯罪形态。罪态问题既涉及某种犯罪形态的认定问题 ,又涉及该种犯罪形态内部若干具体犯罪形态的界限划分问题。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 ,信用卡诈骗罪也呈现着不同的犯罪形态 ,主要有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共犯形态和错误形态。  相似文献   

17.
关于犯罪既遂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犯罪既遂的界定 ,“构成要件说”主张的构成要件齐备是主客观的辩证统一 ,避免了“犯罪目的说”与“犯罪结果说”的片面性。构成要件说是以犯罪构成理论为基础 ,使犯罪构成理论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得到有机结合 ,能适用于所有的故意犯罪。针对其缺陷 ,修正后的构成要件说又消除了其与犯罪构成理论的不够协调 ,将犯罪成立等同于犯罪既遂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犯罪主观方面是近现代刑法理论的一个基本课题。在大陆法系传统刑法系传统刑法理论中 ,犯罪主观方面和刑事责任能力共同构成有责性要件 ,成为犯罪的三要素之一 ;在中国大陆现代刑法中 ,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是犯罪构成四要件之一。中国古代刑法是现代刑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探究古代犯罪主观方面的法律精神和沿革 ,有助于准确认识和完善现代刑法  相似文献   

19.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是证明对象,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同样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四个构成要件。负有特定作为义务作为主体要件要素、不作为认识作为主观要件要素、能履行而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作为客观要件要素,需要重点证明。  相似文献   

20.
片面正犯是一种特殊的共犯形式,既区别于狭义的共犯,也不同于单独正犯。片面正犯人虽仅对犯罪行为存有单向意思联络,但也应对犯罪结果负"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片面正犯的成立与行为共同说或犯罪共同说的共犯理论均无必然联系,但可在部分犯罪共同说的语境下充分展开。片面正犯成立的法理基础在于共同正犯的处罚根据,即共同正犯人对犯罪结果的功能支配和本质性共动。片面正犯对结果具有危险性、直接性和支配性,故可适用共同正犯的处罚原则,但基于自身性质的特殊性,仅在分担的共同正犯的范围内可以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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